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二(2)幼儿园校车预案(二).doc
3页局长担任,成员为局纪检监察室、安全办有关干部主要职责是根据校车事故的性质及工作需要,事发时及时跟进调查事件诱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奖惩、评估损失和援助范围等方面的意见 街道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本辖区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辖区校车事故防控网络,及时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校车交通安全的相关情况;按规定现场及时组织处置本辖区校车事故;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开展辖区内校车交通安全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等第六条 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轻微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由事发地街道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街道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做好配合 一般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由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区、街道校车交通安全应急机构做好配合 重大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由市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区、街道校车交通安全应急机构做好配合 特大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会同省有关部门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配合和支持区、街道校车交通安全应急机构做好配合。
第三章 校车交通安全监测和预警预报第七条 校车交通安全的监测 (一)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区交警大队、交通局等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开展全区校车交通安全的检查;建立健全全区校车交通安全监测网络、巡查制度和区、街道、学校三级校车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校车交通安全信息 (二)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建立校车交通事故防范制度体系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和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及时掌握隐患情况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三)区、街道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机构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和指导校车交通安全重点防范单位的监测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向当地街道教育办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第八条 预警预报 各级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员岗位,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第四章 应急响应第九条 响应程序(一)先期处置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