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技巧.docx
2页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技巧一实物捐赠<聚行家收集整理>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或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实物用于对外捐赠,根据现行所 得税法的规定,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企业 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捐赠实物的商品价值或实物捐赠额应 如何确定?在实际工作中,会计核算和税法处理是不一致的会计上是按捐赠实物的商品成 本价确定捐赠额,而税法则要求将捐赠实物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并对公允价值与商品 成本之间的差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样一来,实物捐赠在实物价值的确认上就产生了差异 其结果是,企业税前可扣除的捐赠额是会计确认的商品成本额,而计税额则是实物的公允价 值,会计和税法实行不同的价值确认标准,给企业在税收利益上带来了损失对此,企业有 无变通的途径来消除差异,避免这种损失呢?下面通过案例分析例:某粮食加工企业2012年会计利润2600万元,该年度向公益性社会机构捐赠自产 面粉400吨,面粉的市场销售价值136万元,生产成本100万元该公司会计及税务处理 如下: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定,收入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 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 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该企业以实物对外捐赠行为并非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而是与企 业经营活动无关的营业外支出,它不会由于对外捐赠业务而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或增加企 业的所有者权益因此,该实物捐赠行为不能满足收入准则有关确认收入的条件和要求,此 捐赠支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能做收入处理,应该按企业的商品成本结转“营业外支出”, 并根据增值税的规定按市场销售价值计算增值税(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借:营业外支出117.68万元贷:库存商品100万元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68万元税务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 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 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企业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文件的规定,对外捐赠的 面粉400吨应根据市场销售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36万元并填入附表一《收入明细表》 的第15行;商品成本100万元确认为视同销售成本,填入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的第 14行;视同收入和成本再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2行和21行计算出主表 23行,“捐赠视同销售的应纳税所得”36万元,该企业应为捐赠而发生的视同销售所得缴纳 企业所得税9万元(36X25%)该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的规定,并且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 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的规定,该捐赠支出117.68万元可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28行全额在所 得税前扣除通过上述分析可见,税法所规定的实物捐赠视同对外销售货物行为,不符合会计准则确 认收入的条件,会计只能按捐赠实物的商品成本确认企业的捐赠额,而税法要求按捐赠货物 的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依据捐赠货物的商品成本确认视同销售成本,这样就产生了 税收上的视同销售应纳税所得,但视同销售货物的所得并不包括在会计确认的捐赠金额中, 所以,企业还要对没有经济利益流入的视同销售所得承担纳税义务。
筹划万案该企业能否既达到捐赠目的,同时又不多缴税呢?笔者认为,纳税人不妨将向公益性社 会机构捐赠实物,改为先向公益性社会机构销售货物,货款作应收账款处理,然后再把应收 公益性社会机构的销售款捐赠给该机构如此操作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如下:会计处理:(1)销售面粉借:应收账款一一公益性社会机构153.68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36万元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68万元⑵结转商品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00万元贷:库存商品100万元(3)捐赠应收账款借:营业外支出153.68万元贷:应收账款一一公益性社会机构153.68万元税务处理:企业捐赠的“应收账款”支出153.68万元,没有超过税法规定的捐赠比例,应填入附 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28行,可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该企业如果将实物捐赠改为销售货物和对外捐赠两项业务,由 原来的捐赠实物改为捐赠销售款,并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这样既能实现捐赠做善事的目的, 同时又能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