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论对写作规律的认识.docx
4页浅论对写作规律的认识规律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事物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这种 联系不断重复出现,在一定条件下经常起作用,并决定着事物必然向着某种趋向 发展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但人们能够通过实践认 识它、利用它,也叫法则在哲学中认为“规律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本质 的必然的联系”写作是运用书面文字符号创制文章的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劳动, 是用书面语言进行思想交流、传达情感的社会实践活动写作是一种客观的社会 现象,其发生、发展都有其内部规律,都是受其内部规律支配的写作行为活动的规律的研究在写作学界还没有定论,在研究中还存在着一些 分歧,一些有代表性的论著对写作规律是这样归纳总结的一、路德庆先生《普通写作学教程》(1991 年出版,2001年第 3 版): 第一,“物——意——文”转化律,“物”到“意”的能动转化和“意”到 “文”的转化,是写作活动的基本规律第二,多元因素统一律,文章是写作客体的诸多因素和写作主体的诸多因素 发生碰撞、契合、熔铸、创造的产物第三,点化调整渐深律,文章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而人们对客 观事物的认识是要经过一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逐渐深化认识过程, 不断提炼、深化、修改、调整文章的思想内容和表达形式就必然成为提高文章质 量的一条重要规律。
第四,知行结合通变律,学习写作理论与写作实践结合起来,通过多读、多 练、多思,融会贯通写作的基本法则,掌握各种文体的基本体制与写作的大体要 求,进而通变妙运,出巧创新,写出高质量的文章二、刘锡庆先生的《基础写作学》(1985 年出版): 第一,日积月累,循序渐进(一是“由少则多、先放后收”,二是“由记叙 而论说”,三是“先规矩而后巧”);第二,习惯成自然,基础须早打; 第三,旺盛的热情始终是写作进步的巨大推动力; 第四,文章写得好,每个人的得力点并不完全一致(有人得力于“阅读”、 有人得力于广博的“学识”、有人得力于思想敏锐、有人得力于“多写勤练”、 有人得力于“观察”、“想像”、“理解”和“表现”)三、朱伯石先生(华中师范大学)主编的《现代写作学》:(一)化一律(1.物我化一;2.多元化一;3.言意化一二)渐递律(1.循“序”而进:一是由模仿到独创;二是由规矩到熟巧; 三是由简单到复杂2.途径是多方面的:生活经历、学识、勤写多练、形式方 法的更新等三)适宜律(1.外部适宜:一是文章写作应符合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与内 部联系,二是符合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三是符合本民族的特点;2. 内部适宜: 一是内容上要体现主旨与质料的统一,二是形式上要体现文章的体裁、结构、表 达方式、语言等诸因素之间的一致性,三是内容与形式诸因素的完美统一。
四、周姬昌先生(武汉大学)主编的《写作学高级教程》:(一)物我交融转化律;(二)博而能一综合律;(三)法而无法通变律五、林可夫先生主编的《基础写作概论》中提出:写作运动的规律是“生活 ——思维——文章”,即“客观——主观——客观”只是在“出版者的话”和 “前言”中提出了这样一个图式,而没有把写作行为活动自身运动规律的内涵阐 述出来六、裴显生先生主编的《写作学新稿》中提出:写作的基本规律是“意化”、 “雏形化”、“物化”七、金长民先生《现代写作学基本原理》(1996 年版): 写作过程的基本规律是三重转化,即内化、意化、外化写作过程的发 展运动“正是沿‘物——感——思——文'的路线,‘内化——意化——外化”' 的轨迹进行的八、陈果安先生《现代写作学引论》(2002 年出版) 认为写作行为分为外部规律和内部规律:第一,外部规律(1.物我交融转化律,2.博而能一综合律,3.法而无法变通 律)第二,内部规律(1.双重转换,2.“三级飞跃”,3.知行递变,)九、杜福磊先生,《中国写作学理论研究与发展》(2004 年)(一)写作活动的基本(共同)规律“物——感——思——文”转化规律(二)写作活动的特殊(具体)规律1. 同化律(物——我、客体——主体)2. 内化律(意象、情感——形象;意念、概念——思想;内容—一形式)3. 外化律(内在形态——外在成品) 以上的一些对写作行为规律的认识是写作学界学者们在不同时期提出的,其 中有一些分歧,也有一些共同点,如杜福磊先生和陈果安先生等人都认识到写作 规律有其内部规律和外部规律,并且写作规律不同于写作特点、写作原则、写作 方法,理清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写作特点是写作活动区别于其他实践活动的特殊的征象和标志,写作规律要 反映构成写作特点的内在诸多因素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写作特点和写作规律在一 定范围内互为表里,但并不是同一内涵写作特点是对写作实践活动特殊性的理 性概括,往往概括为目的性、个体性、创造性、实践性、综合性等特点,有利于 认识和发现写作规律,但是这些特点并不是写作活动本质的、内在的规律写作 规律是包容着写作活动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有序层次,所揭示的是写作实践活动发 展变化的必然趋势和客观结果写作原则是人们遵循写作规律而制定的写作规则和标准,是人们主观意愿的 反映;写作规律是提出种种写作原则的客观依据和理论基础,是一种客观存在, 是任何人都不能违背的任何作者都不可能背离写作规律,不同的作者不都遵循 同一个原则写作方法是写作实践活动的具体运用手段,是表层的、具体的、变化的、可 以选择的,写作规律是自然运动状态的客观存在,是抽象的、深层的、稳定的, 不可选择的写作主体能对写作方法进行自由的取舍,对写作规律只能遵循,写 作规律同时对一切写作实践活动起着支配作用通过对写作规律与写作方法、写作原则、写作特点的比较,我们能对新时期 不同阶段学者提出的对写作规律认识的研究能看出他们的优点与不足。
刘锡庆先 生的《基础写作学》主要是从学习的角度出发,不是从写作活动过程本身概括出 来的本质规律,讲的是学习习作应该遵循的原则、方法和途径,只是学习写作的 “外部规律”朱伯石先生的《现代写作学》中归纳的某些可以认为是规律,其 中“渐递律”是写作方法,“适宜律”是写作的原则周颐昌先生的《写作学高 级教程》中归纳的规律有些是写作特点和写作原则写作学界的许多专家都提到 了“物我交融”、“意化”、“物化”、“客观——主观——客观”、“物—— 感——思——文”、“双重转换”等规律,我认为这些说法都很相似,都是对“物 ——感——思——文”三重转换规律的不同表达如金长民、裴显生、路德庆、 林可夫、陈果安、杜福磊先生在他们的著作里对这一规律都有相同的认识,只是 表达形式不同还有一些其他的观点不同的专家也有相同的认识,在这不一一赘 述笔者个人观点比较赞同路德庆先生、陈果安先生以及杜福磊先生对写作规律 的总结通过对以上不同学者、专家对写作规律的归纳、认识的比较,笔者个人认为 写作规律是不同于写作原则、写作方法、写作特点,是写作特点的本身必然的联 系,归纳如下:一、“物——感——思——文”三重转化律在写作活动中的采集、构思、 表述三个阶段都是必须遵守的规律。
“物”指客观事物,即写作客体包括自然、 人生、社会等;“感”是写作主体对“物”的感知,转化为意念、意象、概念和 思想与情感;“思”是经过“运思”活动,把同化的意象、情感、概念、认识、 思想等孕育成内在的艺术形象或思想观点,以及文章雏形的建筑;“文”是指将 孕育在头脑里的文章内在形态以语言文字符号的形式向外在形态转化,将写作活 动凝聚、物化为精神产品——文章它揭示了写作活动这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劳动 的本质属性,是人类写作实践活动范围内的各种具体运作规律,具有全局的指导 性意义,任何一种写作活动都是不能违背这一规律的二、多元因素统一律这一规律是与写作活动综合性特点紧密联系,也是和 “物——感——思——文”这一规律密不可分的文章是写作客体的诸多因素和 写作主体的诸多因素发生碰撞、契合、熔铸、创造的产物,在文章写作的过程中, 客体和主体的众多因素,都必然要发挥各自的重要作用,达到融合统一多元 因素”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指写作对象的多种因素,客观世界就是多元 因素的复合体,任何事物都是由许多因素构成,对写作主体的刺激,产生复杂多 样的感受;另一方面指的是写作主体必须具备多种素质、修养和能力,包括思想 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人生观、美学观、文化水平、性格、气质、兴趣、 生活原理、知识结构、艺术修养、语言修养、记忆能力、分析能力、推导能力、 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
外在的和内在的诸多因素在一定条件下的综合与统一, 才能形成文章写作的基本条件,才能有“物——感——思——文”的能动转化总之,写作规律之所以能成为规律,是因为其客观存在,在写作活动过程中 必须遵守的只有遵守写作规律,才能进行好写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