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制度.docx
2页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制度文件版本2020年第一版执行日期2020 年 01 月 02 日文件修订记录2020年01月制定一、制定目的:为维护平台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 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 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入驻美宜佳健康平台进行医疗器械、食品销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商 户”)四、职责:质量控制部,运营维护部负责监督执行,数据管理部协助五、内容:5.1 平台发现商户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依据其严重程度对商户采取下架所有商品、屏蔽店铺等停止平台服务的措施具体操作方式以平台规则、法律规定及入驻协议约定为准:5.1.1向平台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5.1.2商户违反平台规定,且情节特别严重的5.1.3商户未经平台事先审核产品类目、品牌,而上传某类目、品牌商品5.1.4商户涉嫌医疗器械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或提起公诉,确认属实的5.1.5商户因医疗器械安全相关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5.1.6商户因医疗器械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5.1.7商户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等处罚,或者平台交易的产品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销售或者停止销售的。
5.1.8其他违反平台服务协议约定的,或者其他侵犯消费者、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机 构权益的5.1.9 其他平台认定为造成严重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关闭店铺的行为5.2 如确认商户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情况,平台将立即对其停止网络交易服务,并保存有关 记录,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5.3 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与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 各项协议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平台 相应规则及协议约定的行为,平台酌情处理,但是对商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