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乡镇(街道)”创建百分考核标准(可编辑).docx
14页法治乡镇(街道)”创建百分考核标准第一篇:“法治乡镇(街道)”创建百分考核标准 “法治乡镇(街道)”创建百分考核标准 一、组织领导(20分) 1、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乡镇(街道)创建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协调有力,运行正常2分) 2、有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2分) 3、法治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2分)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2分) 5、人大、政协加强对法治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视察创建情况并听取工作汇报2分) 6、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法治乡镇(街道)创建中,纽带和桥梁作用发挥好2分) 7、年度对辖区各村、社区、单位等法治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及总结表彰,形成激励机制2分) 8、普法依法治理经费落实,人均不低于1元,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加2分) 9、所辖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专人负责,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2分) 10、乡镇(街道)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村(居)督查一次,督查要有通报或记录,督查指导工作落实情况好2分) 二、法制宣传教育(30分) 1、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和学法讲座制度落实每年集中安排不少于2次的有针对性的学法活动3分) 2、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机关工作人员每年针对性的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考评制度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形式多样、效果好 (3分) 3、加强对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村(居)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青少年、重点人口和帮教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3分) 4、所辖村(居)干部学法要有制度、有内容、有笔记、有考核、有记录 (3分)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建设,即:每个乡镇(街道)有一个法制站,所辖每个村(居)有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室(角),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3分) 6、认真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有方案、有组织、有落实、有效果。
3分) 7、普法讲师团、法律顾问团、法制副校长、基层法律志愿者、法制文艺宣传队等法制宣传队伍健全2分) 8、组织以“12·4”全国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3分) 9、针对村(居)换届、房屋拆迁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宣传2分) 10、乡镇(街道)认真组织落实全民普法考试3分) 11、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素质和全社会法律知晓率,加强法治文化建设2分) 三、依法治理(40分) 1、认真贯彻《依法行政纲要》,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3分) 2、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率100%3分)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监督制、执法过错追究制3分) 4、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行政便民措施3分) 5、依法规范政府行为,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政府诚信度高3分) 6、建立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具体的应急措施3分) 7、所辖村(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健全。
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依法建立完善村(居)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议事、民主监督制度4分) 8、乡镇(街道)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有组织、有方案、有成果4分) 9、组织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村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分) 10、行政执法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依法治理专项活动3分) 11、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无违法违纪行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内容公平、公开、公正4分) 12、及时调解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达到“四无”(无民转刑、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无群体性械斗、无进京访和到市以上集体访)4分) 四、平安建设(10分) 1、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4分) 2、综治、信访、司法、调解“四位一体”作用发挥好2分) 3、道德风尚好,黄、赌、毒等不良社会风气得到有效遏制无社会丑恶现象2分) 4、认真组织实施区域依法治理、专项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建设2分) 第二篇: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百分考核办法202205ok XX县乡镇(街道)人大工作 目标百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积极性,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长效机制,促使基层人大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开创全县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新局面,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实行目标百分考核。
一、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100分) (一)自身建设(20分) 1、人员配备(3分) 乡镇人大副主席(街道人大办副主任)主要工作精力从事人大工作,并按规定列席党委会议(2分);配备人大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人大工作,列席有关会议(1分) 2、办公设施(5分) - 1 - 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办)有牌子和办公室(1分),有现代化办公手段(1分),有活动场所(1分),有档案设备(1分),有规章制度等图板(1分) 3、档案资料(7分) 人代会、人大工作、代表活动等文件资料齐全,分类科学,归档及时(2分),工作计划安排得当(1分)、工作总结全面(1分),代表活动记录完整翔实(1分),有图片(1分)和影像资料(1分) 4、专项经费(2分) 代表活动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代表活动所需(1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乡镇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按时发放并逐步提高误工补助(1分) 5、材料上报(3分) 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材料、报表等 (二)监督工作(25分) 1、听取审议政府工作(8分) 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办)组织人大代表半年期间,听取审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汇报,有书面汇报材料(4分)和审议意见建议(4分)。
2、评议活动(7分) 每年组织代表开展评议政府部门工作活动评议工作有方案(2分),有评议对象书面汇报材料(2分),有评议票(1分),有评议意见建议(2分) - 2 - 3、代表建议工作(10分) 督促指导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全年所提建议件数不少于驻本行政区域县、乡镇人大代表人数的十分之一(5分);乡镇人大及时督办本级代表建议,按规定时间和格式给予答复(2分),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且亲笔签字(3分) (三)代表活动(40分) 1、代表培训(5分) 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办)每年组织一次代表集中培训活动,有记录、有学习资料(2分)为人大代表订阅人大报刊(1分)各代表小组每年至少4次组织代表学习,有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资料、记录等(2分) 2、代表小组建设(6分) 代表小组达到“六有”要求,即:有组织、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有学习材料和档案资料活动室配备办公设施和用品,牌子挂于门口,规章制度上墙,代表公示栏要有代表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等,固定在醒目位置,方便选民同代表联系没有活动室的本项不得分 3、主题活动(5分)。
组织代表开展主题活动,发挥代表模范带头作用活动有鲜明主题(1分),有安排意见(1分),有记录(2分),有总结(1分) 4、视察调查活动(8分) - 3 - 每年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都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问题、有建议的报告 5、走访联系工作(6分) 经常深入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实施情况,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3分),并认真归纳整理,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3分) 6、代表述职(7分) 积极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每个代表小组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和选民评议代表活动每年,代表都要写出书面述职报告(3分),每小组安排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4分),保证每位代表届内至少述职一次 7、组织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按时参加有关会议(2分)积极开展外出学习交流活动(1分) (四)宣传工作(15分) 1、报送稿件(3分) 及时撰写信息宣传稿件,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事代表工作室每年至少报送6篇 2、发表稿件(12分) 充分利用简报和报、刊、台、网等媒体,加强对代表工作新做法、特色活动和代表事迹的宣传。
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分配的宣传任务每少1篇稿件减1分,本项分值减完为止;每多发表1篇稿件,省级加1分、国家级加2分 - 4 - 摄制人大工作专题宣传片的,加5分在县、市电视台播发的,分别加2分、5分 (五)其他 1、提出的建议被政府采纳,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解决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每件加2分 2、鼓励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创新创优,树立典型创建先进代表小组的每个加2分,在县、市会议上交流经验的分别加3分、5分 典型经验和优秀代表事迹被县、市、省、国家级简报和媒体编发的,每件分别加1分、3分、5分、10分同一稿件按最高层次确定,不重复加分 代表作用发挥好,典型意义大,作会议典型发言或人大常委会宣传推介的,每人加2分 3、鼓励代表个人开展调研代表撰写的报告引起重视和被领导批示的,每件加2分 4、承担上级人大开展的视察调研等活动服务,每次加1分 二、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采取考核小组集中检查与观摩评比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年终,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办)根据本办法设定的标准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送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在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办)自查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考核小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察看现场、查阅有关材料、走访有关单位和人大代表等方式,进行检查考核,根据考核内容和计 - 5 - 分标准逐项打分;组织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办)及部分人大代表,集中观摩,评比交流,按计分标准逐项打分。
考核评比结果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确定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6 -XX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第三篇:创建“平安乡镇”考核标准 创建“平安乡镇”考核标准 2、内发生以下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1)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的;(2)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及内部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篇:行为百分考核加分标准 行为百分考核加分标准 1. 能积极参加学校、班级、部门等活动的同学加2—3分 2. 各方面表现突出,受学校通报表扬,安表扬大小加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