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专、中学、小学教师系列.doc
3页中专、中学、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条件及上报材料要求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审文件精神,在进行初级职务推荐、评审时,必须严格执行《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得随意放宽条件或降低要求一、任职基本条件:1、须具备任教学段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学历证书2、须取得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继续教育证书可到人事科领取)3、评审初级职称人员要参加晋升初级职称业务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4、所需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5、民办学校教师参评职称,必须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盖章二、评审初级职称须提交以下材料:(注意:对于2014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后全部参与初级职称评审,按上级文件要求评审初级职称须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201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贴照片);另在简表右上角贴一张同底板2寸照片。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存档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4.教师需提交相应学段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原件;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公修科目学分;6.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7.《“六公开”监督卡》1份;8.2016-2017学年度下学期备课本使用电子教案的应提交能反映教学实际、过程、记录和痕迹的相关书面材料,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不受理无使用痕迹的电子备课纸质打印版)9.已婚人员提供镇街计生办开具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未婚或离异人员提供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可由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10.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三、认定职称标准条件: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实习期满,所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相同或相近的,不得直接认定初级职称,但可评审获得相应级别职称),经考核合格,可以认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标准如下:1、中专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小学系列的三级教师资格;2、大专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认定中小学系列的二级教师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中小学系列的二级教师或中专讲师教师资格;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认定中小学系列的一级教师、中专系列的讲师资格;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实习期自有关部门确认的正式参加工作之日算起,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国办学校教师认定职称需同时提供参加工作时教育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四、 认定职称需提交以下材料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附件样表,表格内容可打印;贴照片一式四份;另附2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2.毕业证、报到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工作介绍信)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3.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4.继续教育证书及公修科目学分(平均每年20学分);5.教师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已婚人员提供镇(街道)计生办开具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未婚或离异人员提供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可由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中“主要工作业绩”栏中一定要认真填写,不得用简单的几句话应付了事;“单位组织考核意见”栏中要由单位写明态度,如“情况属实,同意认定该同志为二级教师”等;注明加盖单位或领导印章的地方一定要按要求盖章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硕士毕业生正式分配工作满三年认定中级职称原认定中级职称的硕士毕业生,单位没有中级空岗的,可低聘到助级岗位五、关于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的要求1、小学系列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中专或以上学历;2、初中系列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专科或以上学历;3、高中(中专)系列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高校教师资格证,本科或以上学历所有评审和认定初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均需提供合格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学历或教师资格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评或认定持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不得参评教师系列任何职称)六、评审初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均需交纳评审费100元/人认定初级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不需交纳评审费和考试报名费等费用七、职称名称按改革后的名称规范填写,如“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请根据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统计并通知本单位需要参评或认定初级职称的人员,他们根据不同情况填写不同表格,并按人社局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包括公修科目合格证)。
下周三(9月26日)前审查接收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和中、初级职称认定的材料,9月26日下午5:00停止接收请以镇街教委办或市直、民办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参评者个人提交的材料),请提前将评审汇总表发tz5514029@.2016年9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