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doc
4页食品伙伴网整理,仅供参考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附件 1: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表 2:进口食品调味料及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表 附件 1: 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表 餐饮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法人: 餐饮单位地址: 联系: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食 品 名 称 食 品 类 别 生产 许可 证号、 批准 文号 食品 执行 标准 号 添加物 质名称 用途 添加剂生 产企业 添加 剂生 产许 可证 号 实际 最大 使用 量 添 加 剂 来 源 添加剂 来源详 细信息备案机构(盖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2 注:1 “食品类别”是指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分类方法中,属于 28 大类食品的哪一 类食品生产者不清楚 28 类分类方法的,填写“不清” 3、 “生产许可或准许生产证号”一栏,尚未取得生产许可或准许生产证的,填写“未 获证” 4、 “食品执行标准号”一栏,食品生产中无标准的,填写“无标准” 。
5、 “添加物质名称”一栏,GB2760-2011 标准中规定的单一添加剂品种,要按照标准 名称填写;复合添加剂要在名称后注明“复合” ;其他添加物质注明“其他” 7、 “用途”一栏,GB276-20110 标准中规定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不必填写, GB2760-2011 标准外的复合添加剂和其他添加物质要填此项 8、 “添加剂生产企业”不清的,填写“不清” 9、 “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号”一栏,无证的填写“无证” ;进口食品添加剂不需要填写 此栏 10、 “实际最大使用量”是指使用中的实际添加比例,填写时应写明单位,如“g/kg” 、 “mg/kg”等 11、 “添加剂来源”是指从市场采购(填“A” ) 、从厂家或厂家定点经销单位采购(填 “B” ) 12、 “添加剂来源详细信息”是指购买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等,如实填写 附件 2: 进口食品调味料及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 人: 联系: 填报日期: 联系人 序 号 进口食品调味料/添加剂品种 进口国家/地区 用途 应用产品范 围 用 量 备注3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保障消 费者 人体健康和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 律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 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严 厉打击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 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 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二、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 、 掺假、 伪造为目的使用 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 要求餐饮单位加工 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的,尽可能不用食 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必须在限量范 围内使用三、必须采购使用食品添加 剂包装标签上有注明中文“食品添 加剂”字样 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47、48 和 66 条的规定 四、购入食品添加剂时, 须索证索票,索取生 产许可证明和 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登 记台账, 详细记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的名称、使用方法、数量等内容4 五、餐饮单位自制火 锅底料、自制 饮料、自制 调味料使用的 食品添加剂,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六、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 罂粟粉、 废弃食用油 脂、工业石蜡等一切非食用物质;严禁超范围、超量使用和 滥用食 品添加剂 七、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 应严格 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 粉等食品添加剂。
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 钠等防腐剂 八、餐饮单位应指定 专人负责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 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 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 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 剂须有使用记录 存放食品添加剂, 专柜必 须标示“ 食品添加 剂” 字样,并做到“五专” 制度(专店采购、 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 专用台账),不 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九、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添加 剂应少进勤进, 先进先出,避免过量库存和过期 对已使用或库存的食品添加剂 应每月检查一次,过期的食品添加剂应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