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E 直流供电的配置原则(天选打工人).docx
4页附录E 直流供电的配置原则(规范性附录)E.1 直流供电网络的总体配置原则E.1.1 直流电源供电回路分为环形供电方式和辐射供电方式E.1.2 环形供电网络干线或小母线的二回直流电源应分别经直流断路器接入两段直流母线,正常时为开环运行环形供电网络干线引接负荷支路应设置直流断路器E.1.3 各间隔单元控制电源与保护装置电源直流供电回路应在保护屏处通过直流断路器分开E.1.4 互为冗余配置的两套主保护、两套安稳装置、两组跳闸回路、两组电压切换装置等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其直流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系统双重化的两套保护与断路器的两组跳闸线圈一一对应时,每套保护装置直流电源、控制回路直流电源和电压切换回路直流电源应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E.1.5 110kV及以下线路,其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和控制电源应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E.1.6 110kV主变,其各侧后备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和相应侧断路器控制电源应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E.1.7 保护通道设备电源(放置在通讯机房设备除外)应与对应的保护装置电源共用一组直流电源,二者在保护屏上通过直流断路器分开供电E.1.8 断路器操作机构箱内仅有一组压力闭锁回路,则压力闭锁回路直流供电电源应取自断路器操作箱中切换后直流电压母线。
其他情况下,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的直流供电电源回路间不宜采用自动切换装置或回路E.1.9 正常运行方式下,直流负载宜平均分配在两段直流母线上E.1.10 由直流柜和直流分电柜引出的控制、信号和保护馈线应选择铜芯电缆,其电压降不应大于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5%E.1.11 直流电源系统用断路器应采用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不得用交流断路器替代各种盘柜设置的直流断路器、熔断器应有设备名称和编号的标识牌E.2 控制回路直流供电电源配置原则E.2.1 主变各侧断路器、110kV及以上断路器控制回路直流供电电源应采用辐射供电方式E.2.2 断路器操作机构箱内的两组压力闭锁回路直流供电电源应分别与对应的跳闸回路共用一组操作电源E.2.3 高压开关柜内10kV、35kV断路器(不含主变低压侧)直流控制电源和直流电机电源宜按每台变压器对应的低压侧母线分别成环,采用环形供电方式E.2.4 500kV GIS断路器辅助直流电源可按串采用环形供电方式110kV、220kV GIS断路器辅助直流电源可按电压等级采用环形供电方式,出线回数超过6回时,可分为两个环路供电E.2.5 500kV隔离开关直流控制电源可按串采用环形供电方式,110kV 、220kV隔离开关直流控制电源可按电压等级采用环形供电方式,出线回数超过6回时,可分为两个环路供电。
E.2.6 PT并列回路直流控制电源宜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双重化配置的PT并列回路直流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E.2.7 各种接口屏直流控制电源宜采用辐射供电方式E.3 保护装置直流供电电源配置原则E.3.1双配置电压切换装置与两套保护一一对应时,每套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和电压切换装置直流电源应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E.3.2 独立配置的500kV主变零序(分相)差动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应与对应的差动主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E.3.3 500kV、220kV主变非电量保护应与本屏内其它保护装置共用一组保护装置电源,二者在保护屏上通过直流断路器分开供电E.3.4 对于主、后备保护分开的220kV及以上主变保护装置,其后备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应与对应的差动主保护装置共用一组直流电源,二者在保护屏上通过直流断路器分开供电E.3.5互为冗余配置的两套远跳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宜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其直流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并与本屏内主保护装置共用一组保护装置电源,二者在保护屏上通过直流断路器分开供电E.3.6 500kV断路器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宜采用辐射供电方式,边开关和中开关断路器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宜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
E.3.7 220kV断路器辅助保护装置应与本屏其它保护装置共用一组电源,二者在保护屏上通过直流断路器分开供电E.3.8母差保护、失灵保护、母联及分段保护、110kV线路保护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功角测量装置、备自投装置、安稳执行站装置直流电源宜采用辐射供电方式E.3.9 110kV主变非电量保护宜与高压侧后备保护共用一组电源,二者在保护屏上通过直流断路器分开供电110kV主变差动保护宜与中、低压侧后备保护共用一组电源,三者在保护屏上通过直流断路器分开供电两组保护装置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E.3.10 500kV变电站的35kV电容器、电抗器保护装置直流电源按每台变压器对应的低压侧母线段宜采用辐射供电方式E.4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系统直流供电电源配置原则E.4.1 保护、测控合二为一的测控装置电源宜分为装置电源和控制电源两种,独立测控装置的电源仅有装置电源E.4.2 110kV及以上(包括500kV变电站35kV)测控装置的装置电源可采用环形供电;保护、测控合二为一的10kV/35kV测控装置的装置电源和控制电源可按每台变压器对应的低压侧10kV/35kV母线,分别采用环形供电方式。
E.4.3 冗余配置的远动装置应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其直流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E.4.4 监控系统和继电保护及保护故障信息系统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采用直流供电电源时,按A、B、C网应分别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其中A、B双网的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应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E.4.5 两套不间断电源屏应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其直流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E.4.6 GPS扩展装置宜采用辐射供电方式E.5 直流电源系统支路直流熔断器和直流断路器级差配合原则和典型配置方案E.5.1 直流电源系统支路直流熔断器和直流断路器级差配合原则如下: E.5.1.1 变电站所有直流负荷必须带直流保护电器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采用直流熔断器,甚至熔断器和直流断路器混用,但应注意上下级之间的配合当直流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时,应考虑动作特性的不同,对级差做适当调整直流断路器下一级不宜再接熔断器E.5.1.2 上、下级均为直流断路器的,额定电流宜按照4级及以上电流级差选择配合E.5.1.3 蓄电池出口为熔断器,下级为直流断路器的,宜按照2倍及以上额定电流选择级差配合E.5.1.4 变电站内设置直流保护电器的级数不宜超过4级。
E.5.1.5 500kV变电站当设置直流分电屏时,直流主馈电屏宜采用塑壳式直流断路器E.5.2 直流电源系统的直流断路器、熔断器典型配置方案推荐如下: E.5.2.1 300Ah蓄电池出口可采用额定电流315A的熔断器;500Ah蓄电池出口可采用额定电流400A的熔断器;800Ah蓄电池出口可采用额定电流630A的熔断器E.5.2.2 60A充电装置总输出可采用额定电流80A的直流断路器;80A充电装置总输出可采用额定电流100A的直流断路器;120A充电装置总输出可采用额定电流160A的直流断路器E.5.2.3 保护装置、测控装置、故障录波、PMU、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和断路器控制回路宜采用额定电流不大于6A直流断路器E.5.2.4 蓄电池和充电装置与推荐配置不同时,其出口保护电器选择应参照DL/T 504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附录A规定的原则选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