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核、验收(可编辑).docx
12页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核、验收第一篇: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核、验收 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核、验收 (5) 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核、验收 ①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是指公安消防机构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所实施的消防设计审核、施工安装监督检查和消防验收; ② 按国家工程项目实行三级审核管理的规定,不同工程项目报送不同的消防机构审批.. *国家和省级建筑项目、广州市5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地下建筑、投资 5亿元以上的其他建筑项目和跨市的建筑项目,送省公安消防总队审批 *市属建设工程项目(除上述第一类的项目)和区、县级市单位中超过20层(含20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甲类厂房、总储量超过1000立方米的油库(油码头)、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其他建设项目,送广州市消防支队审批. *区、县级市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对辖区内除省、市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审批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进行审批 ③ 建筑工程防火审核程序: *建筑工程防火审核根据工程实际分为土建、设备、装修三个方面,均应以建设单位(甲方单位)名义向广州市消防支队提出申请审批工程的书面报告,如需委托其他单位办理,须开具建设单位的委托书; *不同工程项目填写不同表格及报送有关材料。
1) 土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提交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项目批文、规划红线图、易燃易爆工程项目火灾危险性分析报告及工程简要说明、项目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2) 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填写《自动消防设施防火审核表》,提交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等相关消防系统设计图纸1套、自动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 3)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提交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及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系统图1套,装修防火材料相关证书、性能说明及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报告 *图纸和资料送齐后,由建审科内勤登记,科领导按审批权限和工作分工派给专业建审员审核,再进行会审或总审 *从登记之日起,一般工程在10个工作日,重点工程和设置消防系统的工程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如需组织专家论证的项目在30个工作日内批复 ④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初步自查验收; 2) 建设单位向广州市消防支队提出工程消防验收书面申请,递交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填写《建筑工程验收申请表》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名; 3) 建审科收到验收申请后,10日内派员验收; 4) 工程验收后7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第二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二、受理部门及审批单位 (一)以下项目由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和审批: 1、高层民用建筑,独立的地下工程; 2、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单栋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多层民用建筑或建筑群; 3、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及其它甲、乙类火灾危险场所; 4、甲、乙类厂房、仓库,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单栋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丙、丁、戊类厂房、库房 (二)以下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和审批: 除第 (一)项范围以外的建筑工程报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和审批 三、审批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发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对于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审核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发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对于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验收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申办应提交材料 (一)建审材料: 1、申请报告由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消防审核的书面报告,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申请事由及相关情况说明 2、申报表单建设单位根据所申报的建筑工程类别有选择地填写并提交《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规划批文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批文及规划红线图 4、设计图纸本项所列各类图纸在报审时应同时提交其设计光盘,文件扩展名格式为.dwf ①总平面设计:工程总平面布局图; ②方案设计:工程总平面布局图,工程单体平、立、剖面方案设计(含相关设计说明资料); ③扩初设计:总平面图、建筑扩初图、建筑给排水扩初图、建筑供暖通风扩初图和建筑电气扩初图; ④施工设计:总平面图、水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建筑给排水施工图、建筑供暖通风施工图和建筑电气施工图; ⑤装修设计: 装修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及设计说明资料(应包含装修材料明细说明);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资料(自动灭火系统应包含设计计算书); ⑦变更设计:变更后涉及到的建筑、水、电、暖通设施等的设计图纸。
5、消防设计专篇对于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和其它设置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提交消防设计专篇; 6、资证及前期法律文书装修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申报审核时,应提交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原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评估报告对于设计超出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或规范未予明确的建筑工程项目,应提交工程消防安全设计评估报告 (二)验收材料: 1、申请报告由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消防验收的书面报告(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验收项目基本情况,申请事由及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印章) 2、申报表单建设单位工作人员或持有该单位正式委托书的相关人员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3、相关法律文书及资证原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由建设部或省建设厅核发的设计、施工资质原件(验)、复印件(存档);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及防火材料、构件经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强制性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单位或销售单位红章);能如实反映建筑工程消防产品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的有效文件(如消防产品购销合同等)。
4、竣工图纸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建筑竣工图、建筑给排水竣工图、建筑电气竣工图、建筑供暖通风竣工图等 5、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综合质量评估报告,以及经建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工程安装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消防系统进行施工、检验、调试、开通的记录等,主要有隐蔽工程检验记录;管道严密性试验、吹洗记录;电气绝缘测试记录;消防电气控制柜质量验收记录等 6、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所有消防系统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本人签名) 五、办理流程 (一)建审流程: 1、申领表单工程建设单位持本单位申请报告到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大厅(武汉市江汉区前进五路四号)或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窗口,按报建工程类别领取《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窗口申报工程建设单位将认真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相应表单,与应提交的图纸、资料整理齐全一并报受理大厅服务窗口受理,并领取受理回执单 3、现场踏勘若建筑工程项目需现场踏勘核实,建设单位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在项目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工作。
4、内部审批分局消防大队承办的由消防监督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并附申报单位所有的申报资料,报分局消防大队长审批后签发消防局承办的由消防监督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并附申报单位所有的申报资料,逐级报消防局建审科科长、消防局防火处处长、消防局分管局领导审批,报消防局局领导审批后签发不属公示内容) 5、领取批文建设单位凭受理回执单,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到服务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二)验收流程: 1、申领表单建设单位持本单位申请报告到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大厅或工程项目所在地公安消防大队受理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窗口申报工程建设单位将认真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表,与应提交的图纸、资料整理齐全一并报受理大厅窗口受理,并领取受理回执单; 3、实地核查建设单位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在项目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工作 4、内部审批分局消防大队承办的由消防监督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并附申报单位所有的申报资料,报分局消防大队长审批后签发消防局承办的由消防监督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并附申报单位所有的申报资料,逐级报消防局技术科科长、消防局防火处处长、消防局分管局领导审批,报消防局局领导审批后签发。
不属公示内容); 5、领取批文建设单位凭受理回执单,在规定时限内到服务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六、公章 1、“市公安消防局” 2、“公安局××分局消防大队” 七、文书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八、收费标准 此项许可无收费 第三篇:建筑消防设计防火设计审核 行政许可 一、建筑消防设计防火设计审核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 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 例如: 在易燃易爆场所建造的厕所, 也要经过消防审核因为有人在上厕所时抽 烟, 就要求该厕所距离易燃易爆场所有足够的消防安全间距, 才能符合设计要求 申报材料: 1 .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 2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领表; 3 . 计委立项批文及工程设计预算造价; 4 . 规划红线图( 航测图) ; 5 . 全套施工图纸( 含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 6 . 施工单位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已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 ; 7 . 消防设计专篇或消防设计说明书; 8 . 火灾危险性分析评估报告; 9 . 有关消防工程计算书; 10 . 工程简要说明。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资料→现场勘察→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承诺期限: 从登记收图之日起申报材料齐全, 一般工程在10 个工作日之内; 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20 个工作日之内; 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30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 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工程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