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二部分 钢化玻璃国标.docx
10页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二部分 钢化玻璃1) 范例 GB 15763的脚本部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GB15763 的脚本部分适用于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对于建筑以外用(如工业装备,家具等)钢化玻璃,如果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可根据其产品特点使用本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应于本部分 GB9962—1999 夹层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T 18144 玻璃应力测试方法3) 定义及分类3.1 定义钢化玻璃: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3.2 分类3.2.1 钢化玻璃按生产工艺分类,可分为;垂直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夹钳吊挂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水平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水平辊支撑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3.2.2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为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4 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生产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用于生产钢化玻璃的玻璃,玻璃的质量由供需双方确定4) 要求 钢化玻璃的各项性能及其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其安全性能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表1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名 称技 术 要 求试 验 方 法尺寸及外观要求尺寸及其允许偏差5.16.1厚度及其允许偏差5.26.2外 观 质 量5.36.3弯 曲 度5.46.4 表1(续)名 称技 术 要 求试 验 方 法安全性能要求抗 冲 击5.56.5碎 片 状 态5.66. 6霰 弹5.76.7一般性能要求表 面 应 力5.86.3耐热冲击性5.96.95.1 尺寸及其允许偏差5.1.1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厚度边长(L)允许偏差L≤10001000
表4 孔径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公称孔径(D)允许偏差4≤D≤501.050
如图4建立坐标系,用圆心的位置坐标(x,y)表达圆心的位置 圆孔圆心的位置x,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相同(见表2) x y yx yy x 图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5.2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5.2.1 钢化玻璃的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公称厚度厚度允许偏差3、4、5、60.28、100.3120.4150.6191.0>19供需双方商定5.2.2对于表5未做规定的公称厚度的玻璃,其厚度允许偏差可采用表5与其邻近的较薄厚度的玻璃的规定,或用供需双方商定5.3 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表6的要求5.4 弯曲度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时应不超过05.5 抗冲击性取六块钢化玻璃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一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破坏数为两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试样应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表6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缺陷名称说明允许缺陷数炸边每片玻璃每米边长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
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应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1/3的爆边个数1处划痕宽度在01mm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长度≤100mm时4条宽度大于0.1毫米的划伤,每平方米内允许的条数宽度0.1mm~1mm长度≤100mm时4条夹钳印夹钳印与玻璃边缘的距离≤20mm,边部变形量≤2mm(见图5)裂纹、缺角不允许存在 1 2 3 1——边部变形; 2——夹钳印与玻璃边部的距离; 3——夹钳印 图5 夹钳印示意图5.6 碎片状态 取4块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任何50mm╳50mm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必须满足表7的要求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 表7 最少允许碎片数玻璃品种公称厚度/mm最少碎片数/片平面钢化玻璃3304~1240≥1530曲面钢化玻璃≥4305.7 霰弹袋冲击性能取4块平面玻璃进行试验应符合下列1)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5) 玻璃破碎时,每块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应试样的65mm2面积的质量保留在框内的任何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不能超过120mm。
6) 弹袋下落的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5.8 表面应力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不应小于90mpa以制品为试样,取3块时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规定为合格2块试样不符合则为不合格,当两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3块试样,如果3块全部符合规定为合格5.9 耐热冲击性能钢化玻璃应耐200℃温差不破坏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当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两块以上不不符合时,则认为不合格,当有一块不符合时,重新追加1块试样,如果它符合规定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两块不符合时,则重新追加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6 试验方法6.1 尺寸检验尺寸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6.2 厚度检验使用外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离玻璃板边15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算数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6.3 外观检验以制品为试样,按GB11614方法进行6.4 弯曲度测量将试样在室温下放置4h以上,测量时把试样垂直立放,并在其长边方的4/1处垫上两块垫块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于玻璃之间的间隙,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弓形时的弯曲度。
进行局部波形测量时,用一在直尺或金属线沿平行玻璃边缘25mm方向测量,测量长度300mm用塞尺测的波谷或波峰的高度,并除以300mm厚的百分率表示波形的弯曲度,如图6所示 6.5 抗冲击性试验6.5.1 试样为与品质同厚度,同种类的,却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610mm(-0mm,+5mm)╳610(-0mm,+5mm)平面钢化玻璃6.5.2 试验装置应符合GB 9962-1999附录A的规定使冲击面保持水平试验曲面钢化玻璃时,需要相应的辅助框架支撑6.5.3 使用直径为63.5mm(质量约为1040g)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1000mm的高度,使其自由下落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25mm范围内 对每块式样的冲击只限一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试验在常温下进行6.6 碎片状态试验6.6.1 以制品为试样6.6.2 试验设备 可保留碎片图案的任何装置6.6.3 试验步骤6.6.3.1 将钢化玻璃试样放在试验台上,并用胶带纸或其他的方式约束玻璃周边,以防止玻璃碎片溅开6.6.3.2 在试样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mm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02mm005mm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使试样破碎。
6.6.3.3 保留碎片图案的措施应在冲击10s后开始并在冲击后3min内结束1——弓形变形2——玻璃边长或对角线长3——波形变形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