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研-报考指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docx
5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特定专业背景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二、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我院拟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100人(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30人)三、报考条件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四)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五)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六)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在报刊上发表的3篇文章,不限学科专业;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七)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9月25日―9月29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院的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可从英语一或日语中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法学系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 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内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5. 我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30人(10月18日后,我系将在网上向考生公示接收推免生的情况)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以及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6. 现役军人报考我院法律硕士(非法学),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法学系联系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确认缴费情况并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地点:报考我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到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报名3.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确认考生是否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五、考生资格审查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我院法学系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我院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六、考试(一)12月25日-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1月7日-1月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1月7日下午 英语一或日语1月8日上午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1月8日下午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五)考试大纲及命题:我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六)初试地点:报考我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报考我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七)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八)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我院法学系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发出九)复试: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
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我院及法学系网站上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以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3、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我院法学系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法学系复试的具体要求以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七、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地址:http://,教育网址:http://)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八、体检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法学系复试通知 九、录取我院法学系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院、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法学系不予录取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十、学制与学位授予我院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为3年学员修满规定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十一、毕业生就业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委托单位,其他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十二、学费每名学生的学费总计4.8万元,分三次交清,首次付款不得低于总费用的三分之一。
十三、其他(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法学系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三)在硕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十四、联系方式研究生院网址:法学所网址(中国法学网):法学所法硕办咨询:(010)64005510 (010)81360816联系人:郝老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