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不正当竞争及垄断法律制度.doc
14页反不正当竞争及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及垄断法律制度教学教案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概述市场经济是竞争型经济,只要存在商品经济,就必然存在竞争法律意义上的竞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在其通常活动的范围内,向同一需求者提供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劳务,或者接受同一供给者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劳务的行为及状态市场经济是有规制的竞争型经济垄断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的发展结果,它是自由竞争的异化物,它是不公平竞争最为重要的外部原因,它使竞争主体的竞争环境恶化,致使公平竞争的基础受到严重破坏因此,必须依反垄断法来禁止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一、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立法的产生和发展〈一〉西方国家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立法 最早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由一些欧洲国家在 18 世纪末制定的迄今为止,主要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竞争法律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作用,西方国家就不可能有当今的经济规模和经济繁荣,其经济的活力将会受到严重的阻碍和影响〈二〉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立法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为了更好地维护竞争秩序,建立竞争法律机制,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育和发展,反对已在我国大量出现并且危害极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好地健全现行有关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方面的法律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1993 年 9 月 2 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三〉国际社会中的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立法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国际经济文化政治的交流更为频繁和繁荣,市场经 济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选择 作为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国内市场必须是开放的反不正当竞争已不再仅仅是一国国内法的任务,许多国际公约已开始把反不正竞争作为自己的重要内容,以加强国际层面的法律规制为了保障公平竞争,国际社会在不断地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立法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关系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公平竞争的两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调整竞争法律关系,以保障和促进公平、合法的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联系密切,主要表现在:〈1〉二者的立法宗旨相同 〈2〉合并立法 〈3〉执法机关统一〈4〉违法制裁近似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避免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行为损害或可能损害竞争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它是对竞争者的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制;反垄断法则通过对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和状态的规制来防止市场出现寡占和独占,保障公平、合法、有效的竞争,为竞争者创造良好的外部竞争环境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在遵循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市场调控法的原则外,还贯彻以下原则:〈一〉自由竞争原则 这里所讲的自由竞争,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1.自愿竞争。
2.充分竞争 自由竞争常受到下列要素的限制:(1)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他人利益;(3)特殊情况,如法律的特殊规定、战争等(4)竞争者自身条件 〈二〉公平竞争原则 此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1.公正竞争2.平等竞争 〈三〉合法竞争原则 合法竞争原则是指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竞争该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1.竞争主体地位应当是合法的;2.竞争内容是合法的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反不正当竞争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不正当竞争从广义上讲,它是泛指一切违反商业道德和善良风俗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三类:(1)垄断行为;(2)限制竞争行为;(3)垄断和限制竞争以外的,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如下特点:1.是一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2.是一种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3.是一种侵犯用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损人利己的行为.4.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国家在反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就是立法把哪些行为确认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调整范围在该法第 2 条中有明确的表述。
据第 2 条的规定:本法的调整范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指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存在方式 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采取欺诈性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不当销售或购买商品的行为.〈3〉虚假广告和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5〉不正当的价格竞争.〈6〉强制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的条件.〈7〉附不正当约束条件的贸易.〈8〉不正当招标.〈9〉诋毁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10〉排他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续)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 条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是指商品经营者和提供营利服务的经营者,可统称为经营者具体可以分为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三类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检查 这里所讲的对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是指通过行政手段、行政机关、行政程序和社会监督所实施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作的监督和检查1.反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检查机构 反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机构是指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确立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管理、监督的行政机关或组织2.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机构的职权职责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监督检查机构以下权利:(1)询问权。
2)调查权3)检查处理权4)处罚权 此外,法律还可以赋予监督检查机构一些其他权利,如认可权、认定权、许可权、禁止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由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面广,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必须严加制裁依据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分别承担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不正当竞争的适用除外是指对那些因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虽然在形式上符合不正当竞争要件的竞争行为,但国家给予特殊确认和允许的情况第三节 反垄断法一、反垄断法的定义及调整对象反垄断法是指调整反垄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垄断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它是排斥、限制、妨碍竞争的各种行为的总称一般地说,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必须具备两个构成要件,即危害性和违法性所谓危害性.是指某种行为或状态导致某一生产或流通领域的竞争受到实质性的限制和损害 所谓违法性,指某种行为或状态违背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 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国家在反对垄断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社会关系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在确定反垄断范围中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2〉在确定反垄断管理体制的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3〉在制裁非法垄断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二、垄断的表现形式从产业组织理论出发,依据垄断的构成要件,各国的反垄断法大都对下列垄断形式加以规制:1.卡特尔(Cartle)一般是指生产同类产品的厂商,为取得高额利润而在产量、价格、市场分割等2.辛迪加(Syciicat)通常指同一生产领域的厂商为统一购销而订立协议所形成的垄断联合3.托拉斯(TrtN)主要指生产同类商品或在生产上有紧密联系的厂商从生产到销售实行全面合并所形成的垄断联合4.康采恩(Komern)通常指并非同一部门的大企业围绕其中实力最雄厚的企业所结成的垄断联合 纵观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状,垄断有如下的表现形式:〈一〉经济性垄断 经济性垄断是指经济组织单独地或其他经济组织联合或合谋以及采取其他方法,在生产领域或流通领域应用经济力量排斥、限制、妨碍竞争的行为 〈二〉行政性垄断 行政性垄断是指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滥用行政经济管理权,排斥、限制和妨碍本地区、本部门企业之间以及他们和其他地区、部门企业、中央企业之间的合法竞争.三、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是指各国为保护国家整体利益,在立法上规定允许某些领域对某一些事项实行垄断经营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包括反垄断法自身规定的某些事项的适用除外,也包括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某些事项对反垄断法的不适用。
四、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是指违反反垄断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据各国的司法实践,行政责任主要有:通报批评、限制纠正、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经济责任主要有:赔偿损失; 刑事责任主要有:对违法者处以罚金,对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处以有期徒刑各章习题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一、单项选择题1、为排挤竞争对手,某商店在销售中向海信购买电冰箱的顾客赠送一套餐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如果电冰箱的价格减去餐具的价值小于电冰箱的成本价则商店构成不正当竞争B.商店的行为构成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 C.如果赠送餐具违背顾客意愿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 D.如果餐具质量不合格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2、甲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对日交易量超过一百手的客户,可以将手续费的 2%作为折加费退还给他们,并完整的财务手续其他交易所对此规定提出的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甲交易所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甲交易所的行为构成行贿 C.甲交易所的行为既构成行贿又构成不正当竞争 D.甲交易所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3、某市技术监督局在抽查本市市场上的饮料时发现,除三种名牌饮料外,其余饮料均不合格,该局对此结果在当地新闻媒体上作了详细介绍,导致一些厂家生产的饮料销量急剧下降。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A.市技术监督局的抽查行为是履行职责的正常管理行为,但在新闻媒介上公布的查结果是限制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B.市技术监督局抽查行为的背后是以排挤其他经营者为动机,故抽查行为与公布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 C.市技术监督局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D.市技术监督局的行为虽有排挤其他经营者的意图,但并未指定消费者购买某种饮料,尚不构成不正当竞争4、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下列哪个行为能够使招标行为发生法律效力,一旦有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A.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B.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C.招标投标的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D.评标委员会在投标人中选出中标者5、我国处理不正当竞争案件的主管机关是( )A.国家经贸委 B.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 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D.各级人民法院6、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对象是()A、仅仅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 B、以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主,兼顾限制竞争行为 C、以调整限制竞争行为为主,兼顾不正当竞争行为 D、仅仅调整限制竞争行为7、对于特有的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予以认定适用的原则是()A、设计在先原则 B、申请在先原则 C、注册在先原则 D、使用在先原则8、下列有关商业秘密权法律特征的表述中属于不正确的是( )A.商业秘密权是一种知识产权 B.商业秘密权具有所有权的性质 C.商业秘密权是一种相对所有权 D.商业秘密权具有绝对的专有性9、商业秘密保护中的举证责任实行的原则是( )A.被侵权权利人举证 B.被控告侵权人举证 C.“谁主张谁举证“和“举证责任倒置“相结合 D.审理机关指定举证10、经纪人王某介绍撮合,甲工厂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做成一笔交易。
甲工厂通过银行走账在王某的个人信用卡账号上汇入 1 万元做为“酬谢“该行为的性质属于()A、折扣 B、回扣 C、佣金 D、商业贿赂1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30 条的规定,对行使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有关行政机关追究的责任形式是()A.民事责任为主,行政责任为辅 B.单纯的行政责任 C.行政责任为主,民事责任为辅 D.单纯的民事责任12、实施滥用行政权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 A.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B.公用企业 C.专卖企业 D.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