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历年分数线.doc
2页12004-2011 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分数线年份 分数线(总分数/行测分数) 2011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为 50 分和 45 分;济南市:市直机关和省垂直管理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50分;公安机关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45 分;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45 分青岛市: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 56 分临沂市: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40 分德州市: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及从基层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45 分(含)潍坊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选调生合格分数线为 50 分烟台市:市直机关(不包含县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机关)及参照管理单位招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50 分;县乡机关(县市区参照管理单位)、县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质监系统招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45 分威海市:2011 年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50 分日照市:公务员招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折算分 50 分济宁市:市县乡机关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50 分。
菏泽市:各招考职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45 分泰安市:笔试成绩总分不低于 50 分莱芜市:2011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45 分淄博市:2011 年招考公务员(公安人民警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5 分滨州市:2011 年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45 分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45 分2010 2010 年省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省直机关 55分,直属单位 50 分22009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不含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省直驻济机关 50 分,省直驻济以外单位 45 分2008 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省直机关 55 分,省属驻济以外基层单位 50分2007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按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公安系统人员加考公安基础知识)规定比例折算后成绩 45 分,省属驻济以外监狱劳教基层单位 40分各用人单位在确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 3 倍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004 省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55 分(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