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docx
4页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所、部)、医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已经 学校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学位论文是体现研究生的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反映研究生培养单 位和导师科研教学水平的重要环节为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更好 地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结合我校实际 问题,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和职责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实行研究生导师负责、二级学院主 管、研究生处评估制度,切实保障学位论文质量一) 研究生导师职责1. 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科研和论文指导,做好学位论文的开题、 修改与定稿等全程指导工作,定期讨论,关心论文进展情况2. 在论文开题前,对选题提出要求,结合研究生自身情况,给 予科学的选题指导,注重发挥个人所长,并尽量结合实际项目进行选 题,保证创新性3. 如实评价研究工作,认真审阅学位论文并提出修改意见对 未能达到学位论文要求者,要严格把关,不能同意其答辩申请4. 负责审核研究成果和发表学术论文,确保数据真实,无抄袭 和造假现象,杜绝学术腐败。
二) 二级学院职责1. 倡导学术正气,坚决抵制学术腐败行为2•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盲审、答辩、归档等环节 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事3.把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公平公正, 按制度办事三)研究生处职责1・负责制订学位论文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及检查督促制度落实 情况,代表学校对学位论文工作进行管理2. 负责对研究生开题、盲审、答辩等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申请与 延期的审批3・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二、开题和答辩学位论文的开题与答辩实施集中开题与规范答辩的管理办法一) 论文开题研究生开题在第三学期进行,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 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以学科为单位实行集 中开题开题时须提交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综述报告,并经导师签字认 可学院将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安排报研究生处备案审批二) 论文答辩1. 答辩申请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成绩合格,通过论文开题报告且完成学位论文的,经专家评阅同意, 可向学院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2. 答辩审核学院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 学位申请工作细则》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 请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并将符合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答辩安排 报研究生处备案后,认真组织完成答辩工作。
三、评估和保障为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实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 议、双盲外审、论文抽查和定点检查制度一) 开题评议研究生处从学科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家作为开题评议委员会成 员,参加开题报告会开题评议委员会要严格把关,对不满足学位论 文要求的开题内容提出修改意见,限期修改或不同意开题二) 双盲外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 文50%随机抽选盲审,另50%由学院确定外送评议对盲审及外送评 议反馈结果为两位以上专家不同意论文答辩者严格按延期答辩规定 执行;两位以上专家审定为修改后答辩者需3个月以后再申请送审; 若连续送审两次均不同意或均为修改后答辩者,以及两位以上专家反 馈结果为抄袭者,应重新选题、开题并重新撰写学位论文三) 定点检查学院对中期考核结果为跟踪培养和不合格的研究生,以及开题报 告结果为不符合相关要求,经修改后重新开题的研究生,其论文列为 定点检查督促对象四) 论文抽查学位论文按教育厅学位办规定进行抽查评审,抽查名单由教育厅随机 抽取,参加浙江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估与考核抽查结果 按教育厅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