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第9课《知法守法 依法为权》教学素材.docx
11页第9课《知法守法 依法为权》教学素材一、文字、图片资源 资源一 【主题】识别成长路上的危险地带 【内容及形式】 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生活情景 解析:图一,陷入恶性贷款,侵犯了人格尊严权中的隐私权和生命健康权;图二,遭遇网络欺诈,侵害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图三,生活中家庭暴力中,侵害了当事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图四:经历网络人肉搜素,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目的】 通过四张图片引导学生体会来自成长过程中方方面面的威胁及安全隐患,让学生意识到要有明辨能力,依据法律保护自己很重要 【教学使用建议】 1.可以用于课堂导入环节,出示图片,引入课题 2.思考:这些图片中隐含着哪些危险呢? 资源二 【主题】抵抗罪恶的魔爪 【内容及形式】 通过采访交流,小组讨论等形式,完成下表 【目的】 围绕中心话题进行班级讨论,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以及运用法律维护权利的方法 【教学使用建议】 可以用于“活动园”学习后,引发学生思考、讨论,形成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主动维权的能力 资源三 【主题】自我保护能量卡 【内容及形式】 出示学生身边的情景案例,小组讨论续编故事并演绎,通过讨论帮助学生正确处理此类问题。
情景一:要小心主动来搭讪的陌生人…… 情景二:有些承诺不能信…… 情景三:有些饮料不能喝…… 情景四:有些地方不能去…… 情景五:有些网友不能信…… 情景六:危险情境下巧妙发送求救信息…… 【目的】 通过情景案例,帮助学生明白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如何寻求保护,用法律维护权利 【教学使用建议】 1.建议进行教材90页教学内容时,通过情景剧的形式让学生表演出来,然后针对案例情景进行分析讨论,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对于学生讨论中的争议,教师不急于得出结论,经过充分讨论,总结正确处理问题的态度、方式和途径 二、活动资源 活动一 【活动主题】保护自己有妙招 【活动形式及要求】 通过采访交流、小组讨论等形式,完成下表 1.课前自我保护妙招收集调查表 2.在调查的过程中,可以向大人讨教相关经验 【目的】 通过调查交流、寻找妙招儿的方式,让学生思考身处险境时的自救方法,在全班交流的过程中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教学使用建议】 1.教师需要提前布置此活动,给学生充足的时间去查阅资料、走访身边人,找到更多的解决方法 2.课上交流时教师要适时地补充指导,让学生真正掌握自护自救的方法。
3.注意做好相关音频视频和文字资料的留存,以便课堂上作为资源加以引用 活动二 【活动主题】拿起法律的武器 【活动形式及要求】 以现实问题引发讨论,明白用法律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情景一:当自己的孩子在同其他小朋友玩耍时被打伤了,而且因此花了不少医药费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受伤者的监护人,应当怎么办? 你选择的处理方法是( ) 遵循的法律依据是( ) 情景二:当你发现孩子的一张照片在你并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被刊登在一本公开发行的杂志上作为监护人,你应当怎么办? 你选择的处理方法是( ) 遵循的法律依据是( ) 情景三:当孩子去商场购物,遇到被工作人员误认为偷拿了商场的东西而遭到搜身(或扣留)的情况时,作为监护人,你应当怎么办? 你选择的处理方法是( ) 遵循的法律依据是( ) 情景四:当孩子在上学(或放学)的途中被勒索或抢劫,作为监护人,你应当怎么办? 你选择的处理方法是( ) 遵循的法律依据是( ) 法律援助站: 处理方法套餐一:①如果孩子被商场工作人员以“偷拿东西”为由进行搜身或扣留,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向该商场的领导提出抗议,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商场。
②对于情节恶劣,对孩子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处理方法套餐二:①向私自刊登孩子照片的杂志社提出停止侵权行为的要求,可以要求对方进行道歉并进行必要的经济赔偿②如果对方不同意,你提出的正当要求(如:停止侵权、道歉、赔偿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处理方法套餐三:①作为受伤者的监护人,应当同伤人者的家长进行协商,共同商订一个妥善的处理方法②作为受伤者的监护人,要求对方赔偿一切损失,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伤人和受伤的孩子双方的监护人都有“履行监护职责不当”的责任③如果伤人者一方以种种借口不愿协商解决问题并进行必要的赔偿,作为受伤者的监护人,可以找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处理方法套餐四:①不要采取忍让的方式,更不要怕孩子受到报复而不报警②也不要自己采取暴力行动,因为你本身也会因此而犯法③对于那些专门勒索、抢劫未成年人的不良少年,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将这些人绳之以法 法律依据方案一:(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①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方案二:(一)《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二)《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方案二:(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①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方案三:(一)《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③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绯谤他人的三)《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说明:“搜查”作为一种侦察措施,只能由公安、检察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等依法进行一切无搜查权的人,以及有搜查权的工作人员(例如检察人员、公安人员等)违反法律规定,滥用搜查权擅自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都是非法搜查 法律依据方案四:《婚姻法》第十七条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团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活动要求: 1.阅读以上案例介绍,从“法律援助站”中选取应该采取的方法和法律依据,填在括号里 2.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后,再进行全班交流。
【目的】 通过解决情景事例,让学生真正懂得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以保证自身安全 【教学使用建议】 此活动放在最后一个“活动园”之后,作为实践辨析环节,在学生充分讨论后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真正学以致用 活动三 【活动主题】小记者在行动:运用法律 智慧生活 【活动形式及要求】 采访家人、亲戚或朋友,了解依法维权能够作为证据的材料 课前采访,拟好采访提纲,以采访文字记录或者视频、音频采访的方式进行 采访提纲: 1.您的工作是什么? 2.您在工作、生活中有没有经历过依法维权的事件?提供证明事实的材料证据是什么? 3.您还了解生活中哪些能够证明案情事实的材料可以成为依法维权的证据呢? 4.通过采访我的收获是: 【目的】 通过采访的形式,分享生活工作中维权的经历,认识到有了能够证明案情事实的材料证据可以顺利依法维权,也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教学使用建议】 1.课前请学生在提纲基础上进行采访,同时可以增加其他采访问题 2.注意做好相关音频视频和文字资料的留存以便课堂上作为资源加以引用 三、法律相关资源 【法律参考条文】 1.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诉讼 3.宪法规定:国家特别关怀青少年的成长,儿童受国家保护,国家培养少年、儿童在德育、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着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重任婚姻法为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规定了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对父母已经死亡的儿童,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姊,有扶养的义务;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教学使用建议】 1.在学习依法维权的内容时,结合案例出示关于此条文的具体内容,以帮助学生理解诉讼的时效、监护人维权的途径 2.可以作为课前自主学习的资料和课后拓展学习资料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