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pdf
8页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1、范围本规则规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等粮油品种的品质判定定义、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使用与判定、试验方法等要求本规则适用于中央储备粮油、定购粮油、保护价收购粮油,其它性质的粮油亦可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下面标准被修订后,则引用修订后的新标准GB1350 —86 稻谷GB1351 —-86 小麦GB1352 —86 大豆GB1353 —86 玉米GB1354 —86 大米GB1355 —86 小麦粉GB1534 —86 花生油GB1535 —86 大豆油GB1536 —-86 菜籽油GB2716 —88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 5490—-85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规则GB5491 —85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2—-85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 5511—85 粮食、油料检验粗蛋白质测定法GB/T 5516—85 粮食粘度测定法(毛细管法)GB/T 5520—85 粮食、油料检验种子发芽试验GB/T 5530—85 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GB/T 5538—1995 油脂过氧化值测定GB10464 —89 葵花籽油GB/T 14488.1 —93 油料种籽含油量测定法GB/T 14607—93 小麦粉干面筋测定法GB/T 15682—1995 稻米蒸煮试验品质评定GB/T 15684—1995 谷物制品脂肪酸值测定法3、定义3.1 宜存粮油:符合判定为“宜存”规定的,可继续储存的粮油。
3.2 不宜存粮油:符合判定为“不宜存”规定的,需要轮换的粮油3.3 陈化粮油:符合判定为“陈化”规定的,不宜直接作为口粮食用的粮油4、储存品质控制指标4.1 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见表1、表 2 和表 3)表 1 稻谷储存品质控制指标项目籼稻谷粳稻谷宜存不宜存陈化宜存不宜存陈化回归评分值,分≥70 25-≤32 >32 ≤25 >25-≤35 >35 粘度, mm2/s ≥4.5 40-≤50 >50 粘度, mm2/s ≥4 3.5-≤5 >5 蛋白质溶解比较率, % ≥75 8-≤12 >12 ≤12 >12-≤20 >20 酸价, mgKOH/g ≤3.5 4 ≤3.5 4 4.3 回归评分值( Y)计算公式:Y 粳稻= 70.7 +0.07X 发芽率- 0.25 脂肪酸值+ 1.70 粘度Y 粳稻= 86.3 +0.005X 发芽率- 0.61 脂肪酸值Y 玉米= 80.5 +0.10X 发芽率- 0.34 X 脂肪酸值说明:为了计算回归评分值,需要检验发芽率4.4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使用与宜存、不宜存、陈化的规定5.1 储存品质控制指标适用于安全水分条件下正常储存的无污染的粮油。
5.2 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划分把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划分为两部分:品尝评分值作为品尝指标部分,其它指标作为理化指标部分5.3 宜存、不宜存、陈化的判定5.3.1 稻谷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稻谷;有一项储存品质技制指标符合“陈化”规定的,即判定为陈化稻谷5.3.2 小麦有一项理化指标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小麦;判定小麦是否陈化,则以品尝指标为准宜存”和“不宜存”的品尝指标是参考指标,不是判定指标5.3.3 玉米回归评分值是参考指标,不是判定指标;其它储存品质控制指标,有一项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玉米;判定玉米是否陈化,则以脂肪酸值为准5.3.4 大豆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大豆;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陈化”规定的,即判定为陈化大豆5.3.5 食油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食油;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陈化”规定的,即判定为陈化食油5.4 除每年两次常规性的检测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外,还应根据储存过程中粮油的具体情况,随时扦样检测其品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粮油损失。
5.5 其它类稻谷的归属其它类稻谷的归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部门自行规定,其中省间调拨稻谷按调出方规定执行6、试验方法试验方法的详细规定见附录A附录 A:试验方法A1 样品除执行 GB 5490 和 GB 5491外,对于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等主要粮油品种还要执行下述规定A1.1 单位代表数量:以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货位、同储存条件、<200T的粮油为一个扦样单位,同时也是一个检验单位;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货位、同储存条件、>200T的粮油,以 200T为一个扦样单位,以整个货位为一个检验单位为了保证储存质量, 根据储存实际情况, 还要考虑扦取粮油品质容易变化部位的样品若有局部发热、潮湿、发霉、变质等情况时,则须适当增加扦样份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A1.2 样品登记:为准确反映储存粮油品质变化情况,扦样时除按扦样单登记外,还要详细记录其它有关情况,包括:收获年度入库时间、原始水分、储存条件、储存方式,以及虫害、发热、发霉、潮湿、药剂熏蒸、是否经过烘干处理等情况A1.3 样品保管与处理样品应装在玻璃瓶或塑料袋内,存放在低温干燥处, 并尽快安排分析测定。
粉碎的样品必须及时测定,当天不能测定(脂肪酸值要当天测定),应放置在冰箱中暂存为确切反映各测定指标间的关系,要求同一样品的各项指标测定工作应在同一时间(≤3 天)内完成,其中发芽率按标准规定时间执行A1.4 推荐仪器粉碎机(制粉机) FSJ—l 型等粘度计 JNDY —1 型和 LSN —1 等A2 发芽率按 GB/T 5520 执行A3 脂肪酸值按 GB/T 15684 执行(含玉米)A4 粘度按 GB/T 5516 执行A5 面筋吸水量按 GB/T 14607 执行A6 过氧化值按 GB/T 5538 执行A7 酸价按 GB/T 5530 执行A8 蛋白质溶解比率大豆蛋白质溶解比率是指大豆水溶性蛋白质含量与大豆粗蛋白质含量的比率先按 GB/T 5511 —85测定大豆粗蛋白质含量和水溶性蛋白质含量,然后按下式计算大豆蛋白质溶解比率:大豆蛋白质溶解比率(%)=水深性蛋白质含量十粗蛋白质含量 X 100 %A9 粗脂肪酸价按 GB/T 14488.1 先提取大豆粗脂肪,再按 GB/T 5530 测定大豆粗脂肪的酸价A10 色泽、气味按 GB/T 5492 执行A1l 熟食品尝试验A1l.1 大米(与稻米同义)按 G8/T 15682 执行。
A11.2 小麦粉参照执行 GB/T 15682,其中,用具、小麦粉的制备、发酵与馒头的制备等部分按下面要求执行A11.2.1 用具:粉碎机, CB 36 号筛,40 目筛,搪瓷碗、牛角匙、纱布、小碟子、铝蒸锅、面板、恒温箱A11.2.2 小麦粉的制备A11.2.2.1 润麦:取 500g 小麦放在 40 目筛中,在清水盆中或水龙头下搓洗,除去灰杂后取出,滤去水分,摊在一块干布上晾干约 20-30min 如果有水再用干毛巾擦干,控制水分在 14 %-15%,然后放进磨口瓶内密闭润麦 5-8h ,润麦具体时间根据不同类型小麦酌定A11.2.2.2 磨粉:将已润麦的样品倒人粉碎机中研磨,粉样用CB 36 号筛筛理,收集筛下物并称重,筛上物继续粉碎和过筛,直到粉样重量达到试样重的约 60 %为止合并筛下物,装人广口瓶,置冰箱内待用A11.2.3 发酵与馒头的制备A11.2.3.1 发酵液的制备,将2g干酵母粉用 45 摄氏度( C)温水 100ml 泡开混匀A11.2.3.2 发酵:称取 3 x 50g面粉放在搪瓷碗中,加 3 x 0 .sg 白蔗糖和 3 X 28至 30ml酵母液,用牛角匙和面,成团后再用手和匀,分别置于3 个小碟中并盖上湿纱布,放在 35 士 1 ℃的恒温箱中发酵(恒温箱下部应放一水盘,以增加箱内湿度,防止面团干燥)。
发酵至面团体积约增加到原体积的 1.5 倍为止,一般需2-3hA11.2.3.3 蒸制馒头:取出已发酵的面团,分别加2g 面粉均匀搓揉 100 下,仍置于小碟盖上湿纱布,放置恒温箱中成型15min,然后取出,放人水已沸腾的铝蒸锅中,猛火蒸20min,取出切成小块趁热进行品尝A11.3 玉米粉参照执行 GB/T 15682 ,其中,用具、玉米粉的制备、窝头的制备等部分按下面要求执行A11.3.1 用具:粉碎机、 40 目筛、搪瓷碗、铝蒸锅A11.3.2 玉米粉的制备:取400g玉米用粉碎机磨粉,要求约75%通过 40 目筛,合并筛下物,充分混句后装人磨口瓶中,置冰箱内待用,A11.3.3 窝头的制备:取玉米粉 3 x 50g ,加 75 土 5 ℃的温水 3X 40ml ,拌匀、成型,分成 3个窝头放入水已沸腾的铝蒸锅中,猛火蒸20min,取出切成小块趁热品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