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情况及改革前政策调整讲解.ppt
15页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情况 及改革前政策调整,车险部 2014年8月,2,商车改革进展情况 改革前的政策调整,,商车改革进展– 试点,3,——保监会根据各地保监局申请,拟在黑龙江、山东、陕西、广西、重庆、宁波6家地区进行商车改革试点 ——试点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试点地区准备好的财险公司可以销售新产品商车改革进展– 条款,4,截至目前,中保协组织条款小组对2012年行业示范条款进行了4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车损险保险金额按照实际价值确定,增加代位求偿内容 增加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 调整单证格式、设计了保险凭证、编写了免责事项说明书商车改革进展– 费率,5,费率改革的目标 1、整体平稳,但所有保单都打最低折扣的情况下费率下降 2、新车费率下降,旧车费率上升 3、传统渠道费率下降,电销渠道费率略升,改革后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基 准 保 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基准纯风险保费+基准保费×附加费用率,行业费率表改为基准纯风险保费表,纯风险费率表由现行费率表整体平移得到,公司自行上报附加费用率,确定每个公司的基准保费水平,附加费用率基本控制在35%左右,即现行标准保费*65%,费率主要变化,6,一、增加车型系数 车损险在基准纯风险保费计算中将增加车型系数,系数值直接体现在基准费率表中,但仅适用于家庭自用车、企业和机关非营业客车的车损险,车型系数的区间为0.8-1.2,但80%-90%的车型仍归类为车型系数1.0;,费率主要变化,7,二、调整费率系数 取消7折限制;费率调整系数从14个调为4个: —自主渠道系数;公司控制 —自主核保系数;公司控制 —无赔优系数(NCD);平台控制 —交通违法系数;平台控制,费率主要变化,8,(一)自主渠道系数 所有渠道业务的标准保费一致,各渠道业务差异由各保险公司通过设置不同的自主渠道系数来体现,电销渠道仍维持0.85的渠道系数,传统渠道的渠道系数:0.85-1.00。
如车商、金融等传统渠道都设置0.85的系数,则电销将失去价格优势)——由总公司确定 (二)自主核保系数 公司根据自身风险识别能力设置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核保系数需要审批报备 自主核保系数的累积浮动区间为:0.85-1.15 旧车存在0.85、0.9、0.95三种方案 新车存在0.95、1、与旧车相同三种方案 ——由总公司确定,费率主要变化,9,(三)无赔优系数(NCD) NCD系数差异扩大,最低的三年未赔款系数为0.6,最高的上年赔款5次为2.0,上年出险2次及以上的系数将有明显上升,(四)交通违法系数 需与交管部门联网,未联网前该系数为1,商车改革进展– 实务,10,行业平台建立统一的车型数据库,公司本地车型库需与行业车型库进行对应(精友公司负责) 行业平台返回车损险保费,其余险种保费本地计算(未定) 示范条款启用后,所有的保单(含示范条款启用前承保的保单)均可进行代位求偿操作 在示范条款启用前已做投保查询或投保预确认,但未做投保确认的保单(核保通过未缴费),在示范条款启用后,必须重新进行投保查询新渠道影响,大量提前投保) 平台支持无赔款优待全国范围共享试点阶段,临近地区+指定地区;保监局和协会确定,保信评估负荷。
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需将使用明细和取值上传平台; 摩托车、拖拉机、提车险业务不上平台; 批改控制示范条款启用之前承保的保单,只能批改(增删改)老条款项下的险种,不允许批增新条款项下的险种;示范条款启用之后承保的保单,必须使用新条款项下的险种,不允许使用或批增老条款项下的险种商车改革进展 –经营影响测算,11,1.业务范围:商业险 2.假设前提:不考虑条款责任、代位求偿影响;车型系数取值1;渠道、自主核保系数取0.85;NCD取0.6-2.0范围;其余优惠系数取消 3.结论 2013保单(剔除单保交强和部分短期保单),全国整体折扣率水平为78折 -根据以上假设测算,整体折扣率将下降到66折左右,下降17.5% -整体商业险赔付率将达到61.2%,上升6.6个百分点 -电销产品商业险赔付率影响较小,基本保持 传统渠道恶化明显,商业险赔付率由55.7%上升至67.4% 山东影响较小(电销占比高),整体商业险赔付率将上升1个百分点,其中新车商业险将上升3个百分点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影响,受到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的影响,预期商业车险市场短期内将出现价格竞争加剧、费率充足性将大幅下降的局面,预期商业车险赔付率将出现明显上升。
费率改革后,风险极低的优质客户允许最低的折扣将为3.5折,费率水平较现行的7折底限降低一半 由于费用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导致价格竞争上中小公司可能出现较为被动的局面 增强车险业务风险识别能力,加大车险自主定价力度,扩大优质业务占比,为明年的市场环境恶化做足准备13,商车改革进展情况 改革前的政策调整,,加大投入 抢抓九月,9月份车险费用政策调整,14,一、标准电销 促销品费用率为15%(油卡) 二、合作电销 在各中支目前费用率基础上增加2%销售费用率(15万以下、15万以上、“交强+商三”且不含车损险的业务均在原基础上增加2%) 三、车商渠道 渠改后的车商渠道(含县支)传统新车业务在目前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3%销售费用率 四、综合渠道 “交强+商三”且不含车损险的传统家用车业务增加3%销售费用率(由22%增到25%) 五、金融渠道 邮政渠道传统业务在目前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2%销售费用率,新华渠道传统业务在目前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2%销售费用率 六、代理公司渠道 业务范围仅针对不含车损险业务的传统家用车,单独申请批复 以上政策分公司直接增加各中支C费用,8月27日执行,以下政策均执行至9月30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