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文物局.doc
2页—1—一北 京 市 文 物 局京文物〔2017〕1804 号 签发人:黄 威━━━━━━━━━━━━━━━━━━━━━━━━━━━━━━━━━━━━━北京市文物局 关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扩建及三创中心 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国家文物局: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扩建及三创中心项目位于校园南部总 建筑面积为 66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 42000 平方米,地下 24000 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三层建筑高度 30 米(见附件 1)北京 市规划委员会已下发规划条件(见附件 2)经核,该工程用地部分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 学早期建筑的Ⅴ类建设控制地带内,根据市政府公布文件,此Ⅴ 类地带按市政府京政发〔1987〕156 号文静宜园、颐和园等九项文 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不变此地带内建筑最 高高度不超过 30 米(见附件 3)二维码位置二维码位置—2—一经核,所报方案符合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 带管理的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现将设 计方案报上 妥否,请批复附件:1.清华大学关于经管学院扩建及三创中心项目申报设计方案的函(清基文字[2017]22 号) 2.北京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 2017 规条字 0026 号3.清华大学早期建筑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图、静宜 园、双清别墅、碧云寺、十方普觉寺、静明园、颐和 园、圆明园遗址、达园、 “三·一八”烈士纪念碑保护 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图 4.清华大学现状地形图5.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扩建及三创中心项目文物影响 评估报告6.清华经管学院扩建及三创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北京市文物局 2017 年 12 月 25 日(联系人:代学萍;联系:89150657)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26 日印发━━━━━━━━━━━━━━━━━━━━━━━━━━━━━━━━━━━━━━━━━━━━━━━━━━━━━━━━━━—2—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