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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文职人员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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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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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消防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文职人员管理规定 为充分调动文职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强文职人员的管理,提高文职人员的工作效率,使大队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大队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值班卫生制度 第一项每天上午、下午上班签到,提前5分钟到队,上班之前将各自卫生区打扫干净 第二项每天下班后关闭电脑、电灯、打印机等设备,电源开关全部关闭 第三项办公室内严禁嬉戏打闹、大声喧哗,谈论与消防业务无关的事情,以致影响其他人员办公 第四项不准在办公电脑上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或玩电脑游戏 第五项办公桌面整洁,不准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第六项接打私人要回避,禁止在办公室接打私人时大声喧哗、说笑、哭闹等因殊情况需要占用办公办理私事的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 第七项朋友或亲属非因公来队办事,在办公室外沟通商量,避免打扰其他人员正常办公 第二章礼貌礼节 第八项文职人员必须有礼节礼貌,体现应有的文明素养,促进单位内部的团结友爱和互相尊重 第九项不搬弄是非、说三道四、拉帮结派、煽风点火, 行为举止有教养,有涵养。

      第十项文职人员遇见领导时,应主动问好;进入领导房间,应当喊报告或者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领导首次进入文职人员办公室时,全体文职人员应当起立;上级领导来单位检查工作时,第一次遇见领导时,应当向领导问候“首长好”;在首长或上级领导进入办公室时,应当自行起立 第十一项着装符合相关规定,要大方、简洁、庄重,女文职人员不得披头散发,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男文职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不得敞胸露怀外出时,除单位正常活动外,全体文职人员应着便装 第十二项接待外来人员要来有笑脸相迎、一杯热水招待、走有招呼相送因公外出办事,注意说话方式和社会影响,维护消防部队良好形象,做到以队为家,以队为荣 第三章办公秩序 第十三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团结互助,文明礼貌 第十四项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本职业务,随时接受工作调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五项每周一上午召开防火办公例会汇报上周工作,对下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六项加强防火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执法培训和防 火岗位资格考试,熟悉掌握办公自动化和相关法律文书录入流程。

      第十七项积极协助大队领导、防火参谋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事项,严禁出现“棚架”和相互“推诿”现象 第十八项明确个人分工,每天查看个人工作进度,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总结和上报相关数据、报表,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第十九项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事故管理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四章请销假制度 第二十项请假的需填写《新区大队文职人员》请假条,请假条填写须规范,1日内由值班防火参谋批准1日以上须经大队值班领导审批,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队 第二十一项例如上班途中遇到特殊情况等迟到情况,可提前告知值班防火参谋,归队后补写请假条备案,否则按迟到处理其他情况严格按照请假程序,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离队,否则按早退、旷班处理,严禁打、发短信请假 第二十二项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公休假,每年累计公休假期10天产假、婚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打听、不传播、不泄漏工作秘密 第二十四项工作期间,所了解、掌握、保管、存留的消防大队的资料、文件、光盘、优盘均不允许擅自携带、泄露出消防大队。

      第二十五项不得将消防执法、行政处罚等敏感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影响消防执法 第二十六项不得对外随意诋毁、宣扬消防大队管理、执法中的负面信息 第二十七项文职人员不得在公安信息网上开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网站(页)、聊天室,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侮辱、诽谤、诋毁他人及破坏他人名誉;不得在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上编造、转发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有害信息;不得在互联网站开设个人微博等自媒体发现有害或有损部队形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未经批准不得散发与部队有关的一切图片影像资料,严禁违规使用和上传的消防标识、消防符号、消防制服照、部队营区照等内容,严禁发布和转发的炫富、装萌、对骂、猎奇、重要勤务、敏感事件等信息 第六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迟到、早退、不假外出一次扣50元,旷班一次扣100元每月迟到、早退、不假外出累计超3次,旷班累计2次者,予以辞退 第三十条传播谣言、寻衅滋事、互相拆台、打击报复、不团结协作的,情节较轻的发现一次扣5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一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时,挑肥拣瘦、敷衍了事、私自降低工作标准,因态度和责任心问题未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一次扣50元。

      第三十二条稿件奖惩具体内容参考《新区大队宣传奖惩规定》,抄袭他人稿件造成不良后果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对本人进行封稿1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三条因疏忽大意、使用不当而导致公物损坏的的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十四条违反网络信息安全保密规定,将计算机“一机两用”或在消防信息网上设置链接个人主页、聊天室、联机游戏和未经批准的论坛,被市局、支队监控并查处的一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五条在大队检查卫生时发现脏乱差的扣除50元,打扫标准高的奖励50元 第三十六条不遵守保密制度,影响大队执法或损害部队形象予以辞退 第三十七条违背命令、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八条不安心工作、工作责任心差或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严重影响文员队伍管理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九条适时召开军人大会,对落后的同志进行教育帮扶 第四十一条每月全勤奖100元,奖予当月按时上下班且未请假人员,年终按绩效工资发放违反本规定扣除相应数量,扣完为止 第四十二条文职人员岗位表现评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年终报支队优秀文员1名,大队给予支队同等奖励。

      第四十三条凡违反本规定的,取消优秀文员资格 本规定由201*年12月起实施,相关规定就此废止 扩展阅读:2 xx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文职人员招收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安消防大队文职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队伍稳定,结合xx实际,制定了《县公安消防大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和促进文职队伍的建设 《规定》主要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公安消防部队文职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等制定 第一条征招、培训与聘用 文职人员招聘由大队提出计划后报县社会事务局审批,由县社会事务局统一通过当地的劳务派遣机构委托招聘要求招聘文职人员要符合基本条件,文职人员上岗前由县社会事务局和消防大队组织进行培训,时间一般为2个月,集中培训为15天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统一安排上岗;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经考核合格,表现优秀的可直接续签合同 第二条组织教育与管理 文职人员的日常教育与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消防大队负责。

      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由文职人员本人申请,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具备共产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为文职人员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四个严禁”等有关纪律,杜绝“一机两用”,违规者一律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工作日原则上不得因私事请假,确需请假的,由大队领导审批,1日以上请假清单每年报县社会事务局备案,请假时间在年休假中扣除 第三条等级和待遇 合同期内,文职人员的“五大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由消防大队缴纳,个人缴纳部分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其中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文职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费按照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执行文职人员的年休假、婚假、产假、法定节假日休假参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一般不应安排文职人员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安排文职人员在双休日加班或工作日工作时间超过午夜的,应给予文职人员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文职人员支付加班费 第四条奖励与处分 文职人员的奖励项目,分岗位能手、优秀文职人员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设立的奖励项目文职人员的奖励比例,岗位能手和优秀文职人员奖励的人数全年控制在总人数的30%以内,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

      文职人员违反部队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应给予相应的处分,并与日常量化考评挂钩处分应坚持依据事实,惩戒恰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文职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大队部党支部提出意见,大队党委研究决定;文职人员需辞退的由消防大队提出意见,报县社会事务局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机构及本人 第五条用工关系的解除与终止 文职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消防大队同意、县社会事务局考核合格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否则用工关系即行终止文职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另行安排工作后仍不能胜任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要给予解除与终止合同 感谢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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