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否可以.doc

3页
  • 卖家[上传人]:s9****2
  • 文档编号:457197509
  • 上传时间:2023-09-10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3.32KB
  • / 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否可以 导读:分公司签完合同以后转交由总公司执行的话也是可以的,但分公司不能在瞒着合同相对人的情况下让总公司履行合同当中的这些义务,毕竟对于合同相对人来说是直接和分公司签的合同,履行合同那也要征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一、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否可以?  分公司合同转让给总公司执行是可以的,但必须要和合同相对人协商,并且需要征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  二、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三、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总之,分公司不能自以为是的觉得和总公司是一回事,签完合同以后就可以全部都让总公司来完成合同当中所约定的这些事项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合同相对人还不如直接和总公司签合同,这也很难体现出分公司的实际经营能力。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