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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工作与著作权下6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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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youn****329
  • 文档编号:2670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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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工作与著作权(下)甄美玲2009秋限制著作权n著作权受到两大类限制q合理使用q法定许可n其中多项与新闻工作有关合理使用n合理使用q目的:扩大作品的广泛传播n其他人使用作品时, 可以q不经著作权人许可q不向其支付报酬合理使用种类/情况个人教学/科研图书馆等政府工作所需其他新闻报道及评论合理使用n1)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n(問題: 可否在個人博客放音樂?)n2)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q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q但不得出版发行n3)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合理使用n4) 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n5)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n6)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n以上各項合理使用q與出版、新聞報道無直接關係合理使用n以下是與出版有關的合理使用n1) 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q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n2) 作品改成盲文出版n3)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q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合理使用n以下與新聞報道有關的合理使用n1) 为报道时事新闻q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欵)合理使用n2)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q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q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欵)n3)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q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五欵)法定许可n法定许可q目的:扩大作品的广泛传播q是对著作权的限制n使用时q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q但要支付报酬q屬於以下一種情況(用途)法定许可种类/情况报刊广播电视教育录音制作扶贫法定许可n1) 报刊n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n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n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n(見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n問題: 著作權人如何收錢? 法定许可n2)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n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n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n問題: 著作權人如何收錢?法定许可n3) 录音制品 (注意:不包括录像)n录音制品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n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n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n以上三項法定許可與新聞報道和媒體音樂行業有關法定许可n以下的法定許可與新聞和媒體無關n1) 教科书n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n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n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 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n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n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n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法定许可n2) 网络课件n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者国家教育规划,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经发表作品的片断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制作课件n由制作课件或者依法取得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通过信息网络向注册学生提供n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n见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八條 法定许可n3) 网络扶贫n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的公众q免费提供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q已经发表的种植养殖、防病治病、防灾减灾等与扶助贫困有关的作品和适应基本文化需求的作品n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前q公告拟提供的作品及其作者、拟支付报酬的标准n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q著作权人不同意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其作品n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q著作权人没有异议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提供其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n见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九條 媒体工作与著作权限制- 小结合理使用(不用支付报酬)法定许可(要支付报酬)新闻媒体可使用他人作品 (未得著作人许可或转让)介绍/评论作品其他媒体已发表的政治、经济、宗教时事性文章报道时事新闻公众集会讲话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其他媒体已发表的怍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和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用录音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但要留意有否限制(声明未得同意,不许使用)新闻從業員与著作权: 小结n1) 全职记者与报社的关系?n2) 特约记者与报社的关系?n3) 投稿?投稿?n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n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n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n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n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n(見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新闻报道与著作权: 小结n1) 新闻事件是否享有著作权?n2) 新闻报道是否享有著作权?n3) 使用/改写別人的新闻报道?n4) 新闻图片的使用?新闻报道与著作权: 小结n新闻报道是否享有著作权?n1) 支持的理由如下: na) 符合作品的要素q属智力成果,有独创性,和可复制nb) 著作权法亦列明了有关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q即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有些情況下受到限制新闻报道与著作权: 小结n2) 但另方面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q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时事新闻。

      q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新闻报道与著作权: 小结n3)新闻报道的著作权na) 法规:不清晰nb) 现实:很多人向来不重视nc) 近几年: 出现纸媒体与网络媒体的纠纷新闻工作与版权官司n涉及新闻工作的版权官司不算多q但近年网站侵犯版权的情况却非常普遍n网站未经授权na) 擅自转载报刊文章现象非常普遍nb) 擅自修改文章标题或内容nc) 不给作者署名nd) 署他人名字ne) 不支付转载稿酬 新闻工作与版权官司n新京报诉浙江n2009年初, 新京报指:n1) 经公证,2003年12月至2007年7月间,q浙江网站共使用新京报采编原创作品7706篇,总字数为9050473q图片总量2477幅n2) 浙江违法转载仍继续q从第三方网站转载新京报原创作品,令侵权行为更加隐蔽,几乎每天都发生n这次是新京报第二次控告网站q维护新闻作品著作权新闻工作与版权官司n2006 年10 月n新京報訴北京雷霆萬鈞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旗下的TOM 網站n請求法院判令TOM 網站q停止擅自轉載原告文章q支付稿酬300萬元人民幣n官司後來和解新闻工作与版权官司n浙江的理据n转载不是一家所为q是媒体长久以来不成文的惯例q与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级网站,也相互交换稿件n当年转载新京报的稿件,因为新京报属于光明日报报业集团q党报集团之间包括转载子报的稿件,都一直是默认互换原则網站 - 使用作品的版权規定n其實,网站使用不属网站的新闻报道等受到规范n見2006年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n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权利人q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q受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保护n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q任何组织或者个人q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q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q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網站 - 使用作品的版权規定n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以下規定n1) 合理使用q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包括:na)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q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q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nb) 为报道时事新闻q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q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q已经发表的作品網站 - 使用作品的版权規定n2) 法定许可n不得提供q作者事先声明q不许提供的作品n指明q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名称)n支付报酬n浙江在線:q規範是必然的,這需要一個過程q如果都打官司,全國的新聞網站將成連環訴訟,官司會打成一鍋粥 新闻报道与著作权n张洪波:q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q著作权法规需要完善n著作权法以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q“时事新闻”不受版权法保护q任何网站、报纸都可以从其它媒体上转载有关的时事新闻n张洪波认为: q“时事新闻”的内涵和外延具有一定的模糊性新闻报道与著作权n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http:/ q2009年8月20日發布文件q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q負責收取和轉付q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使用费q的法定机构新闻工作与版权官司n另一宗官司n未经许可转载文章经济时报起诉中国金融网侵权 (2009-02-11)q当前众多网站在上传、转载一些文章时,n不予署名并支付报酬的情况较为普遍,这种情况当引起重视。

      qhttp:/ 拿来主义,不利书报业的发展n报纸的内容很快就被模仿或盗版q在很多平台上出现q有的不署记者名字,甚至连媒体的名字也不署q有的干脆变成自己的东西新闻工作与版权官司n张延平担心:q如果长时间维持这个状况,好内容的价值无法体现q从事内容的人不如去干别的,水平就会上不来n如果不尊重版权,就拿不到更好的内容q见2008/12/18: http:/ 有报道指: 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等多家报刊的南方报业集团q每年在采编投入超过两亿元人民币 n纸媒体销路下降q向网站追讨著作权费用,增加收入q不再免费供养网站新闻报道与著作权n另一方面, 网站大量抄袭纸媒体的新闻报道n有政策原因n网站没有采访权新闻工作与版权n海外新發展n美聯社 (Associated Press)q全球設有二百多個分社q投入大量金錢人力採訪新聞n近年該社的新聞q被很多網站盜用q令到美聯社和用戶蒙受損失n2009年初,美聯社宣布q採取措施, 帶頭保障新聞採訪成果q將設立一個系統”news registry”q追蹤該社發布的新聞q保障不被盜用新闻工作与版权n2009年10月9日,在北京n美聯社老闆和傳媒大享默多克分別表示n搜索引擎q不可免費使用新聞報道q應要付費n2009年的一個熱門話題n傳媒大享默多克旗下的新聞網站q開始向讀者收費n有預測:q2010年,新聞網站向讀者收費將成為主流音樂版權人如何取收報酬?n著作權法:q“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已經出版的錄音製品q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q但應當支付報酬q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n到目前q廣電系統音樂版權收費q具體辦法和標準沒有出台q音樂人未收到一分錢版稅音樂版權人如何取收報酬?n2009年4月, 有報道指:n国家版权局q将出台向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收取版权费的规定q这是继版权局向卡拉OK征收版权费后的又一举措n版权费收取标准q暂定电视2.5元/分钟q广播0.3元/分钟n将派出专门机构监督q但具体办法正征求意见n广播电视机构q态度谨慎q认为应该支持版权收费q但操作上存在很大的难度改革开放30年版权保护典型案件n包括:n迪斯尼卡通形象纠纷案n托福试题纠纷案n我的前半生n王蒙网络著作权纠纷案nP2P软件纠纷案n(这些案例多与采编工作无关,但作为新闻工作者可了解一下)n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qhttp:/ 李淑贤女士生前交给她一份委托书,授权陈先生和陈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该书著作权的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处理溥仪夫妇的身后事,但二人十几年并未履行受托事项 q法院告知金女士需另行起诉n09年9月(?)q金女士起诉群众出版社,要求确认我的前半生的著作权归她所有。

      n出处: 香港文汇报 09年9月7日王蒙网络著作权纠纷案n坚硬的稀粥:王蒙创作的文学作品n1998年4月q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建立了“小说一族”栏目,用户可浏览或下载坚硬的稀粥n法院判决:q非著作权人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无权对他人作品进行任何方式的传播使用q被告要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致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n内地法院审理的最早涉及网络著作权的官司之一q同时起诉的还有张抗抗、毕淑敏、张承志等六位作家書目n見以下的報道n新闻转载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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