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中外法治人物、故事、方法.doc.docx
33页环境营造一、法官通道1、审判方法(1)皋陶的神明裁判方法皋陶,姓偃,名大业,字庭坚,尧舜禹时山东曲阜偃地人氏皋公可谓中国法官之始袓舜在位时,“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又载“皋陶作士以理民”(《史记·卷二夏本纪》)因其最贤,禹在位举皋陶荐之天,欲授政于皋,惜皋陶早卒(参见《史记?卷二夏本纪》)传说皋陶为士(大法官)时,养一叫“獬豸”的神兽,该神兽头长一个犄角,又名“独角兽”据《异物志》载,该神兽,“见人斗则触不直者,见人论则咋(咬)不正者”皋陶让神兽参与审判,触不直者,然后按神兽意志,正平天下罪恶,民各伏得其实此乃皋公的神兽裁判法,又称“神明裁判”皋公的神兽裁判法,系中国司法裁判史上出现第一种裁判方法,在中国乃至东南亚影响极其深远,而“獬豸”神兽亦成为中国法律公平正义之象征2)周司寇的三刺、五听裁判方法周朝的司法官为大、小司寇他们在前人审判经验和自身司法实践基础上,总结出切实可行的新裁判方法,使中国法官的裁判方法完全从“神意裁判”中解脱出来,首次形成一套先进、科学的裁判方法 其一,以“三刺之法”裁决狱讼所谓“三刺”乃为分别征求群臣、群吏和万民的意见,然后裁决案件纠纷此法相当于后世公审咨询裁决制度。
其二,以“五听之法”断狱所谓“五听之法”,乃“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二曰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三曰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四曰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五曰目听(观其眸子,不直则眊)(参见《周礼·秋官·小司寇》)(3)孔子的“仁恕论刑”裁判方法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鲁国昌平乡陬邑(今曲阜)人氏,曾任鲁国大司寇孔子周游列国讲学,不得志推行其政见,后回鲁著书立说,删诗书,定礼乐,因史作《春秋》,以当王法其为人,学道不倦,诲人不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可谓为至圣(参见《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史记·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传》、《论语》等典籍) 孔子除其创立儒家学说外,在司法裁判思想上提出了仁恕论刑的裁判方法论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在具体裁判案件,施行刑罚时,应仁恕,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子路》)4)李悝战时“射讼”裁判法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法经》的撰写者李悝,是法家的创始人,曾为魏文侯变法“撰次诸国法”他在审判方法上也有杰出的建树当李氏为上地之守时,下令“人之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的,中之者胜,不中者负。
也就是在审理争议纠纷案件时,以射箭定胜负射讼”令下,民众惟恐在诉讼中吃亏,无不积极练习射箭不久魏秦战争爆发,魏国大败秦军,因为魏人不分男女老少,都练就成百步穿杨的射技5)董仲舒“春秋决狱”裁判法董仲舒是西汉大儒,他提出当律有疑义时,应以《春秋》的经学义理为其作基础解释,法律没有规定的可迳用经义来裁决,此即著名的“春秋决狱”裁判方法董氏在其《春秋繁露》中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至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其中的要旨是:法官裁判案件,应根据案情事实,研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违法,犯罪未遂也不免其责;首恶者应从重惩处,主观上无恶念,过错者应从轻论处此裁判方法经其弟子吕步舒等倡行,风行于两汉及汉朝以后,历久不衰6)狄仁杰的“断狱如流”(速裁)裁判方法 狄仁杰,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人氏狄氏为儿时,不闻门外事,坚坐读书在唐高宗和武则天在位期间,曾长期作司法官,后位至三公,名重一时而狄氏所荐进者,若张柬之、桓彦范、敬晖、姚崇等,皆为中兴名臣时人评曰:“狄公之贤,北斗以南,一人而已”(《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五狄仁杰传》) 唐高宗仪凤年间,狄氏“为大理丞,周岁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无冤诉者”(《旧唐书?卷八十九狄仁杰传》)。
又载“稍迁大理丞,岁中断久狱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五狄仁杰传》)可见狄氏在不到一年内,审结长久未结的疑难积案一万七千件,并且没有一件冤案以正常办公时间计,他一天最起码应审理裁决四十多件滞案,创造了中国司法裁判史上审案又快又好的最高记录,可谓“断狱如流”的真正速裁高手狄氏精通法律,讲究策略,重实际,体恤民情,善断滞狱,效率惊人,据说其耳中中听讼,口中发落,手中批复,而无一差错由此观之,狄氏的裁判方法,可谓真正的“断狱如流”速裁方法7)徐有功“缜察明讼”裁判法徐有功唐代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敢于严格守法犯言直谏,用法宽恕,听讼唯明,常在破绽处求得案件真相他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徐有功执政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他因而得罪酷吏,奸臣陷害,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8)包拯“铁腕”裁判法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则把他当做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在民间信仰中,包公是阴间的审判官之一他主张务徳慎刑,明正赏罚9)宋慈的实证检验裁判方法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南宋福建建阳人氏宋公为司法官数十年,处理狱讼,特别重视实证检验,从不轻信诉讼当事人陈言、口供宋公认为“告状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对疑难案件尤“须是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洗冤集录》开篇之言)他还提出司法检验官必须亲临现场、尸检必须由其亲自填写的检验原则,对疑难狱讼,须充分调查取证,经深思熟虑后才能裁决由于宋公采取科学实证的裁判方法论,其一生裁断疑狱无数,而无冤诉,名重朝野,被视为“神人”宋公善于总结审判经验,勤于钻研疑难问题,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详加以整理、核定,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著成《洗冤集录》这部中国乃至世界最早、最系统的法医及裁判方法论名著(10)海瑞的“救弊”裁判方法 海瑞,字汝贤,明朝广东琼山人氏海公在任期间,一反中国官员“厌讼”传统,提出司法官应积极受理民间诉讼:“凡争斗户婚,虽是小节,当为剖分,衣食等项,当为处理……不能执我严法,使诬者惧之不来,乃并实者弃之,使含冤之人不得伸雪,可以为民父母哉!惰者不肯受理,懦者不能执法,其事均不可通。
为此再晓谕,今后凡民间小讼,州县官俱要一一与之问理”(《海瑞集? 示府县状不受理》,中华书局1987年版)海公在提出积极受理民间诉讼的同时,提出其著名司法裁判原则与路径:“疑狱……窃谓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其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海瑞集·兴革条例》,中华书局1987年版)至此海公救弊裁判方法跃然纸上因为当其时,乡宦、富家为富为仁,兼并土地、侵占田产、欺凌小民,无所不为,故海公在审理案件时屈富、乡宦,以维护小民的利益,以救时弊11)况钟循环断案法况钟,明代著名行政官,为官理事,纤悉周密;兴利除害,不遗余力以致“锄豪强,植良善,民奉之若神”尤其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持之以恒,产生了法的长效震慑力在刚到苏州上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士豪不敢再为非作歹12)马锡五的巡回“亲民”裁判方法 马锡五(1899-1962),陕西志丹县人氏,1930年参加革命工作,历任要职1943年任民国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开始从事司法工作;1946年被选任地区高等法院院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长;1954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公对司法工作非常重视,经办了大量诉讼案件,典型者有:(1)华池县封捧婚姻上诉案;(2)曲子县苏发云兄弟“谋财害命”案;(3)调解合水县丁、丑两姓土地争议案;(4)王治宽侵占王统一场院地基案;(5)延安县杨兆云行政诉讼案;(6)复核周定邦杀人案(参见张希坡著:《马锡五审判方法》,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马公以社会公仆身份,通过巡回审判,不拘形式,不管早晚,不论地头河边,随时随地受理、裁决案件人们把这种贯彻群众路线,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的裁判案件的方法,称之为“马锡五审判方法”,而马公本人在陕区享有“马青天”之誉马锡五审判方法”在当时既合乎政策原则,又顺乎法理人情,经边区政府推介,在边区及以后新中国的司法工作中产生极大的影响13)宋鱼水的“胜败皆服”裁判方法 宋鱼水法官为新时代的先锋,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冠今绝古,独步天下;她的裁判经验与方法的宣传报道影响之大,前所没有,震古烁今,实为中国法官之殊荣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数风流人物,还须看今朝!”为法官者自应寻求最佳裁判方法,追求那胜败皆服、息诉无讼之理想境界。
宋法官在中国首次提出胜败皆服裁判方法论,非同凡响,值得每一个法官深入研讨因宋氏胜败皆服裁判方法论,非笔者之力所能表述其万一,为忠实其法,敬请诸君参详其亲身演讲录及相关司法媒介报道14)李红星工作法“李红星工作法”是李红星在自身工作中,充分吸收海淀法院长期形成的社会矛盾和案件纠纷化解经验,逐步形成的一套“高效、高质、高化解程度”的办案方式该工作法具有“三高三少”的特点,即工作效率高加班少,调解率高上诉少,结案数高投诉少,其基本内涵可以归结为“三解七化”,即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围绕解疑虑、解纠纷、解心结的“三解”目标,推行调解过程前置化、法律规则常识化、利害关系明晰化、案件审理溯源化、诉讼能力均衡化、冲突分歧缩小化、事务管理精细化的“七化”举措 (15)王永涛"四三三四"调解法来自红色沂蒙的全国优秀法官王永涛"四三三四"调解法就是:将调解贯穿"四个环节",即庭前做引导自行调,庭审抓症结重点调,庭后找时机跟踪调,结合判后答疑再次调;抓住"三个节点",即找准"利益平衡点",把握"感情契合点",寻求"化解突破点";针对案情复杂、证据不足、情法交融的"三种类型";把握与多元调解、风土人情、法制教育、及时判决"四个结合"。
17年来,王永涛审理各类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