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现场检查表.docx
3页劳动保护用品现场检查表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名称劳动防护 用品1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均应享受并应按规定正确使用相应的护品某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2配发的护品上,必须标有规格型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等规定的 标识与参数特种护品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LA”标 识配发的服装护品款式、号型与质量执行Q/SY169-Q/SY177-2006标准3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使用者必须经专门培训、实际操作考 核合格使用时应安排专人检查和监护4接触有毒、粉尘、放射性物质的护品,应统一存放在指定地点严格管理,禁止 擅自带出工作区5员工应爱护和正确使用护品:1、必须熟悉配发护品的功能、型号、适用范围 和使用、维护方法,并妥善维护保管护品,不得故意损坏护品2、上岗作业 时,必须正确使用配发的护品护品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认护品完好、有 效、适用,严防误用或使用已失效的护品3、不准穿(佩)戴超过使用限期 或功能失效的护品4、禁止违章使用护品或擅自使用代用品6上岗工作时必须按规定正确穿(佩)戴护品,不准穿(佩)戴达到报废期限、 破损或变形,影响护品防护功能的护品员工个人劳动 防护用品配备 规定7对于在易燃易爆、易灼烧及有静电的生产作业场所工作的员工,禁止发放或使 用非防静电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有限公司劳动 防护用品管理 暂行规定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 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9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0不得米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1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 贝9,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 得上岗作业12有关部位应配备足够的集体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 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电焊面罩、阻燃服、公用绝缘手套等)以满足正常 生产和应急抢险所需石油工业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具配备要求13炼化装置区、天然气净化厂和3级以上原油计转站、集气站的岗位员工应配 备安全帽进入上述区域检查、参观学习的所有人员均要戴安全帽工作服14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并避免剧烈地身体运动。
防止静电事故 导则15员工持证上岗,着装符合要求按规定穿戴劳保服装劳保服装上配有“某” 标志,面料阻燃、防静电安全生产检查 规范安全帽16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 上进行,并戴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 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电业安全检查操作规程17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服装并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的鞋,以及短袖上衣或短裤进入施工现场 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18当安全帽配有附件时,应保证安全帽正常佩戴时的稳定性,不应影响安全帽的安全帽生产与正常防护功能使用管理规范19安全帽的外观应:a)帽壳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色差、杂质、气泡、银丝、 飞边、烧焦痕等缺陷;b)其他零部件无变形、断裂、飞边、毛刺等缺陷;c)防 寒安全帽毛面松散、灵活、光亮、弹性好、无异味;皮面柔软丰满、延展性好、 无制」造硬伤,皮面间接缝牢固20永久标识:刻印、缝制、铆固标牌、模压或注塑在帽壳上的永久性标志应包 括:a.产品标准编号;b.生产厂厂名;c.生产日期(年、月);d.产品名称(由 生产厂命名)e.产品的特殊技术性能(如果有时)。
21下颏带系在下巴上,起辅助固定作用的带子安全帽22为充分发挥保护力,安全帽配带时必须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并系紧下额带23安全帽经受严重冲击后,即使没有明显损坏,也必须更换24安全帽应在产品说明中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使用,超过保质期限应报废安全带25应根据具体的作业内容、场所和条件,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及其组件个人防护管理 规范第1部分: 防坠落用具26使用中的安全带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要检查是否扣好27安全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安全绳磨损28所有零部件应顺滑,无材料或制造缺陷,无尖角或锋利边缘安全带29金属环类零件不应使用焊接件,不应留有开口30连接器的活门应有保险功能,应在两个明确的动作下才能打开劳保鞋31在静电危险场所工作的人员,外露穿着物(包括鞋、衣物)应具有防静电或导 静电功能,各部分穿着物应存在电气连续性,地面应配用导电地面防止静电事故 导则眼护具32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眼护具,未佩戴和使用眼护具, 不得上岗作业个人防护管理规范第3部分: 眼护具33眼护具可对以下作业危害提供眼睛及面部保护:a )不同强度的冲击、b)可见光 辐射、c)熔融金属飞溅、d)液体雾滴或飞溅、e)粉尘、f)刺激性气体、g)以上 伤害的任何组合。
34企业应对员工进行眼护具正确使用和维护的培训35进入作业现场所有外来人员,应按规定佩戴眼护具36眼护具使用前,应对其功能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如有缺陷应进行调整或更 换员工不得使用超过期限的眼护具37应按以下要求正确使用安全眼镜:a)安全眼镜应有侧面护罩且能很好的贴合 脸部,可以阻挡来自不同角度的轻度冲击或微量有害液体的飞溅,有效的保护 眼睛、b)佩戴近视眼镜的作业人员应采用有侧面护罩的安全眼镜框及非玻璃 制的安全镜片、c)供外来人员使用的安全眼镜可以为佩戴者提供最基本的保 护,该眼镜可以直接罩于普通眼镜之上使用该安全眼镜并不是为长期佩戴而 设计的,只能用于临时使用38在眼护具使用前和使用后,应按照生产厂商的建议对眼护具进行检查,确保眼 护具处于随时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对有缺陷或超过使用期限的眼护具须立 即更换39个人使用的眼护具应由个人保管和维护,防止交叉污染和感染公用的眼护具 应指定专人保管、维护、清洗和消毒40眼护具的储存应保持清洁,禁止与酸、碱及其他有害物接触;防止雨淋、重压, 要轻拿轻放,防止破碎呼吸用品41任何暴露在能够或可能危害健康的空气环境中的人员,必须佩戴呼吸用品有 害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应始终佩戴呼吸用品。
个人防护管理规范第2部分: 呼吸用品42现场存放的专用逃生呼吸用品应有明显标识并单独存放,员工应接收培训,知 晓逃生型呼吸用品使用方法与局限性43员工在使用前应检查呼吸用品的完整性、过滤兀件的适用性、电池电量、气瓶 气量、气瓶压力报警装置等,符合有关规定方可使用44常规情况下使用的所有呼吸用品,应在每次使用前和清洗时进行检查45储备用于紧急情况的所有呼吸用品,应在每次使用前后检查功能是否正常存 放在工作区域中的呼吸用品,应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46对于存放在工作区域以外的紧急逃生型呼吸用品,在带入工作区域之前应进 行检查47对于SCBA (正压式呼吸器),应每月检查一次空气瓶和氧气瓶均应保持安全 充满状态,压力降低到制造商建议压力水平的90%,即应重新充气o SCBA的调 压器和警告设备均应功能完好,工作正常48同一呼吸用品的所有过滤元件应同时更换49应急用呼吸用品应放置在工作区域中容易取到的地方,存放在专用的箱柜或 库房中50首次使用呼吸用品之前,员工必须接受培训此后,员工应定期接受呼吸用品 的知识培训51呼吸器应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贮存室中存放,产品在贮存时应装入包装 箱内,避免阳光长时间的曝晒,不能与油、酸、碱或其他对产品有腐蚀性的物 质一起贮存,严禁重压。
正压试消防空 气呼吸器52气瓶额定工作压力为30MP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