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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韩非子法律思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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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非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约前281 年-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 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 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 世称“韩子”或“韩非子”战国末期的韩非子在当时的乱世中,融汇并发展了道家、苟 况以及商鞅、管仲等人的思想,缔造出一套独树一帜的法家理论韩非子毕生追求 的理想是为统治者创建一套完善有效的 王者之道,并希望藉此施展自己的政治抱 负,侪身高层权力社会韩非子的思想是建立在“性恶论”的基础上的,尤其是法 的思想与这一基础结合的最为紧密韩非子的老师荀子就 曾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好 有利焉,顺是,故争夺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 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 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 人之性,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 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 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韩非子继承了苟子的这一思想,但是对于怎样改变人性之 恶使社会得以大治却与荀子不同荀子选择了行“师法之 化”,韩非子却选择了法治。

      韩非子认为,在战国时代, 人民贫苦,战火纷飞,外部环境根本无法达到培养大批君 子的程度如他所说“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 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服役者七十人盖贵仁者 寡,能义者难也故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而 仁义者一人因此,治国不能按君子的标准施行仁义礼 智,而应该施行法治,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治国的目的三、韩非子的主要“法治”思想韩非了的思想主要来源有三个部分:一是商鞅之法,二是中 不害的术,三为慎到的势另外,也吸收了道家、墨家、名 家的一些思想,加以融会贯通,形成了自己新的见解,构成 了臻于完善的法家思想韩非之前的商较、申不害和慎到虽然皆言法治,但侧重点则 分别落在了法、术势三个方面商鞍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而韩非 则认为,商秧言法而未尽,言法而不言术,申不害言术而 未尽,言术而不言法,慎到重自然之势却忽略人为之势, 因此韩非不但充实和发展了法、术、势的内涵,而且三者并重,还强调三者之内在联系提 出“抱法处势则治”的思想,为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建立自 己的政治统治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法 国家制订、百姓遵守之规范(%1) “明法”“明法”,即法令必须以成文的方式进行公开,并让人 人皆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凌驾于法律之上:“人主使 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 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此之谓明法。

      [1]“明法”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法律条文必须“明白易知”韩非子说:“法莫如显”法最好是越显著明 白越好,百姓才好奉行而要真正使“境内卑贱莫不闻知”要 对其法治思想做辩证的分析,摒弃者思想糟粕[1]法的内 容,也要求法律明臼易懂这样才能做到全民皆知,连最最 卑贱的百姓也能了解;其次,法定界限必须明确、具体法 令不明,其名不定”,成文公布的法令,为了避免模棱两可, 使百姓钻法律漏洞,心存侥幸,失去制定法令的用意,所以 必须要明确、具体;再次,立法要全面所谓全面,即凡属 重要的社会关系,都应建立相应的立法来加以调整韩非提 出了 “三易”:“易见”即容易使人看见;“易知”即容易使 人懂得;“易为”即容易使人执行和遵守贤明的君主所设的标 记容易看得懂,所以他的约法可以成立;他所设的教示容易知 晓,所以他的话有作用;他定的法制容易实践,所以号令通 行三样确立了,在上位的没有私心,那么在下的群臣可以 照着法令去治理百姓这样,在上位的不致不按法令,私自 行罚;在下位的小吏依法办事,也不致因为愚拙而受到诛 杀在上位的贤明少生气,在下位的尽忠而少犯错[3]作 到了 “三易”,就能确立起君主的信用,发挥出政令的效用,使法令得到贯彻。

      [4](二)“任法”“法”是判断功过、是非、利害,推行赏罚的惟一标准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 [1] 法是“天下之至道”,其社会价值远在伦理道德之上严家无捍 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至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 足以止乱也 [1]韩非说“:明法者强,慢法者弱”,“明主 使其群臣,不游于法之外,不惠于法之内,动勿非法”,“家有常 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夫舍常法而从私意, ……治国之道废也”韩非主张依法治国,故曰“法治”,所谓“上法而不上贤” [1], 一切皆决于法,认为“道法者治”,[1]这些都是 “任法”的思想一民之轨,莫如法” [1], “法”犹如木匠的规、矩、尺、度,犹如量东西的权衡,用它来治国“举措而已矣” [1L 意思是治理国家,照法办事即可,有了法,并使之固定,成为大 家都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封建秩序就可以稳定O “法者, 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 者,此臣之所师也 [1]法令是在官府中明显地写着的,使 赏和罚在人民中都有准确的认识,赏赐必须依照法,刑罚也 必须照法令规定执行,而不因执法者的好恶而畸轻畸重三)“重刑”“所谓重刑者,奸之所利者细,而上之所加焉者大也; 民不以小利蒙大罪,故奸必止也。

      [1]重刑就是让违法的人 为非作歹得来的利益非常小,而为此所受到惩罚对他造成 的损失非常大的一种刑罚方法人民不愿意因为微小的利 益,被科加重大的罪罚,所以奸行一定可以消除重刑” 就 是重到能有效地预防犯罪的刑罚为了使人们的一言一行都囿于法令,韩非认为首先要实行“重罚”实行严酷刑罚, 以禁奸防奸他说:“夫严刑罚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 民之所恶也故圣人陈其所谓,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 奸是国安而暴乱不起 [1]韩非认为重刑符合人的“好利恶害”的本性,是“禁奸” 的有效手段,是“爱民”不是伤民也就是要使人民在严刑 峻罚面前心惊胆寒不敢犯法[4]重刑是为了 “去奸”、“去 刑”二) 术 君主统治的手段和策略韩非子概括为:“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韩非子-定法》)内容 包括任免、考核、赏罚各级官员的手段,具体来讲,有“众端参观”、“必罚明威”、“信赏尽能”、“一听责下”、“疑诏诡使”、“挟知而问”、“倒言反事”等(《韩非子-内 储说上》)三) 势 国君的地位和权力韩非子发展了慎到的观点,认为“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韩非子•功名》)并进一步指出“势者, 胜众之资也”。

      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韩非了 - 八经》)他强调势对于法令的畅通非常重要,国君要憧得 依靠自己的权力推行法律,让势和法结合,“抱法处势则 治”如果“释势委法”,“尧舜不能治三家”(《韩非子-难 势》)他把慎到的势发展为“自然之势”和“人之所得 势”,丰富了势的内容四、韩非子法治思想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正处在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变革时期,原来单纯靠行政手段调节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方法已经不 适用,需要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作为主要的调节手段因 此,国家提出了 “依法治国”的方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 级人大加快了制法的步伐,也制订出了一大批既符合中国 国情又具有国际适用性的法律法规韩非子“以法为木” 的主张得到现实的实践,成为当代的主流思想韩非子还 强调“以法为教”,也使我们更加懂得,除了制订法律以 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 知晓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 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韩非子的“术”是指君王统治的手段和策略,拿到今 天来看,可以变为管理者的管理方法如对被管理者要进 行业务考核,要让其名符其实;对工作有成绩的给予褒 奖,对工作不称职的给予责罚;在干部任免上要从基层选 拔,韩非了说“使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对于 保证管理者的质量至关重要。

      势”就是君主的权力和地位 在现在可以理解为国家权威,无论在专制时代还是民主时代,国家领导者和管理者 的权威都是必须肯定的否则政出多门,言出多家会导致 混乱我们国家正在深化改革,需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 积极性搞活我们的经济,这就有可能出现“有令不行,有 禁不止”的情况,某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对于统一 的政令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办法,致使中央的 许多符合中国人民长远利益的法律、政策贯彻不下去,最 终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使老百姓对国家的权威性提 出疑问所以我们必须要树立国家的威信,以便使法律 得以贯彻实施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多种价值观并存,多种道德 观念碰撞的今天,重提韩非子的“法治”思想非常有必 要虽然我们处于不同的时代,但同属新旧观念、新旧体 制更替之时,我们也必须把“法”放在首要位置,规范人 们的思想和行为,辅之以权威和手段,即:“抱法、处势、 行术”,使我们的国家更具竞争力,保证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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