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落户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doc
3页1购房落户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买房落户条件与说明:1、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间为界:2008 年 11 月 1 日前按老办法;2008 年 11 月 1 日后按新办法2、7 个中心城区加 3 个开发区:购房面积 100 平方米(含)以上和总价超过 50 万元(含)3、远城区:购房面积 80 平方米(含)以上和总价超过 20 万元(含)凡户籍不在我市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 100 平方米(含)以上和总价超过 50 万(含),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凡户籍不在本市、本市中心城区,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 80平方米(含)和总价超过 20 万元(含)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办;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4、购房落户仅限首次交易商品住房5、一套住房可办理 3 人入户符合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18 周岁以下)共 3 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公安户政部门从受理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 5 元),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手写或打印书面申请《户口迁移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本人购买某处房产,现户口在何处,要迁入何处,抬头写 XX 公安分局即可,本文末附有参考格式)2、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个户籍证明,(要迁之人都要分别办理)23、居委会办个人婚育证明,(农村的就到村民委员会)户口不在一起的,迁任何一人的户口夫妻双方都要开居委会办的个人婚育证明还要去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办盖章,(农村的就是到乡计生办)再到街道计生办的上级盖个章(计生委),(这就是三级公章的个人婚育证明)4、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如果是一次性付款购房者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购房发票;如果是银行按揭付款的客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和银行贷款按揭合同。
5、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6、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7、孩子的出生证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8、物业开具两份《入住证明》两份,一份给社区所在派出所收件,另一份公安局会备案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信息情况,如: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一致申办程序:1、申请人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证窗口或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办证窗口)领取《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或在武汉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并如实填写表内事项并获得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2.备齐以上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或远城区办证窗口申办 参考格式: 户口迁移申请书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本人(户主)于**年**月**日,在武汉市**区**路**号**楼盘(写清楚楼盘的全称)*区*单元*号,购买商品住宅一套,面积**平方米,购房金额**万,属首次交易商品住宅(因人而异),本人及随迁家属已于*年*月*日实际居住**(楼盘名),根据武汉市购房入户政策,现特申请将以下三人迁入武汉市: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32、配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3、女儿或儿子,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申请人:**(一定要手签)申请日期:**年**月**日个人婚育证明兹有我居委会居民,XXX,女,1XX 年 X 月 X 日出生,XXX 于 200X 年 X 月 X 日与 XX 结婚,属于初婚,200X 年 X 月 X 日在计划内生育一子/女,取名 XXX,现已采取上环避孕措施,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至今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特此证明XXX 居委会 20XX 年 XX 月 XX 日XX 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20XX 年 XX 月 XX 日XX 计划生育委员会盖章20XX 年 XX 月 XX 日(南京 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