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武汉科技大学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pdf

9页
  • 卖家[上传人]:小**
  • 文档编号:86381488
  • 上传时间:2019-03-19
  • 文档格式:PDF
  • 文档大小:304KB
  • / 9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1 武科大财„2015‟18 号 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经研究,特制定《武汉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汉科技大学 2015 年 12 月 8 日 发:全校各单位 武汉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5 年 12 月 8 日印发 2 武汉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横 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社会能力 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 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 号),教育部、财政部 《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 7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 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 号),以及湖北省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 发„2013‟60 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 业研发活动的意见》(鄂政发„2015‟66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以武汉科技大学 名义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除各级财政下拨的财政科研经费 (纵向科研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项目经费,包括通过合作研究、 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协议, 下同)方式从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处获得的科研项目 经费 3 第三条第三条 横向科研项目由学校与相关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书面合同项目经费实行 有别于财政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和合同约定安排, 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制及职责 第四条第四条 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行 “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学院(部、中心、 所等,下同)及学校职责,建立健全既有利于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 性,又具约束力,界限分明、程序规范、简洁易行、运行高效的横 向科研项目经费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第五条第五条 横向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横向科研项目经 费的使用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负责人 是横向科研活动的实际组织和实施者,对合同履行承担直接责任, 并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承担完 全责任,接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第六条 学院是横向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横向科 研活动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承担监 管责任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 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合同管理、 资产及耗材管理等,监督项目执行 4 第七条第七条 科学技术发展院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项目管理和合同 管理,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做好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监督 工作 第八条第八条 财务处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指导、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财经法规,合理使用横 向科研项目经费 第九条第九条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对科 研经费取得资产的招标采购及管理等工作,指导学院完成项目耗材 出入库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条第十条 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日常内部审计、决算审计对横 向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根据学校要求,拟定重大、重点横向科 研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方案并实施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监察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对科 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 见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图书馆负责科研经费购置图书资料的编目、登记管理 工作。

      第三章 相关经费界定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科研业务费(软件费)是指横向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 直接用于项目研发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 5 验加工及计算分析费、燃料动力费、车辆维持费、交通差旅费、会 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数据采集费、专家咨询费及科研活动必要的业务接待费等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硬件费是指横向科研项目中为合同委托方代购设备、 仪表等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向合同委托方提供自制设备应购买的原 材料、零部件及元器件所支付的费用(含制造费)硬件费应在主合 同中明确体现含硬件费的横向科研项目中,软件费占合同总经费 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30%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外协费是指主合同中明确的由校外指定单位(第三 方,下同)协作承担项目部分研究工作的费用与校外指定单位协作 承担的项目部分须另签协作研究合同,其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 的 30%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管理费是指在科研项目研发过程中,因使用学校现有 仪器设备和房屋,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 等产生的费用支出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劳务费是指在组织实施横向科研项目过程中,科研人 员依法获取的科研劳务报酬。

      在保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软件开发 类、设计类、规划类、咨询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劳务费不超过到账 收入扣除硬件费、外协经费、管理费及税金后的 70%,其他项目不 超过 50% 第四章 收入管理 6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科研经费到学校账户后,项目负责人按照科学技术发 展院开出的横向科研项目收入分配单(首次到款时须附计划任务书、 预算批复或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到财务处办理项目经费入账手续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科研经费一般实行款到开票方式特殊情况需要预先 开票的,项目负责人需凭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涉密项目由科学技术发 展院注明合同编号、来款单位与到款金额)办理增值税发票借用手 续,承担相关税费并确保后期已开票资金及时足额到账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横向科研项目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 费属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横 向科研项目取得的收入可向科学技术发展院提交合同等相关免税材 料,在开具增值税发票之前办理免税手续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入账后,学校按国家相关规定扣 减增值税,并按下列比例提取管理费: 软件费学校扣减 10%,其中:回收资产占用费 3%,学校科学基 金 2%,科学技术发展院科研组织实施费 1%,学院发展基金 4%; 硬件费、 外协部分经费学校扣减 5%, 其中: 回收资产占用费 3%, 学校科学基金 2%。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学校科研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财务制 度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据实报销相关费用其中: 7 车辆维持费指因研发需要使用自备车辆所发生的维修费、燃油 费、年检费等不得报销驾驶员培训费、交通罚款、事故赔款及因 私用车发生的各项费用项目负责人需事先在科学技术发展院、财 务处报备自备车用于科研活动情况后,方可报销车辆维持费 横向科研活动必要的业务接待费参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专家咨询费参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 过每人每天 2000 元 劳务费提取实行总量控制,项目经费到账后首次提取到账收入 的 20%,剩余部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取科研劳务收入按照单项 劳务报酬计缴个人所得税,不纳入调控的绩效工资总额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外协费的转拨须按科研项目合同约定并经科学技 术发展院审批外协费转拨时,申请转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向科 学技术发展院、财务处提供该科研项目的总合同、外协项目合同, 严格按照合作项目合同约定的外协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 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合作(外协,下同)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 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 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单位是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 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

      项目负责人对 合作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不得层层转拨、变相转拨经费, 不得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学院、职能部门各司 其责,加强对外转拨经费的监督管理 8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严禁 编造虚假合同;严禁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 或个人;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严禁虚构经济业 务套取科研经费;严禁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严禁 将科研经费用于与项目研究活动无关的支出,如非科研用房物业管 理费、娱乐场所消费、旅游费用、福利费用、罚款、捐款、赞助等 第六章 结余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结余经费是指科研项目经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 余额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在结题后六个月内实行结余分配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横向项目完成结题验收,结余经费的 3%用于学院 科研绩效奖励、7%转入学校科技事业发展基金、90%可提取项目团 队绩效奖励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学校鼓励教师科研人员用结余经费进行后续科学 研究、人才培养活动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剩余部分结转为科研 活动经费后,可用于设立学生奖励基金、支付全日制硕士、博士研 究生培养费、科研活动劳务费、自主项目研究开发等支出,学校不 提取管理费。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凡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设备、图书等固定 资产及形成的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 9 管理确系项目合同约定和项目实际需要向合同委托方转移的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必须按国有资产管理及转移的相关规定与合同委 托方办理资产转移交接手续,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 法占有国有资产或利用国有资产谋取私利 横向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自制或组装属于学校资产的设 备时,应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立项、鉴定、验收及登记工作 后,到财务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学校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审计纳入内部审计部门 的重点审计范围,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对 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 例》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进行严肃处理, 依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 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