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书.docx
26页No.河北省电梯安装/大修/改造施工自检报告书—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施工单位:项目名称:设备位置: 设备名称:设备类型: 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 自检单位: (章)自检日期: 年 月 日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制说明1、本报告书是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 )中对于施工自检报告的要求所制作的标准格式范本, 在河北省内进行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的单位,其自检报告的内 容应不少于本格式范本的内容,需测量的数据应不少于本格式范本内所要 求测量的数据,也可使用本格式范本作为自检报告使用2、 本报告书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 电梯除外)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自检3、 自检质量合格的声明应由制造单位或其书面委托的自检单位盖章确认, 上述单位应对记录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4、 报告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使用计算机出具,但不得使用铅笔、 圆珠笔,不得涂改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在其上方 书写正确内容,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标注更改日期5、 “检验结果”一栏中深色区域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其他无数据要求 的,合格的可填“符合”,不合格的用简要文字说明不合格原因;若无此 项目时,填“/”。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 此项”等单项结论6、 如全部项目均合格,则自检报告的结论为“合格”;否则,应由施工单 位进行整改,由自检员确认并在整改情况栏中填写了相关项目的复检合格 意见后,方可判定为“合格”7、 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 详”8、 自检单位应在电梯整机检验前,向执行电梯监督检验的检验机构提供本 报告副本备存,同时应将隐蔽工程安装图样、导轨及层门地坎固定方式等 施工过程检测记录复印件,作为本报告的附页一同提供No. 共 19页第1 页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产口口编号制造日期施工单位施工合冋编号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使用登记编号安装地点使用单位(项目名称)维护保养单位设备 技术 参数额定载重量kg额定速度m/s层站门数层 站 门控制方式电动机型号限速器型号曳引绳规格曳引绳直径/根数mm/ 根曳引机型式□无齿□有齿□其他曳引机型号安全钳型式□瞬时式 □渐进式缓冲器型式□蓄能型□耗能型控制柜型号拖动方式开门方式□中分□旁开开门型式□自动□手动环境温、湿度°C %供电电压V附录表格□导轨支架安装施工检查记录(附表1) □ 绳头制作隐检记录(附表4)□ 层门安装施工检查记录(附表2) □□承重梁安装隐检记录(附表3) □检验结论□合格 □不合格 质检员:施工质量 合格 声明经自检,电梯制造和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符合我公司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施工合同中有关施工质量的条款要求;对于新安装电 梯,组成电梯的所有部件,均为该电梯制造单位出厂的合格部件或已通过该制造单位 的质量认可。
盖章有效)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制造单位或其委托自检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No. 共 19页第2 页项目及类别自检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结论1技 术 资 料1.1 制造 资料电梯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 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 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4)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包括:①门锁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②限速器型式试验合格证③安全钳型式试验合格证④缓冲器型式试验合格证⑤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型式试验合格证⑥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⑦驱动主机型式试验合格证⑧控制柜型式试验合格证等⑨限速器调试证书⑩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 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讲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 内容。
注A—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当加盖国 内代理商的公章1.2 安装 资料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施工过程记录,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手续齐全;(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 同意的程序:注A — 2: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No. 共19页第3页项目及类别自检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结论1技 术 资 料1.3 改造、重大 维修 资料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提供了以下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 相应参数;⑵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3)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 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施工过程记录,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手续齐全;注A-3: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1.4 使用 资料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⑴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改造、重大维修后监督检验时查验);(2)安全技术档案应保存完好,包括:①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⑶项和1. 3的⑷项除外]②监督检验报告(改造、重大维修后查验)③定期检验报告(改造、重大维修后查验)④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新安装电梯查验记录表格制定情况)⑤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新安装电梯查验记录表格制定情况)⑥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新安装电梯查验记录表格制定情况)⑦应急救援演习记录(新安装电梯查验记录表格制定情况)⑧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新安装电梯查验记录表格制定情况)(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①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②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③其它档案和制度;(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备忘录等其他资料No. 共 19页第4 页项目及类别自检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结论2 机 房 及 相 关 设 备2.1 机房 通道 与通 道门(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 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
之间,并不易滑 动或者翻转;④ 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3)机房通道门的要求:①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宽度: m高度: m②不得向房内开启;③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④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2.2 机房 专用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2.3 安全 空间(1)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为0.50m或屏、柜的 全宽(两者中的大值),高度不小于2m;深X宽X高(m)(2)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0.50mX0.60m的水 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2m;深X宽X高(m)(3)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2.4 地面 开口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当凸出地 面至少50mm高度: m2.5 照明 与插 座(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 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2)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2P + PE型电源插座;(3)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2.6 断错 相保 护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 置2.7主开关(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2)主开关不得切断下列供电电路:① 轿厢照明和通风供电电路;No. 共 19页第5 页项目及类别自检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结论2 机 房 及 相 关 设 备2.7主开关② 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供电电路;③ 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供电电路;④ 电梯井道照明供电电路;⑤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 锁住,能够有效地防止误操作;(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 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2.8驱动 主机(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2)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 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2.9制动装置(1)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2)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 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电 梯再运行。
2.10紧急 操作(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对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 动作: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