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调查管理办法.doc
3页背景调查管理办法(主责部门:人力资源中心)编制 韩春 日期 2016.5.5审核 陈红亮 日期 2016.5.6批准 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2016.5.5已修订韩春陈红亮第一章总则1.1目的全而客观地了解招聘候选人,降低招聘过程中的用工风险(胜任力风险、职业操守风险、法律风险等), 为招聘录用工作提供支持,提高招聘质暈1.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总部、区域公司(含事业部)及附属公司的相关社会招聘(不含“新栋梁”校园招聘人第二章调査对象以下岗位人员必须进行背景调查,其余人员可视具体需求选择是否进行背景调查:2.1财务融资、成本招采体系全员;2.2其余职能体系专业经理及以上人员;第三章调査时间选择背景调查时间可根据以下情况自行选择:♦在候选人通过复试进入薪酬谈判环节前,对候选人整体情况存有一定疑义的;♦在与候选人完成薪酬谈判、确定入职意向后,告知候选人即将进行背景调查的♦在特殊情况不适合或候选人不方便在入职前进行背景调查的情况下,可在应聘者入职后对应聘者背景 调查第四章调査内容对候选人背景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核实、教育背景核实、过往关键工作经历核实、工作表现 核实、犯罪记录核实、诉讼记录核实等。
可根据候选人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调查项目第五章调査方式与流程5.1背景调查统一由集团总部指定的第三方背调公司或猎头公司执行,特殊情况下可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区域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自己调查执行5.2背景调查应注意方式方法,若候选人目前在岗,应该尊重候选人隐私.5.3候选人背景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由第三方背调公司或猎头公司担保,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区域公司综合部 需根据实际情况抽查审核报告的真实性5.4经背景调査后发现拟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录用:♦拟聘用人员存在道德问题或由于职业操守问题而被前雇主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拟聘用人员存在故意隐瞒或捏造事实或其他违背诚信的行为;5.5对候选人背景调查结果有任何疑问,需向集团招聘条线负责人/区域综合部负责人汇报协商,结果上报 分管领导决定5.6流程说明561与候选人沟通,将委托第三方对其进行背景调查,并取得候选人同意,候选人须书而或邮件提供近期 至少两家曾供职单位相关联系人(直接上司或单位/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同部门平级人员,不应 少于3人)5.5.2以和邮件的形式向第三方背调公司/猎头公司提出委托,并说明候选人是否离职,是否方便调查 当前雇主以及有无特殊要求等。
5.5.3第三方背调公司/猎头公司收集、确认候选人资料并展开调查5.5.4第三方背调公司/猎头公司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我方提交完整报告,我方接收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需 给予回复,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5.5.5背景调查报告应归档保存第六章附则6.1本制度自2016年5月1日起生效实施,原《背景调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6.2本制度修订、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