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善总会工作职责.docx
2页慈善总会工作职责篇一:慈善总会工作职责(一) 募集善款募集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各项慈善资金接收区内外单位、团体、 个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二) 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弱势群体;积极参加政府的扶贫、救济、抚恤 工作三) 赈灾救助接收、分配、调拨通过本会捐赠的款物,协助政府开展救济赈济工作四) 社会福利资助和兴办养老、助孤、帮残等各种社会福利机构推动社会福利化 进程五) 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慈善援助事业;组织慈善宣传, 增强慈善意识;组织热心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六)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兴办与宗旨、业务相关的实体,筹措慈善资金七) 进行慈善文化与慈善事业发展研究,弘扬慈善精神,探索具有我区特色的慈善事业 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八) 指导本会会员的工作,加强与各公益机构的往来;反映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和要求,为政府提供咨询性意见九) 表彰奖励为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团体)和个人篇二:慈善总会工作职责一、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经常性慈善捐助活动二、 制定全区捐助活动方案;三、 起草慈善捐助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四、 接收大额捐赠款、大宗捐赠物品;五、 建立捐助物资仓库,配备运输车辆;六、 指导慈善分会的工作;七、 组织监督对不适合贫困群众使用的物品,进行统一调剂、变卖、增加救助实力;八、 对全区的捐助物品进行验收汇总、整理消毒、仓储运输、调拨发送等九、 对捐助活动总结表彰、公示。
篇三:慈善总会工作职责提倡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募集 慈善资金,开展社会救助,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一) 筹募善款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创始资金、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慈善资金 接收个人、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捐赠;接收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民间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接受省、 市民政部门和市内外慈善总会委托的其他捐赠;开展合法的社会募捐活动二) 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救助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包括助寡、助孤、助残、助医、 助学等三) 紧急救助承担赈灾援助工作,接收、分配国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资产,协助政府 开展赈灾救济工作四) 社会福利组织和支持热心社会慈善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上的弱者、病者 提供扶助和服务;承办政府委托的社会福利事业五) 对外合作与交流开展向省内外及国际、港澳台地区慈善机构交流与协作为在 我市兴办慈善事业的各种机构和有关人士提供帮助和服务;参与省内外的慈善援助活动六) 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慈善团体工作加强与市内外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协 作,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七)其它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 供咨询性意见。
组织编撰有关慈善事业的书刊、资料,研究和介绍国内外慈善事业的理论、 方针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