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建筑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置和配备标准.pdf
4页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人员2施工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一个承包合同(标段)应建立一个项目管理机构附件 1-1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置和配备标准工程类别工程规模总人数岗位及人数备注建筑工程房建: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市政:工程合同额5000 万元4 人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 1 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 人1、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2、建筑面积小于5000 平方米的工程,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房建:1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市政:5000 万元工程合同价1 亿元7 人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1 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房建: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市政:工程合同价1 亿元10 人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质量员不少于2 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3.对于施工条件、工程技术复杂或超大规模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人数。
4.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每增加5 万平方米或工程合同价 1.5 亿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合同价每增加5000 万元,施工项目部应增配1 名施工员、1 名质量员和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同一岗位专业人员配备为3 人以上时,应明确岗位负责人6.本标准中人员可互相兼职的岗位,每人兼职不得超过1 项,且每个岗位兼职不得超过1 人附件 1-2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置和配备标准工程规模(万元)岗位设置及专业人员数量(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0 1 1 l*1 1 5002000 1 1 2 1 1 20005000 1 1 3 2 1 500010000 1 1 3 2 2 10000 1 1 4 3 3 注:1.专业分包单位无自带或租赁特种设备时,可不设置机械员岗位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类型应为综合类(C3)3.可兼职的岗位用*表示附件 1-3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置和配备标准作业人员(人数)岗位设置及专业人员数量(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务员50 1 1 1 50200 1 2 1 200 1 3,且 5%1,且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