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属户外照明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101页所在行政区:南京市江宁区 编号:GY2021Z0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金属户外照明设备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南京伟创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2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名称金属户外照明设备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102-320115-89-01-66614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安民社区横云东路 88-2 号地理坐标( 118 度 47 分 59.48 秒, 31 度 42 分 2.48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72]照明灯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 77:照明器具制造387 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 含量涂料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þ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þ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江宁审批投备[2021]399 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36环保投资占比(%) 7.2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þ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建筑面积:3700(租赁)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9 —1、选址及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安民社区横云东路 88-2 号,属于横溪片区工业园,根据企业提供的场所证明,本项目用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 号)中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符合国家相关用地政策。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图 1-1 建设项目所在地与江宁区用地规划关系图1、产业政策相符性建设项目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C3872]照明灯具制造,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金属户外照明设备 3000 套的规模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其他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类;也不属于其他相关政策中限制和淘汰之列对照《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宁委办发[2018]57号),本项目不属于南京市和江宁区的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对照《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2015]251号),本项目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相符对照《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的通知》(江宁政发[2020]120号),本项目不属于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项目。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 生态红线①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安民社区横云东路88-2号,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江苏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赵库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其管控区域边界位于本项目南侧3.7k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江宁区范围内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不会导致南京市江宁区辖区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服务功能下降②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的相符性分析与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区为赵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其边界位于本项目南侧3.7k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不会导致江宁区辖区内国家级生态红线管控区重要生态服务功能下降③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 号)的相符性分析《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 中指出“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365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
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衔接街道(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位于位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属于照明设备制造,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燃烧废气、噪声和固废等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托运至空港污水处理厂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等经有效处理后排放,生产设备经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固废均合理处置,实现零排放,经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
故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文、《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是相符的,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本项目与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位置关系详见附图42)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0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如下:PM2.5 年均值为 31μg/m3,达标,同比下降 22.5%;PM10 年均值为 56μg/m3,达标,同比下降 18.8%;NO2 年均值为 36μg/m3,达标,同比下降 14.3%;SO2 年均值为 7μg/m3,达标,同比下降 15.4%;CO 日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为 1.1mg/m3,达标,同比下降 15.4%;O3 日最大 8 小时值超标天数为 44 天,超标率为 12.0%,同比减少 6.9 个百分点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环境位于不达标区南京市委市政府 3 月 23 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 2021 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南京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聚焦减碳和降污协同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削减,2021 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要达到 83.1%, PM2.5 年均浓度控制在 31 微克/立方米。
大气特征因子引用《南京市五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防火门窗及防火卷帘加工生产项目》中环境质量现状检测结果根据引用的大气监测的统计分析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DB32/4041-2021)标准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滤芯除尘器处理,最终经过 1#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二级大旋风回收装置进行回收,然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2#15m 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冷却器冷却,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的废气最终通过 3#15m 排气筒排放各废气经有效处置后均可达标排放, 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要求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 22 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Ⅲ类及以上)断面比例 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断面根据《2020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 539个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 53.9 分贝,同比上升 0.3 分贝;郊区区域环境噪声 52.8 分贝,同比下降 0.7 分贝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 247 个。
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 67.7 分贝,同比上升 0.3 分贝,郊区交通噪声 65.3 分贝,同比下降 2.0 分贝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 28 个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9.1%,同比持平,夜间噪声达标率为 93.8%,同比上升 5.4 个百分点本项目运营期间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很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3) 资源利用上线本次租赁闲置厂房,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外自动化设备,资源利用率高;项目所用原辅料均依托现有市场供应,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市场供应量充足;项目水、电等能源由市政管网和供电所供应,余量充足故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市政府关于南京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行业准入”中禁止新(扩)建的相关行业,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宁政发[2015]251 号文件相符对照关于印发《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 版)》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20]120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从事户外照明设备加工生产,不属于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新(扩)建的相关行业,满足区域准入规定。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5)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安民社区横云东路 88-2 号,属于横溪片区工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1表 1-1 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环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单元名称类型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 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量, 确保区域环境 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1)引进项目的生横溪片区工业园区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效益好、国家鼓励的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园创汇产品,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