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清非常例捐输在川省的征解概况.pdf
8页1 / 8晚清非常例捐输在川省的征解情况概述李墨纯“捐”字当头是封建王朝正统财政体系之外的独特形式和有益补充所谓捐者,即捐输、捐纳等,表似自愿,实则强制《清史稿·选举志》将捐输诠释为“皆出自急公好义,与捐纳相似,而实不同也”1许大龄先生则从施受双方的角度指出“捐输系由士民之报效”而“捐纳则系卖官之行为”2显然这是立足于捐输与捐纳的最初意义来加以区别的我们知道,捐输与捐纳作为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重要补充,自汉代以来便或轻或重的发挥着其特殊的作用捐输与捐纳究其本质是封建王朝同源不同式的敛财形式,并随着封建王朝的由盛转衰而趋于混同,尤其至晚清时节, 这种混同性在事变频出和急功近利的仓促中更为贴合因此本文所述的捐输事例亦纳入了部分捐纳的事例,并且主要论述那些由突发事件引起的暂行的、临时的非常例捐输非常例捐输,顾名思义,就是指并非既定的常规捐输事例,这往往经由自然灾害、人为战争等突发事件引起的如赈济、 军饷、防务等等需款而由政府临时推广的吸金策略以令绅商士民“报效”国家对于晚清中央财政而言,起到了急补之用,但由于多以地方财政组织实施,也意味着中央财权的下放和中央财权的削弱,同时也冲击了官僚吏治的正常形制,加速了官僚体制的腐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晚清政府多少带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成分。
在清末屡次的财政危机中,作为晚清的经济大省,四川省的非常例捐输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并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在“借资民力”3的旗号下晚清政府不仅将财政搜刮之手伸向了广大贫苦老百姓,更涉及了大小官员和豪绅富户无论从其征收范围、规模、时限还是其作用与影响,基本上都与全国重大非常例捐输同步和呼应,如海防捐输、新海防捐输、顺直赈捐、郑工捐输以及各种临时性摊派等非常例捐输1 海防捐输与新海防捐输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晚清疆域危机四伏,西北边疆与东南沿海险象并举,晚清政府本着“移缓救急”的原则 , 从传统的侧重“塞防”逐渐转向“海防” ,并随着 1883 年末中法战争的爆发,东南海防顿形紧张, 筹备海防需款浩繁, 而紧急将举国上下的非常例捐输转向 “海防” 因此,分别在光绪十年( 1884 年) 、光绪十五( 1889 年)两次在全国开展海防捐输也就是所谓的“海防捐输”与“新海防捐输” 1《清史稿》卷一百一十二,志八十七,选举七2许大龄著:《清代捐纳制度》,文海出版社1977 年版,序3佚名: 《四川财政考》 , 页四上2 / 81.1 两次海防捐输开办的目的,章程,征解情况所谓海防捐输,即因1884 年中国水师在中法马江海战中全军覆没,晚清政府为了筹措海防建设经费, 加强海上边防力量而临时性劝捐、摊派甚至是强征的捐官措施。
官商士绅各以资材“报效”清廷,清廷则以官爵和顶戴花翎相赐以示嘉奖我们知道,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权宜之计,重在为筹集资金以解燃眉之急,实非常例之举光绪十年( 1884 年)中法战事告急,在“海防吃紧,各省皆有防务,拨款更难指望”4的危机情势下,晚清重臣李鸿章引经据典援引咸丰至其时之先例奏请“准予北洋暂开军器捐输”以固海防的章程,以此暂开捐输局据《华东续录》记载:“光绪十年十二月戊寅户部奏:本年七月间, 直隶督臣李鸿章拟请在北洋开捐翎枝分发等项,十月间,福建抚臣刘铭传拟请在台湾地方开捐实官, 均经户部先后奏准 ,, 臣等筹度,自应作未雨绸缪之计, 拟请暂准开捐实官但专在部库兑收,恐捐生或处僻远,交纳未便,拟请旨饬下各省督抚,遍行宣示,一律收捐,统名为海防事例,以广招来,, 总之此项捐输,因海防而开,必实济海防之用,是为要义并请自奉旨之日始,扣去封印日期,预期一年,限满即行停止,俾示限制5可见,经户部议奏光绪皇帝批准,并制定了捐输五项章程,限期一年,限满即停由于各部所缺甚紧,加上国库亏空,海防经费浩繁,光绪十二年海军衙门以户部所定每年400万两得经费与实际拨解的100余万两的数额相差甚多为由, 奏报海防捐输展限一年以充实海军衙门经费。
清政府将此次捐输在全国展限一年,直至光绪十三年三月底令止,粗略统计三年内京外捐输共得千余万两6新海防捐输又称新海防四川自光绪十五年,奉准部咨停止郑工捐输,接办海防事例的据《华东续录》记载:“光绪十六年七月四川总督刘秉章奏:查近年海防新例,川省每月收捐,多或四五千两,少仅一二千两,约计岁收不过四五万两,民力拮据已可概见而津贴捐输岁纳一百数十万,拔济京饷,为捐款一大宗,实由各属绅士踊跃,以为之倡7针对新海防捐输的实施困境, 晚清重臣李鸿章奏称 “近来捐事已成弩末, 实缘郑工与海防捐两途人员选补无期,以致观望不前,若悉照郑工事例,不稍示区别,仍难踊跃,再四筹思,惟有将收捐条款与铨补章程,量为变通,收数较有把握8并将章程修改十条如下: “第一条,海防新例遇缺先花样,按照十成实银分先、分间、本班尽先各花样,均按八成实银上兑以新压旧,将铨补章程量为更改; 第二条,海防新例拟酌改郑工例铨补章程;第三条,新海防分先、4张侠. 清末海军史料 [Z]. 北京: 海洋出版社 , 1982 5王先谦《华东续录》同治四年四月6张侠. 清末海军史料 [Z]. 北京: 海洋出版社 , 1982 7王先谦《华东续录》同治四年四月。
8《海防郑工新例铨补章程》,(清)户部编:《郑工新例铨补章程》,光绪间刻本,国家图书馆馆藏3 / 8分间、本班尽先花样到班时,与郑工海防相间轮用;第四条,郑工例捐分先、分间等花样准照四成过班;第五条,郑工例捐分先分间等花样,惟照四成过班如前,海防递减例;所捐先将递减之数照六成实银补足,再加四成过入新例;第六条,附贡报捐训导双单月,均照例定廪贡报捐双月银数酌加五成;第七条,旧例人员捐离(任)改指(省分发)毋庸报捐过班;第八条,筹饷例所捐各项实官改捐降捐一条,核计加成过班;第九条,封典、升衔、贡监生三项,再减一成,统以四成报捐;第十条,翎枝一项,照前捐之数再减二成四品以下捐花翎实银七百两,蓝翎减半9此次海防捐输悉照郑工捐输办理,所得捐项均归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动用为了区别1887年前的海防捐输,这次海防捐输又称之为新海防捐输光绪十五年(1889 年)底,清廷又续办海防捐输 ,由于档案不全 ,新海防捐共集多少 ,现没有精确的统计数字,仅直隶一省 ,从光绪十六年至二十年 (1890~1895年)收到捐银一百一十七余万两1.2 海防捐输在川省的征解情况四川作为晚清时期“生殖日繁,物阜民富”10的“完善之区”,11向来是受协省份,四川海防捐输遵从中央海防事例章程,采取官督绅办的方式,成立“津捐局”对辖区乡绅富户以及百姓进行无所不用其极的劝捐、 摊派甚至是勒索, 政府则以所谓的功名利禄对捐输者来加以奖赏,如公示“全省捐银至十万两者,准广乡试文武学额各一名,州县捐良二千两者,准广文武学额各一名”。
12对于实官捐输,章程明确指出“京官自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台以下,均可捐纳,按规定价格购买”13事实上,这仅仅是地主阶级的特权,对于广大劳动人民来说仅仅是一种说辞而已,很难实际受惠由于海防捐输事例具有索额数量大、时间紧、按时送解等特点,因此往往官委绅办“一切征收事件,务由地方官选派公正绅耆,设立公局 ,妥为办理 ,不准假手书役 ”14由富户财绅先行筹垫并“认给利息,准在正项内扣还”15的方式办理 ,以解燃眉之急,但最终还是以各种名目强加于百姓担负,运作过程中, 晚清四川各州县大都不能按时完成捐输摊派,遂以地方各类仓储谷物为储备金征收,这种以田赋加派按亩捐输的形式在全省开展海防捐输,集银一百八十余万两, 从存世银锭的情况来看 ,现存捐输银锭上的 “海防” 、 “新海防” 、 “海防捐输” 、 “海防捐局”等字样便可见一斑在川康银锭最大集散地的四川凉山彝区,发现的一9《海防郑工新例铨补章程》,(清)户部编:《郑工新例铨补章程》,光绪间刻本,国家图书馆馆藏10《咸丰东华续录》,卷六十五,第12 页11《光绪东华续录》,光绪三,第 6 页12谢开来,《重修庆广元县志稿》三编,卷十,第19 一 20 页。
13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 1958年版,总第 1869页14原件藏四川省图书馆,引自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资料》(上册)第 308页15民国《江津县志》 , 卷五《食货志·津捐》 , 页七上4 / 8锭砸有“海防”印戳的川锭精品则是最好的明证,反映了晚清征收有关临时增加捐输的重要实物资料,是当时四川执行清政府海防捐输暂行事例的具体体现海防捐输在某种程度上为晚清海防建设资金提供了积极的保障,也加速了晚清官吏腐败程度,从而加剧了社会阶级矛盾2. 顺直赈捐所谓顺直赈捐, 我们从晚清的时段来看, 主要是针对顺、 直地区天灾人祸财政困窘之境由政府主导的一种非常例捐输,在不同的时期以不同的名目断断续续的开展的一系列临时性赈捐2.1 顺直赈捐的开办的背景,章程,征解情况从光绪十六年至二十六年,顺直地区共八次开捐,为解决灾后赈济资金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光绪十二年 (1886 年)顺天、直隶地区发生水灾,先是按照海防捐输数目递减二成开捐光绪十六年( 1890年)直隶总督李鸿章和部臣商议并上奏朝廷“在灾重费繁,款无所出 ,惟有援照前案,开办赈捐或可稍资济助” 16经朝廷批准 ,推广赈捐,其奏定的《顺直赈捐章程》将衔、封、贡、监统照新海防捐输章程以四成实银上兑,并准奖翎枝并二品顶戴,各省文职官员因案被议,因公获咎仍准捐复翎衔,并且捐复道府以上的以实银五千两为度,知府以下以三千两为度,贡监还准捐盐运使、副将、参将职衔。
除捐银两外还可捐实物,每件以银一两计之 ,共计折合银两数给予奖项其后,顺直地区时有灾情,加之所谓拳匪联军之祸等,赈捐亦一展再展光绪二十六年,顺天、直隶地区,拳匪倡乱,民不聊生,作为京畿之重的顺天府、直隶省地区其战略地位相当重要,于是请援秦晋实官捐输之制,给予空照,即为顺直善后赈捐督臣奏云: “顺、直地方,自本年五月拳匪倡乱以来,每劝有力之家,捐补钱粮稍不遂欲,辄加二毛之名,任意烧杀官司不敢过问以致凶焰日张,良懦穷民亦被掳掠嗣后武卫溃勇,各路逃兵, 纷纷窜溃 现当和议甫开,冀明春洋兵渐撤,则抚垂毙之疮痍,宜集博施之巨款仰肯皇太后皇上,俯念顺直民生垂尽,较秦晋偏灾尤为迫切,准照奏明成案,由直隶一并设局收捐 ”17从上述奏稿中,可以得到很明确的关于顺直赈捐的起因和目的光绪二十七年顺直善后赈捐依照秦、晋实官捐输之旧奉旨施行,其开展范围除顺、直本除外亦摊派至其他各省2.2 顺直赈捐在川省的征解情况四川作为农业大省, 诸多非常例捐输均按粮捐输, 光绪二十七年为应对顺直善后捐输,四川通过境内专门应对中央政府的捐输征收的津捐局,依靠地方富绅巧立名目的对广大百姓进行搜刮全省一百六十个州县,除了个别极其贫瘠的地区,大部分地区都募捐对象。
从四川每年1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 光绪朝朱批奏折 : 赈济[M]. 北京: 中华书局 ,1995 17《顺治善后赈捐例章》第一册《奏稿》 5 / 8册报的捐输艮来看约在一百八十七万五千余两事实上顺直捐输持续时间较长, 在这一时间进程中,按粮捐输的份额也在逐渐增高, 如巴县由光绪十年的派捐输艮三两五钱上升至光绪二十七年的六两四钱,而标示则不以全额为据,个中差价则为官吏所中饱私囊整体来说,由于晚清内外困顿的窘况加上财政的紧张以及天灾人祸的影响,致使各种名目的非常例捐输屡开不绝,身处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难以休养生息,因此如同直隶总督李鸿章所言“捐事已成弩末”要巧立名目, 给予实缺以资鼓动 四川除了在征收机构方面逐渐呈现出制度化以外,在征解方法上采取“定章粮户每收谷百石,积谷一石 ,以次递推 ,百分捐一”18的按粮捐输法向广大百姓摊派此外,作为非常例捐输,四川是诸多省份中唯独没有按照计划停征的地区顺直赈捐作为地方维护中央地域优势与战略安全的后备支持发挥了特定的作用,在调节地区间灾祸应对方面亦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同时它也加重了承载地区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四川地区未按计划停征的状况,不仅积养了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