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街道)中心幼儿园.doc
8页1 -镇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街道)中心幼儿园 2015 年公开招聘事年公开招聘事业编业编制教制教师师公告公告因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于 2015 年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幼儿教师 34 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共涉及 12 个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 34 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一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5 年 4 月 18 日(星期六)上午 9:00 至下午2:30;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资源市场 2 号楼 1 楼(海州东路548 号)三、招聘对象、条件(一)(一)岗岗位一位一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2.现在海宁市各镇(街道)所属的各类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在岗非事业编制教师(本学期以来一直在各镇(街道)所属的各类幼儿园工作,由所在幼儿园出具证明);3.在海宁市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满二年及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证书》,二级教师(原幼教一级)及以上职- 2 -称,年龄 18 至 35 周岁(1979 年 4 月 18 日至 1997 年 4 月 18 日期间出生),对在海宁市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满 10 年及以上,同时具有一级教师(原幼教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 18 至 40 周岁(1974 年 4 月 18 日至 1997 年 4 月 18 日期间出生)。
海宁户籍(以2015 年 4 月 18 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为 2015 年 4 月 18 日二)(二)岗岗位二位二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2.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 2015 年应届幼儿教育师范类毕业生为海宁市生源,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报名),年龄 18 至 35 周岁(1979 年 4 月 18 日至1997 年 4 月 18 日期间出生)海宁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或海宁户籍(以 2015 年 4 月 18 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上述人员中属于 2015 年应届毕业的,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能在 2015 年 8 月 30 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四、招聘办法1.初审:报考岗位一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 3 -工作单位出具的幼教工作年限和现身份证明公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进行资格审查,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张,并填写《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报考岗位二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 2015 年应届幼儿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户口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 2015 年应届幼儿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进行资格审查,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张,并填写《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岗位一和岗位二不能同时兼报2.复审、应聘名单公示: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 1∶3 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 3 人的岗位,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 1∶2 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3.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1)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满分为 100 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 4 -象招聘人数大于等于 3 人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 1∶3 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2)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艺术特长展示”, “试讲+提问”满分为 100 分,“艺术特长展示”满分为 50 分,总分为 150 分。
试讲+提问”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聘用按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4.体检、考察: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5.公示、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教育网、海宁市人才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相应岗位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 5 -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入围面试、体检、考察及替补对象等在海宁市教育网公示。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咨询:0573-87215860,0573-87229920,监督:0573-87221223海宁教育网:海宁市人才网:附件:1.镇(街道)中心幼儿园 2015 年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2.工作单位出具的幼教工作年限和现身份证明(样张)海宁市教育局2015 年 4 月 9 日- 6 -附件 1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幼儿园 20152015 年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年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招聘计划(人数) 序号招聘单位 岗位一岗位二备注1硖石街道中心幼儿园22海洲街道中心幼儿园23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214马桥街道中心幼儿园25许村镇中心幼儿园36长安镇中心幼儿园427周王庙镇中心幼儿园18盐官镇中心幼儿园219斜桥镇中心幼儿园3210丁桥镇中心幼儿园211袁花镇中心幼儿园312黄湾镇(尖山新区)中 心幼儿园2合 计286- 7 -附件 2(要求 A4 纸打印)证证 明明同志,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在我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如下:任教起讫日期证明人证明人签字同意报考,特此证明。
以上情况经我园公示无异议以上情况经我园公示无异议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2015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