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测绘合同示范文本.docx
8页测绘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第三条测绘标准1. 本合同测绘执行以下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1:500、1:1000、1:2000 地形图数字GB/T17160-199化规范》72《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4《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952. 其他技术要求:第四条测绘工程费1. 预算工程总价款2. 测绘单价及取费依据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作为取费依据,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项目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公里(大写),以实际测量为准;或人民 元总价包干(大 写)3. 上述工程总价款、测绘单价均为含税(增值税税率为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本合同适用税率随国家政策调 整作相应调整,但不含税单价不变,不含税单价二含税单价/。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2. 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 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协助3. 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4. 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 自收到甲方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当日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 业2.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3.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测绘成果属于甲方所有4.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第七条工期要求全部测绘成果应于年 月 日前提交甲方验收第八条测绘成果提交要求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备注11:500地形图打印图套22测绘技术总结报告套23全部资料数字化光盘套1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套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套工本费元第九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方式测绘成果提交甲方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 方结清全部工程价款,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第十条违约责任1. 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 工作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费二!%的违约金;乙方已进入现场 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_ 2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进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 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测绘工程费的,每逾期一日, 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测绘工作或解除合同,乙方向 甲方支付预算工程费20 %的违约金,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5.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每逾期一日,按合 同预算工程费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 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 方不承担赔偿责任6. 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 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此导致未在合同期内完成测绘工作 的,按本条第5款的约定承担违约金;因测绘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而 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 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 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7. 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 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预 算工程费的20 %支付违约金。
8. 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 付预算工程费20 %的违约金第十一条通知及送达1. 本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按本 合同尾部约定的通讯方式和地址送达对方2. 如任何一方的“通讯方式和地址”有改变应及时通知到对方,如 因未及时通知对方而造成不能及时收到对方通知的,对方将通知按本合 同约定的“通讯方式和地址”发出,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均视为送达,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等后果由未通知方负责:以特快专递发出三日之后,视为已送达特快专递回执注明“查无此人”、“拒收”等类似表述的,视为已送 达在工作日通过双方约定的电子邮箱将通知发送至对方指定电子邮箱 的,视为已送达3. 本条第1款、第2款的约定,在合同履行、争议处理、法院诉讼 和执行过程中均适用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 担违约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 抗力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情 况以信件、邮件或电报(电传或)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 事件发生后2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 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同意,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将该 合同项下之任何内容、信息及签订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披 露给本合同外的第三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2. 本合同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不影响甲乙双 方按本合同保密条款应承担的保密责任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双方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共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处)甲方:乙方:邮编:邮编: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