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同业授信管理办法.docx
11页银行同业授信治理方法第一章 总 就第一条 为加强金融机构同业业务授信治理,统一授信标准, 防范和把握信用风险,保证资金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 授信治理暂行方法》 等有关法律, 规章,结合我行实际情形,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境内外银行业和境内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外资法人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境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多边金融合作组织,投资银行等.境内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是指在中国境内 (不包括香港, 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金融资产治理公司,贷款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结算公司等.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的“同业业务”,是指《** 银行同业业务管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理方法》中规定的业务范畴.本方法所称“授信”,是指金融机构向我行提出申请或我行主动对其核定确定授信额度,用于我行对其进行直接或间接同业业务信用发放.本方法所称的“授信额度”,是指我行在对单一金融机构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能够且愿意承担的 同业业务风险总量.第四条 同业业务授信,实行“统一授信,分类审批,集中管理”的原就.统一授信,是指我行总行对金融机构客户统一赐予授信额度.分类审批,是指依据不同的客户类型以及不同的授信业务品种,用分类评判体系进行授信审批,实行差异化的授信政策.集中治理,是指总行同业业务部作为我行金融机构客户关系治理部门,负责和谐各级机构资源共同进行市场营销,客户服务和关系爱护,对客户进行信用评判,授信前调查以及授信后治理,并监控全行金融机构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情形.第五条 我行依据以下要求对同业业务进行综合授信额度管理:(一)只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总部评审可授信额度.(二)经核定并获得批准的授信额度为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以下简称“综合授信额度” ).其项下各类交易额度总额不得高于综合授信额度.—2—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三)综合授信额度以单一币种表示.原就上,境外金融机构的额度以美元表示,境内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以人民币表示.在具体业务中,涉及到不同币种的交易,可依据最新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进行折算.(四)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额度到期后需要展期的, 依据授信额度审批流程审批,原就上只能展期一次,展期时间不得 超过 6 个月.其次章 客户准入第六条 在我行办理授信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应中意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接受相应监管部门的监管.(二)出资人符合监管部门关于设立金融机构的治理规定.(三)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应监管机构规定的公司章程.(四)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五)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内部把握,业务操作,风险治理等制度.(六)成立 1 年以上,具有连续盈利才能,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七)主要经营指标符合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八)主要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中意上述(三)到 (六) 条规定.— 3—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九)我行关于金融机构业务治理的其他规定.第七条 在我行办理授信业务的境外金融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可适用外部评级的: 国际评级机构 (穆迪,标普或惠誉,下同)对客户的长期外币债务评级 BBB-级(含 BBB-)以上.无法适用外部评级的(即国际评级机构对客户无评级)和外部信用评级在 BBB-级以下的:客户无不良业务记录, 不处在发生内乱,战争,金融危机,受别国制裁,主权信用评级为 BBB-以下的国家和地区,且应供应较完备的授信审批材料.(二)所在国家或地区无严格的外汇管制.(三)成立 5 年以上,具有连续盈利才能,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四)主要经营指标符合所在地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五)我行关于金融机构业务治理的其他规定.第八条 被授信对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授信.已授信的应核减,暂停或取消授信额度.(一)显现重大经营困难或财务危机,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者 权益折人民币余额小于 5,000 万元.流淌比率小于 25%.连续 3 年亏损且无明显改善.(二)与我行业务往来中有违约行为.(三)供应的授信资料有虚假成份.(四)其他可能影响我行资金安全的大事或隐患.—4—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第九条 总行同业业务部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政策,结合 市场环境,业务开展情形及风险特点的变化适时调整客户准入条件.准入条件的调整须报总行同业业务部主管行长, 授信审批部门审批.第三章 授信审批第十条 同业业务授信由总行同业业务部发起,经总行授信审批部,有权审批人审批通过后,由总行同业业务部向全行发布审批结果.第十一条 同业授信审批分为批量审批和单一机构审批.第十二条 批量审批适用于资产规模超过 2,000 亿(含)的金融机构.总行同业业务部于每年 5 月依据《金融机构授信需供应资料清单》收集授信审批材料,编制批量授信申请表,经总行同业业 务部负责人审批后,将授信申请表,授信审批表报送总行授信审批 部,有权审批人审批.授信申请表应当包括机构名称,上年末资产 规模,上年末注册资本,授信金额,授信期限等内容.无法猎取上 年末资产规模的,以可猎取的最近年度数据为准.第十三条 单一机构审批适用于资产规模低于 2,000 亿(不含) 或资产规模高于 2,000 亿(含)但未进行批量审批的金融机构.单一机构审批实行“随报随评”的方式进行评审.总行同业业 务部依据《金融机构授信需供应资料清单》收集授信审批材料,编 写授信调查报告, 确定授信额度, 经总行同业业务部负责人审批后, 将授信调查报告,授信审批表报送总行授信审批部,有权审批人审批.— 5—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第十四条 授信材料基本要求如下:(一)完整性要求:各类授信审批资料必需按要求收集,不能缺少,假如收集确有困难,需书面说明.(二)精确性要求:经办人员必需保证收集的全部授信审批资料的精确性.经办人员要对受评机构情形进行核对,对一些重大项目和有疑点的问题要进行考察并在授信调查分析报告中进行阐述和分析.对受评机构供应的复印件,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我行主动授信的,如无法供应上述材料,可供应通过其他公开途径取得的证明材料.对已有授信业务关系的授信对象,可沿用部分原有档案资料,如原有资料内容发生变化,就需供应新的资料.第十五条 授信额度审批后,总行授信审批部向总行同业业务部出具批复,总行同业业务部将审批结果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或分行(含直属支行).第十六条 授信调查内容应包括:客户基本情形,近期的财务状况,用途是否合法,合理等.在调查核实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的基础上,编写授信调查报告.第十七条 总行同业业务部依据调查资料,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判,提出具体授信方案.主要评判要点包括:(一)申请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我行金融机构授信的准入条件.(二)股权结构,股东实力及其对申请人的支持力度.(三)申请人的业务进展状况与财务表现.(四)与我行的合作效益.—6—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第十八条 授信额度不得超过以下方法运算的结果和 100 亿两者之间较低值:(一)资产规模不超过 500 亿(不含):注册资本×评级系数×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50%(二)资产规模超过 500 亿(含):注册资本×评级系数评级系数确定方法由总行同业业务部另行制定,由总行贷审会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审批通过后执行.第十九条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足,在不违反本方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基础上,总行同业业务部可以依据业务需要增加该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并按单一机构授信审批要求进行增加授信额度审批.其次十条 授信额度需要展期的,由总行同业业务部依据单一机构授信审批要求提交授信审批.其次十一条 对于存量同业授信客户,授信审批实行年审制. 总行同业业务部应在每年授信额度到期前完成年审. 除非另有规定, 年审之间不行超过 12 个月.年审接受批量年审和单一机构年审两种 方式,具体要求参照本方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执行.其次十二条 年审由总行同业业务部在结合客户上年度授信履约情形的基础上发起年审申请,报总行授信审批部,有权审批人审批.依据客户信用状况,上年度履约记录和业务进展需求,年审时可调整授信额度.第四章 额度治理其次十三条 总行同业业务部依据总行授信审批部,有权审批— 7—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人批复结果统筹治理全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次十四条 对授信额度到期未重新核定授信额度的金融机 构,视同在新的年度中无授信额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到期需要续 评的,总行同业业务部应当于到期前 30 日向总行授信审批部提交续评材料.授信额度到期未续评的,总行同业业务部应准时核销授信 额度.其次十五条 对于已批准授信额度但长期不使用的业务,总行同业业务部应准时调整授信额度.对于额度使用频繁或余额较大的客户,提前支配授信续作或新增方案.其次十六条 交易对手供应资金担保的业务不受授信额度限制.其次十七条 总行同业业务部负责监控,汇总额度使用情形,并向全行发布授信额度使用情形.其次十八条 我行核准金融机构的同业授信额度为非承诺性额度,即不作为向该金融机构必需供应信用支持的依据,在该额度项下是否叙做具体业务,应由分行(含直属支行)或总行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形,在各自权限内准备.其次十九条 对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原就上不得泄露给客户.第五章 授信后治理第三十条 总行同业业务部负责对金融机构客户进行授信后管—8—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理,总行相关业务部门和分行(含直属支行)协作进行.第三十一条 授信后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情形.(二)客户履约情形及履约才能.(三)客户经营及财务情形.(四)客户股权变化情形.(五)客户发生合并,分立.(六)客户投,融资情形.(七)内,外部评级变化情形.第三十二条 总行同业业务部应在授信额度核准后连续收集,汇总客户信息,明白客户信用情形变化以及与我行合作情形,并通过非现场形式对金融机构客户进行授信后检查.第三十三条 授信后检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对于政策性 银行,国有商业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符合准入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境外银行可批量进行授信后检查.暂时无法猎取最新资料的客户,总行同业业务部应当于可猎取客户最新资料的时点进行授信后检查,或于下一年度进行授信时作为重点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