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信用社对账管理实施办法.doc
12页ⅩⅩ县农村信用社对账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内外账务核对,防范操作风险,完善对账业务流程,确保银企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加强银行对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账,是指Ⅹ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社)与客户(除个人存款客户)、金融机构(开户行)、系统内往来业务、本社各业务部门之间一切会计业务往来的核对第三条 本社对账以网银、网站、自助设备作为对账的主要渠道,以纸质单据作为对账的辅助手段,为客户提供方便,灵活的银企对账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第四条 本社对账工作,建立“集中管理、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定期报告”的管理制度,实行“对账人员分离,多种方式并存,突出重点账户”的对账原则,做到对账工作发、收、管相分离,杜绝一手清第五条 实现银企对账是现代商业银行必备的事后风险管控手段,建立高效的银企对账平台,实现对对账过程和对账结果的全面管理,并通过对柜面、邮寄、电子渠道对账信息的整合与加工处理,有效地防范风险,及时发现差错,堵塞资金管理漏洞,同时为管理者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撑。
第二章 对账工作的组织第六条 对账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对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账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分管会计业务的领导任副组长,财务会计部、内审审计部、科技信息部、合规部、客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资金营运部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系统对账工作,解决对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七条 部门对账工作职责1、财务会计部负责人为财务对账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辖财务会计“八相符”工作,对账务会计工作质量及真实性负责清算中心负责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对账工作2、内审审计部负责人为对账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全辖对账管理工作的检查与监督3、对账中心负责人为对账组织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辖对账工作运行和不定期上门对账工作,对账务核对工作质量、真实性负责4、科技信息部负责人为对账数据完整性、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5、风险管理部牵头组织正常贷款和表内、外不良贷款核对工作6、资金营运部负责人负责长期投资、短期投资转贴现、再贴现对账工作7、各营业网点、贷款营销部负责人负责对业务处理的正确性、及时性及本机构的对账签约、不符账务的处理和柜面客户明细账务的查询打印工作第八条 对账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对账工作1、核实账务数据,编制往来户余额对账单(简称“对账签证单”)和对账单明细(简称“对账单”,客户到营业网点查询打印);2、及时将对账签证单和对账单寄送客户(含其他金融机构和系统内各营业机构);3、督促回收对账回单回执,及时核对回收的对账回单回执,并对发现的问题分不同情况及时进行处理;4、定期核查清算中心接收、核对、反馈人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辖内他行递来的对账签证单或对账单。
第九条 业务部门配合对账中心进行账务核对,并负责业务部门职责内的台账登记工作,以及部门对内、对外的对账1、将本部门分工负责的客户对账签证单和对账单及时送达;2、督促回收对账回单并及时交对账中心核对;3、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台账并做好登记工作;4、定期将业务台账与会计部门账务进行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将对账结果反馈第十条 严密对账手续,加强内部控制各业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账工作所有对账单发放必须及时、全面,对账单回执收回妥善保管,未达账项及时查实、查清第三章 对账方式和基本要求第十一条 对账方式为系统内自动对账和人工对账两种第十二条 系统内自动对账的内容是指内部往来、系统内往来等辖内资金往来业务的对账1、自动勾对:清算中心通过综合业务系统,根据系统内的自动勾对关系进行内部往来和系统往来等辖内资金往来的对账;2、对账结果:清算中心每个工作日勾对对账结果,打印系统自动核对一致记录和系统自动核对不一致记录等内容;3、对账处理结果:清算中心根据系统自动勾对结果中有关不符账项的内容提示,查找不符原因,经办人员填写“勾对差错处理报告单”,经主管签字后,一份发差错信用社纠正,一份送对账中心;4、对账记录:经办人员在对账单收回登记簿上登记账务核对结果,并经主管审核签字;5、整理、装订、保管对账资料。
第十三条 人工对账是通过人工,运用纸介质核对账务实施的对账第十四条 与开户单位(机关、企事业)对账1、签发(或发送)对账签证单、对账单,其中:发送是指柜面发放、邮寄、送达、投入客户回单箱、发送电子信息等各种能将对账信息反馈至对账对象的方式;2、回收对账回单;3、处理对账回单;第十五条 与开户银行对账1、接受人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递来的对账签证单或对账单;2、核对账务;3、编制未达或不符账项余额调节表报开户行;4、调整账务(经批准后);5、整理、装订、保管、对账签证单、对账单等对账资料第十六条 对账事项1、存款账户原则上签发对账签证单和对账单,核对余额和发生额;其他账户原则上只签发对账签证单和余额核对;2、计息账户的对账金额包括本金和利息,不计息账户的对账金额仅限于本金;3、人民银行往来和同业往来的账务核对包括往来双方的发生额和余额的核对;4、辖内往来账务核对账户余额、发生额第十七条 对账签证单由外包投递局集中打印、投递、收回对账签证单客户如需要核对对账单明细的,由开户营业网点负责查询打印;第十八条 开户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内部往来和系统内往来的对方送来的对账签证单和对账单,核对完毕后,应在对账签证单和对账单各页以及本行编制的未达或不符账项余额调节表上加盖本行业务用公章,业务用公章的日期应与核对日期一致,并由会计主管和经办人员同时签字,如会计主管直接参与对账工作,则按制度规定需会计主管签字的,应统一由机构负责人签名。
第十九条 业务部门核对本部门的台账与会计部门账务一致性,及时将对账结果返回会计部门、对账中心第二十条 对账中的各种查询、查复必须有书面记录第四章 对账对象、内容和频率第二十一条 对账对象为客户(机关、企事业)、金融机构(开户行)、系统内往来机构、各业务部门等 第二十二条 对账内容包括:存款、贷款、人民银行往来、同业往来、系统内机构之间因日常结算、资金清算需要发生的相互存放、缴纳和借入(出)的各种款项、各业务部门按管理规定建立的台账等对账第二十三条 对账频率取决于账户的活动和性质对账期分为定期对账或不定期对账定期对账依照本实施办法办理,不定期对账根据客户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办理第二十四条 本社与客户之间对账对象包括存款人、借款人等内容包括存、贷款对账对账频率:1、单位活期存款、财政性存款账户(支票户)应按月签发寄送余额对账单与客户另有约定的,按双方书面约定按月对账2、中小企业贷款及应收利息(表内、外挂账利息)账户应按季签发对账签证单寄送借款人对账,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按双方书面约定办理; 3、个人贷款及其挂账利息(不含按揭贷款、质押贷款)每年至少一次从综合业务系统中调取单户借款50万元(含)以上贷款户,逐户上门进行对账;对单户借款5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贷款户,每季对账不低于5%。
风险管理部、内部审计部对单户借款30万元以下贷款户,不定期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对账4、不良贷款、已核销但保留追索权或因借款人破产等原因形成欠贷和挂息的、已置换贷款的,风险管理部应积极与借款人取得联系,每年至少与债务人对账一次第二十五条 本社与金融机构之间对账对象包括人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等对账内容包括与人民银行往来、同业往来等对账对账频率:1、存放人民银行款项按照《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每日对账,授权管理,有疑必查,监督确认;2、省联社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要求对方按月发放对账单,及时换人逐笔勾对发生额及余额; 3、其他金融机构同业存放款项,应按月向其他金融机构寄送对账签证单,对账单满页时随时寄送对方对账,与对方另有约定的,按双方书面约定办理;4、对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递来的对账单,及时换人逐笔勾对第二十六条 系统内往来对账对象为发生内部往来业务的双方对账内容是指省联社辖内行(社)际之间因日常结算、资金清算和经营管理需要而发生的相互存放、缴纳和借入(出)的各种款项的对账对账频率:1、每月后次日内,内部往来双方互发对账签证单办理对账签证;每月后五日内部往来双方互发对账单,换人逐笔勾对;2、清算中心每月不定期查询对账不得少于三次,对账人员在“对账登记簿”上记录并签章;3、发生系统内往来业务的双方,应定期办理有关系统内往来资金类科目的账务核对工作;4、存放同业、联社款项,应分行别、账户按旬核对余额,每月及时主动查收对账单,对账单明细余额及时逐笔勾对;5、拨付营运资金、存出保证金、拆放同业资金,每月按行别、账户签发余额对账单,与对方核对,另有约定的,按双方书面约定办理; 6、借入款项、调入调剂资金、拆入资金、卖出回购资金,每月按账户签发余额对账单,与对方核对,另有约定的,按双方书面约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对账中心与业务部门之间对账对象为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账内容指业务部门之间根据业务规定要求建立的台账的对账对账频率:1、对账中心按月向业务部门发出对账通知单;2、业务部门按月、季核对本部门台账并提供数据信息交对账中心;3、不良贷款、呆账核销、待处理抵债资产、已核销呆账贷款利息、已置换贷款的账户台账,由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每半年对账一次; 4、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低值易耗品等台账对账,由财务会计部每半年对账一次;5、对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由资金营运部每年至少与投资机构核对一次,并对对账记录详细记载(投资类资金账户,按季与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核对账户余额明细);6、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由营业部每月核对一次;7、 委托及代理个人负债由风险管理部每年与委托代理人核对一次,单位负债由信贷管理部每季与委托代理人核对一次;8、开出信用证、保函台账对账,由营业部每季度对账一次;9、贴现、转贴现、再贴现账户台账由资金营运部每月对账一次;第二十八条 睡眠户不再办理对账根据单位结算账户实际往来的情况,对一年来未发生收付业务且未欠开户行债务的单位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生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自愿销户,转入久悬专户管理。
第五章 对账流程第二十九条 对账签约对账类型分按客户对账、按账户对账、按机构对账;对账方式分纸质对账和电子对账;电子对账用户编号分自动生成编号和原用户编号财政类账户采用按账户对账方式,其余账户对账类型采用按客户对账方式对账方式、用户编号与客户协商确定第三十条 账单投递1、采用纸质对账方式对账的,委托投递局投递并负责收回,交对账中心2、采用电子对账方式对账,科技信息部按月导入数据,客户通过Ⅹ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网站、网上银行、自助对账终端功能自行对账第三十一条 账单审核1、采用纸质对账方式对账,对账中心收回对账单,扫描仪扫描登记,核对印鉴,辨别核对结果2、采用电子对账方式对账,科技信息部定期导入对账结果,通过集中对账系统自动处理第三十二条 账单处理1、采用纸质对账方式对账收回的对账单,发现加盖印鉴与预留印鉴不符,须在次月对账单中注明,由客户说明原因并加盖新预留印鉴2、对账中发现的不符账项,由对账中心及时通知账户所在营业网点及时查明原因,并跟踪监测直至银企双方账务一致属于本社的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