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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流动人口家庭化研究32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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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流动人口家庭化研究3200字   摘要:近年来,辽宁省人口流动的家庭化趋势越来越显著文章根据历年普查和大型流动人口调查数据为基础,从流动人口家庭的家庭模式、家庭化程度及其影响因素几个方面分析流动人口家庭化迁居的态势对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人口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流动人口;家庭化;影响因素  随着辽宁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的流量、流向和结构都在发生着变化近年来,辽宁人口流动家庭化迁居已经逐渐成为主要趋势榱税盐樟赡?省流动人口的家庭化状况,本文基于历年普查和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对流动人口的家庭模式、家庭化程度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一、文献回顾和概念界定  与以流动人口个体为研究对象的大量研究成果相比,针对流动人口家庭化研究较少杨菊华等对流动人口家庭化进行概念的界定,王志理、张航空等对流动人口带眷迁移的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翟振武、盛亦男等对家庭化流动过程及特征进行了研究  本文将流动人口家庭化理解为某些家庭中由一个或部分家庭成员流动转变为整个家庭流动,即流动人口从原居住地向新居住地迁移或整体流动的过程  二、流动人口的家庭模式分析  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家庭(即流动人口家庭)是指居住在流入地的同住家庭成员构成的家庭。

        (一)流动人口家庭规模分布  流动人口家庭平均成员数量为2.58人,略低于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公布的辽宁平均家庭户人口为2.80人其中,3人户所占比例最高,到达45.88%,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1人户仅占17.10%,这说明目前辽宁省流动人口家庭化程度相对较高  (二)流动人口家庭结构分布  流动人口家庭结构类型比较单一,以独居家庭、一对夫妇家庭和核心家庭三种形式为主2015年流动家庭中独居家庭占17.10%,一对夫妇家庭占19.40%,核心家庭占40.60%与2014年相比,流动人口的家庭化程度有所提高,一对夫妇家庭比重从10.10%提高到19.40%,独居家庭比重显著减少,从2014年的31.62%降低到17.10%从家庭数量看,本质是家庭的占流动家庭的一半以上,这也说明辽宁省流动人口的家庭化程度相对较高  (三)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状况  在被调查的流动人口家中有15岁以下的孩子的,74.65%被携带到辽宁成为“流动儿童”,24.71%被留在户籍地成为“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对携带孩子的性别是没有什么特别偏好的,本次流动年数从0年到15年不等,主要集中在1~7年内,平均流动的年数为4.26年。

        (四)流动老人和留守老人状况  在被调查流动人口家中有60岁及以上老人的,44.70%的在老家居住(留守老人),55.30%的在辽宁居住(流动老人)流动老人流动年数从0年到35年不等,主要集中在1~6年内,平均流动的年数为7.36年;流动原因主要集中在家属随迁、务工经商和投亲靠友,分别占51.02%、25.36%和15.01%  三、流动人口家庭化的影响因素  本文以流动人口携带的家属数量作为家庭化的测量指标,运用单因素线性回归的方法对影响家庭化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被调查者流入本地时间越长,家庭化程度越高  流动人口的家庭化程度与被调查者流入本地的时间程度成正比被调查者流入本地的时间为1年及以下、1-4年、5-9年、10年及以上的家庭中三人户所占分别为34.98%、45.84%、56.59%和49.93%,一人户所占比重从32.83%依次下降到17.56%,8.13%和6.46%,二人户所占比重变化不大,分别为24.36%、24.81%、22.95%和22.00%  (二)家庭主要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越长,家庭化程度越低  流动人口的家庭化程度基本呈现与被调查家庭主要劳动力(15~59岁的家庭成员)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成反向关系,即被调查家庭主要劳动力成员的受教育程度越高,流动家庭越可能处于一人户状态。

        (三)被调查者就业身份影响家庭化程度  被调查者是经营者的家庭比雇员家庭更多以家庭化形式存在被调查者为雇员的流动人口,其家庭一人户较多,即家庭化程度低被调查者为雇主、自营劳动者的,其家庭成员在二人户和三人户中的比重较高,其比重分别为20.34%、52.14%和19.36%、51.69%  (四)被调查者年龄影响家庭化程度  被调查者的年龄与其家庭化程度之间存在明显关系被调查者年龄分组为15~19岁、20~24岁、25~29岁、30~34岁和35~39岁的家庭中二人户所占比重从7.98%上升达到18.00%和24.89%,之后依次下降到15.76%和10.79%;一人户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依次为49.69%、47.31%、26.75%、13.41%和7.14%  (五)流动人口家庭收入状况影响家庭化程度  数据显示,辽宁流动人口家庭的人均月收入(税后)均值为2298.29元,低于2015年辽宁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除去支出,高于2015年辽宁省农村居民收入,收入增长应是人口流出的主要动因之一卡方检验显示,被调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税后)与其家庭化程度之间构成统计上存在显著性差异,即随着被调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税后)增长,其家庭化程度呈现随之降低的趋势。

        四、流动人口家庭化的阻碍和后果  一方面,流动人口家庭化对于流入地来说既有机遇也有挑战随着流动人口由 “跑单帮式”到“家庭流动”流动模式的转变,直接或间接地要求流入地相关部门对政策进行调整,转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模式如对与流动人口家庭相关的居住、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进行相应的调整,实现均等化的服务针对部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生育行为,也要流入地和流出地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流动人口服务  另一方面,对流出地来说,流动人口家庭化趋势也将对流出地带来一系列影响当整个家庭离开农村时,耕地将不再是自己耕种,耕地或转包给他人或直接撂荒随着流动人口模式的变化,土地撂荒现象将表现得更为明显同时,家庭流动对于流出地的家庭养老也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对留守的老年父母和年幼子女来说,虽然经济供养不会受到距离的影响,但生活照料势必由于居住距离的拉大而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因此,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更值得关注  五、启示  一方面,提高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促进流动人口家庭化程度在现行的户籍制度改革之外,建议在就业、教育和社会化保障等方面采取有利于家庭化流动的政策,如建议逐步削减或取消流动儿童“借读费”及其他费用,逐步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等,以促进流动人口的家庭化。

        另一方面,围绕流动人口家庭发展,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从家庭的角度制定有利于流动家庭和留守家庭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如在农村建立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在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人口信息系统等,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1]杨菊华.中国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15(02).  [2]王志理,王如松.中国流动人口带眷系数及其影响因素[J].人口与经济,2011(06).  [3]张航空,李双全.流动人口家庭化状况分析[J].南方人口,2010(06).  [4]翟振武,段成荣,毕秋灵.北京市流动人口的最新状况与分析[J].人口研究,2007(02).  [5]盛亦男.中国流动人口家庭化迁居决策的个案访谈分析[J].人口与经济,2014(04).  (辽宁省卫生与人口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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