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据学第十一讲推定和司法认知讲义资料.ppt
15页证据学第十一讲,第十二章 推定和司法认知 第十三章 证据规则,第一节 推定,一、推定概述 1、推定的概念 推定是指由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前提事实推断未知的结果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推定的主要特征是: A推定是法律所直接认可或间接允许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 B推定应许可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因而与证明责任紧密关联 C推定既可依法律规定进行,又可按经验法则进行 D推定既须有前提事实,又须有推断事实,因而推定是沟通二者关系的法律桥梁,倘若缺乏其一,则均不能构成推定 E不同的推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2、推定的产生渊源和依据,3、推定的分类 A确定性推定和可反驳的推定 B事实推定和法律推定 C结论性推定、说服性推定、证据性推定和临时性推定 4、推定与假定和拟制 5、推定与证明责任 A在特定情况下,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分配,B推定能够改变 证明责任的证明对象C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转移和变化 6、无罪推定与推定 * 无罪推定的含义 无罪推定虽然来源于推定,并且具有推定的一般性质,但其 发展的范围已超出推定的范围:第一,无罪推定已经成为受国际 公约确认和保护的一项基本人权制度,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 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
第二,无罪推定是一项贯穿 于刑事审判活动的诉讼原则,它在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 都必须得到遵守第三,无罪推定已经成为衡量诉讼制度民主和 文明的一项标准 7、推定的作用,*三、事实上的推定,1、事实推定的概念 事实上的推定,又称裁判上的推定或诉讼上的推定,是指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依据己知事实,根据经验法则进行逻辑上的演绎,从而得出待证事实是否存在及其真伪的结论 2、事实推定的成立要件 3、事实推定的适用 民事诉讼中事实推定比较多,只有极少数适用于刑事案件之中第二节 司法认知,一、司法认知概述 1、司法认知的概念 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裁定的形式直接确认待定事实的真实性,及时平息没有合理根据的争议,确保审理顺利进行,从而提高诉讼效率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司法认知可以分为对事实的司法认知和对法律的司法认知 2、司法认知的特征 A司法认知的主体仅限于法院 B司法认知的客体是特定的事实 司法认知的事实必须是明确的或者当事人没有合理争议的,这是司法认知与推定的本质区别所在 C司法认知具有可反驳性 3、司法认知的种类 4、司法认知的作用,二、司法认知的范围,1、司法认知范围的涵义 2、英美法系国家有关司法认知范围的理论 3、确定我国司法认知的设想 A公众周知的事实。
B裁判上显著事实 C职务上已知的事实 D自然科学定律 E国家机关公报的事实 F生效裁判、公证文书和行政行为确认的事实 G其他明显的、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争议的事实三、司法认知的规则,1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应申请采取司法认知 2采取司法认知之前应当告诉当事人,并进行必要的调查 3采取司法认知时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反驳的机会 4司法认知应当采取裁定的方式1993年,辽宁某工贸公司与绥化某公司订立购销俄罗斯产 A3钢坯12500吨的合同合同约定,除因俄罗斯国家政策或 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 时,应承担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绥化公司开 始组织货源同年7月13日,绥化公司接到俄方通知:俄罗斯 社会动荡,政策不稳,钢坯出口许可及运输发生困难,不能 按时供货绥化公司因此未履行其与辽宁公司的合同辽宁 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绥化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合同合法有效,被告绥化公司虽主张 俄罗斯国家政策变化,但未提出可靠证据,法庭不予采信, 判决绥化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绥化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对主要争议事实进行了查证,认为,根据国内报纸 报道,在履行合同期内,俄罗斯国家外贸政策发生变化属实, 上诉人上诉理由成立,其请求按合同约定免责应予支持。
请问,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对本案主要争议事实进行认定 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第十三章 证据规则,第一节 证据规则的概念、意义 一、证据规则的概念 二、加强对证据规则研究的必要性 三、制定证据规则的可行性 四、证据规则的意义,第二节 证据规则的内容,一、外国证据规则简介 1、证据规则的历史发展 2、证据规则的种类 3、证据规则的主要内容 A被告人的自白规则和交叉询问规则 B最佳证据规则 C意见证据规则 D特权规则 E补强证据 4、证据规则的功能,二、传闻证据排除规则,1、传闻证据规则的概念 所谓传闻证据,通常是指证人的陈述,不是陈述其亲身经历的事实,而只是转述传闻的内容,也就是将其他人的陈述在法庭上提出,作为自己作证的证言 ? 2、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 根据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有两种例外,一为陈述者可否作证无关紧要;一为陈述者不能到庭作证 3、传闻证据规则的价值,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含义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与非法搜查和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 非法证据的范围包括:a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b执法机关在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时制作或者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c律师或者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者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d非法证据包括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2、非法证据的可采性 A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的可采性 B非法搜查、扣押获得的物证的可采性 C对“毒树之果”的处理 “毒树之果”一词中的毒树指的是违法收集的刑事 证据,毒树之果指的是从毒树中的线索获得的证据 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作用 4、我国现行法律中,非法证据规则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43条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 行政诉讼法第33条等,四、相关证据规则,1、相关证据规则的概念 广义上讲,相关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其是证据规则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性规则 2、外国有关相关证据规则的规定 3、我国对证据关联性的规定 虽然我国诉讼法没有就证据的关联性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证据只有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才能够用来证明案件事实这一点,却是证据法学界的共识在我国的法律中存在有关相关性的分散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