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大学考场规则(修订).doc
3页—1—海南大学考场规则(修订)海南大学考场规则(修订)(二○○四年十二月修订)一、考试期间学校对考区实行封闭管理考区的封闭管理由学校保卫处负责每晚 7:00 至 10:00 学生可以进入考区内复习, 其他时间学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考区每日晚 10:00 至 11:00 由楼管科和有关考试工作人员清理考场二、已获参考资格的学生一律凭学生证参加考试, 其他证件、证明均无效个别学生确因预订车、船、机票, 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示学生证原件, 必须持由各教学单位领导签字证明的学生证复印件参加考试三、当日参加考试的学生须佩戴学生校徽或出示学生证在管理人员的指定下, 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区开考 30 分钟后, 学生不得进入专区四、学生进入考区应着装整洁规范除经批准开卷考试的课程外,其余课程的考试, 学生只允许随身携带必要的文具(含计算工具)携带任何文字材料 ( 含书籍、笔记本、复习材料及其他资料 ) 和无线通讯设备的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考区五、学生获准进入考区后, 应到指定的考场按监考人员排定的座位就座, 交验学生证经监考人员验证后, 学生应将学生证置于考桌的左上角, 以备随时查验六、考试时间内学生不得互借文具、计算器等一切物品。
个—2—别需使用计算工具的考试课程,学生经允许带入考场的计算器,必须消除内贮信息,处于非工作状态,并交监考人员查验七、学生收到试卷后应认真检查试卷是否缺页、重页、页码颠倒或试卷有无污损,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监考人员处理八、学生在开始答题前,必须按试卷卷头格式的要求逐项认真填写由学生填写的内容,因漏填或错填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负责九、学生在答题过程中一律不允许将试卷拆散, 学生擅自拆散后又经学生本人重新钉上的试卷, 一经发现,由主监考和副监考同时在该份试卷首页右上角注明“开拆”字样并签名,同时在《监考登记表》上登记有关学生姓名和学生证号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十、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十一、开考 30 分钟后学生可以交试卷, 考试结束前交卷的学生应亲自将试卷交给监考人员查验, 并应立即退出考场, 且不得在考区内逗留十二、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在原位就座, 静候监考人员按考场座位顺序自后排至前排依次查验收卷 待监考人员验收清点试卷完毕后,经监考人员允许, 学生才能离开考场十三、学生进入考区、考场, 必须服从考区工作人员和考场监考人员的指挥,保持考区、考场的肃静和卫生对违反本条现—3—定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十四、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适用于我校全体本、专科(高职)学生和研究生此前学校颁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则不符的,以本规则为准十五、本规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