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明朝粮长制度.doc
7页浅谈明朝的粮长制度陕西理工学院 陕西省汉中市 邮编:723000作者:严婵指导老师:田探摘要:经过战乱的摧残,全国的经济也处于瘫痪状态对于出身于贫寒之家的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初年就采 取了一些措施来改善经济状态粮长制度就是其为了巩固新政权而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比较严密的人口统 计和土地丈量措施粮长制度的实施对明朝的经济的确起到了恢复作用,但在后期由于多方面的影响,如: 粮长的舞弊情形日益加甚;明封建政府的赋税剥削日趋苛重;土地的不断集中,优免人户的不断增加也 使粮长制度变成了一种祸患关键词:明朝粮长制度 土地赋税社会风气粮长制度是明代赋役制度的核心框架之一要想全方位的深入了解粮长制度,首先要分 析其实施的原因;其次是怎样实施的,具体表现有哪些;最后是与明朝的社会背景相联系进 行分析,深入思考粮长制度对明朝的影响由于有大量的文书遗存和丰富的文献史料,这就 有利于我们对粮长制度的了解同时,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中外学者就已有不少论述如: 梁方仲先生的《明代粮长制度》;日本学者小山正明先生的《明代的粮长》;吴啥的《明代之 粮长及其他》等等这些也都是我们全面了解粮长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粮长制度实施的原因粮长制度始创于洪武四年(1371)。
是明代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巩固统治的重要经济描 施,有效的扩大国家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支持了明初统治者加强对全国统治政策的实施 当我们深入了解粮长制度时其最初的核心目的便是防止“官吏侵渲”洪武四年九月丁丑,“上 (朱元璋)以郡县更每遇征收赋税,辄侵渔于民,乃命户部令有司料民土田,以万石为率, 其中田土多者为粮长,督其乡之赋税且谓廷臣曰:’此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矣 (l)o洪武八年(1375年),朱元璋又言:“此社粮长,令其等牧民租,以总输纳,免有司料 扰之弊,于民甚便”⑵不管是“侵渔之患”还是“免有司料扰之弊”,粮长制度是真对地方政 府因掌控地方赋税征收之权所产生的弊端而立的,且在这里其还首提“便民”之说并明确 粮长之责是“掌牧民税”在明嘉靖初年,王鳌言:“所谓粮长者,我太祖患有司之刻民也, 使推殷实有行义之家,以民管民,最为良法”⑶如此重视粮长制度,这与设立者朱元璋本 人的经历是密不可分的元末农民战争及社会矛盾加剧,官府对农民盘剥的加重,使得社会 生产力大幅度的后退,同时元末农民起义一方面是当时社会劳动力急剧减少,同时又加速了 人口流动,户籍管理也比较凌乱,社会人口和生产力处于比较游移的状态,不便于政府对其 加强管理和服役的征收。
明朝建立之初,政府为了加强中央的控制力,对社会进行管理,使 得建立复议制度和户籍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另一方面是为了抑制豪强的发展及地方政府对粮长的提督之权朱元璋自小生活于民 间,早年过的是缺衣少食的穷苦I I子,备尝生活艰辛;加之元政不纲,社会混乱,社会上充 斥着以强凌弱,以富压贫等不平等之事目睹并亲身经历了这些社会现象的朱元璋对此感触 很深因此他对贪官污吏的痛恨几乎发展到病态的程度其几乎无日不杀贪官污吏,在《大 诰》初编,续编,三编中这样写到:“所列凌迟,枭示,种诸者,无虑千百,弃市以下万数” ⑷粮长制度就是在这样一种心态下建立和完善的早在14世纪中叶,元朝的经济已经是 千疮百孔了,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都是水旱灾害不断,相继而起的白莲教起义和红巾军起 义,使经济更加凋敝尤其是红巾军起义的主要势力都分布在江淮地区,加剧了江淮地区的 经济破坏程度这样就造成了百业待兴的明初为了巩固政权需要有赋税的支持因此朱元璋 为了加强对地方赋税的控制,建立了比较全面的、有效的田赋制度,而粮长制度就是田赋制 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接着就是粮长的扒任者问题了?有这样一段话就是对粮长最好的描 述:“粮长者,太祖时,令m多者为之,督其乡赋税。
岁七月,州县委官偕诣京,领勘合以 行粮万石,长、副个一人,输以时至,得召见,语合,辄蒙擢用末年更定,没区正、副 二名轮充”⑸意思是说朱元璋在县一级的下面又画出了粮区,每一万石粮划为一个粮区, 设立粮长一名,副粮长一名,让他们去管理当地税收这些当粮长的都是当地田多的大户 每年七月,粮长们要跟着县官进京,可以直接面见皇帝到那个时候,哪个粮长工作干得出 色,再跟皇上沟通得好,立刻就会被提拔安排使用就当了官而朱元璋找大户人家出任粮长 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这些大户人家在当地有一定影响、有威信,人家能听他们的;另一 方面,他们财产多,如果税收不上来,他们具有相当的赔偿能力与其相反的是朱元璋对地方豪强的防范猜忌十分极端,其所杀所迁的富豪也是不计其数 的他不仅发动“人民运动”打击贪官污吏,而且还发动“人民运动”来清除乡村恶霸刁民,至 使民间常常以害民弓兵、里长、豪户、甲首等事为借口威胁绑缚赴京,借此以进行敛财及打 击报复朱元璋认为:“富民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欺凌小民,武断乡曲,以受其害”⑹而粮 长恰恰是“巨室”,且在制度上给予其“公府之柄”,这与朱元璋抑制并打击豪强危害乡里的一 贯做法格格不入这使得粮长制度陷入了防止“官吏侵渔”与“抑制豪强”之间的两难境地,故 朱元璋在下令编造黄册都第二年,洪武十五年,也就是1382年,下令革粮长,让甲里长催 征赋税。
直到洪武十八年,也就是1385年,又复设粮长,可以看出朱元璋在粮长制度上出 现了立而废,废而立的反复行为,立场是摇摆不定的这种矛盾的心理也带入了粮长制度本 身的体制中,为了抑制地方豪强,明政府对粮长进行强硬的经济勒索,在制度上设置了粮长 的重负;为了控制地方豪强,朱元璋又给予地方政府统摄提督粮长之权,使其身陷权力网路 之中,以方便政府对粮长的控制和监督所以朱元璋一方面在强化粮长的权力,另一方面又 处处防范粮长对于这一方面在洪沼先生的《明初的迁徙富户与粮长制》中就有说到粮长设 立的三个实质:其一是对粮长进行强硬的经济勒索;其二严刑重刑,使粮长遭受比迁徙更加 严重的打击;其三是包含了随制富民的意图,即从根本削弱富民的地方势力,加深富民之间 的矛盾粮长制度设立的目的具有多重性特征,但总的来说粮长制度的设立是与当时的历史 大背景相适应的二、粮长制的实施及其演变明初粮长制度在东南地区产粮多的省份较为盛行主要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江南地区有了 开发,加之隋唐,两宋战乱,北方社会不稳定,大批移民奔向南方为其提供了较多的劳动 力,加之南朝政府的开发,最主要的是这里自然条件很好,南宋就有“苏湖熟,天下足”的说 法。
以生产稻米著称的苏湖地区,尤其是太湖东西跨苏州、松江、湖广等地,水利资源和光 照条件丰富明人吴尔成说:“吴中之财富甲天下,而赋役之源在农田,农田之源在水利” ⑺可见,当时江南地区产量确实比较可观,当时明初粮长制度主要在江南的另一个原因 就是当时的明朝政治中心在江南,明朝建国定都南京那么为了满足对京师粮食的供给则是 一个很显然的原因徽州则是研究粮长制度实施的一个很好例子洪武十九年(1386)在徽州府休宁县始设 粮长,同时“县均徭役,置十二乡,每乡设长一人”⑻这里的“乡长”即是“粮长”,所谓置十 二乡,不是行政区划而是在县以下设立的税粮稽征区划徽州府休宁县12乡即征粮区,绩 溪县明初“置七乡”,粮长亦“编为七区”同时弘治《徽州府志》把征输库作为“公署”载入, 视为征收税粮的重要机构各区粮长在征输库集中征收,该区所属现年里长等役把从本里人 户催征来的税粮向粮长缴纳然而徽州距京城路途遥远,运粮异常的辛苦徽州税粮的起运, 洪武至宣德朝运往南京缴纳,天顺年间税粮开始运往北京有这样一句话就可以说明:“每 年差府,县官粮官部领粮长运米至临清,京通二仓上纳”⑼徽州六县共设立粮区55个,洪 武二十四年编制里甲为632里,每个粮区平均约辖11里。
洪武四年朝廷规定设置粮长的标 准是“以万石为率”,而徽州6县每个粮区所征税粮的约数均为3000石这也反映了实际上 一开始在执行这个标准时就是灵活的明初宋濂在谈到粮长制度的建立时曾说:“以巨室为 粮长,大者督粮万石,小者数千石”(10)在山多田少的徽州,以3000石税粮设一粮区是符合 实际的明代徽州府属于南直隶,系中央直辖地区明初即实施了粮长制度,徽州的粮长制度是 整个明代粮长制度的一个缩影,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徽州的粮长制度的特点来了解明代粮长制 度的特点明初粮长都是称富一方的大地主,并成为纳税人和最高统治者之间联系的纽带 徽州充当粮长的大地主都是一些世家大族中人,这也说明了当时的粮长和宗族是相关联的 据明万历本《休宁率东程氏家谱》卷3记载:十一世程维宗(1332-1413)有田产四千余亩, 是休宁县屈指可数的大地主在徽州实行粮长制度之始,程维宗被佥派为第一任粮长谱载: “洪武十八年,国家以税粮为重事,每区特选大户一名,常充粮长,专一催征……公清心 宣力,稅粮进纳,先期中办集,肛车之费,为民代备然堕无辜之谴者亦屡矣,往而复仲, 仆而复起,艰苦万状,前后耗费以白金计不下三千余两大概意思是说:程维宗当粮长数 年,赔累不轻,尚不至于倾家荡产。
大户之所以穷于承当粮长,一方面由于朱元璋立法严峻, 另一方面粮长也能享受一些特权和政治荣誉程维宗的长子程寿童继承粮长,他“屡觐清光, 亲聆圣谕”,引以为荣;“又充千夫长,运粮入北”程寿童的第三子程元德继充粮长,“宣德 丁未以粮长之役至京进纳秋粮,疾作旅邸”而病故又如《新安黄氏会通谱•外集》,《黄处士 仲荣墓志铭》载:“黄希得,字仲敬正统初,有司选公为区长,催征粮税,一依公家定则, 不袭宿弊厚敛以侵渔细民十数年间区内粮无逋负,民无怨苦在徽州地方志中也有一些 关于粮长的资料,道光《婺源县志》卷24《人物志•质行》:“叶观武,字肃之,云庄人孝 友廉让,邑令举为耆宿,有质成,咸悦服尤多阴行善尝长区赋,北上临清这些都是 明初徽州家谱和方志所记载的粮长,他们不仅疲于奔命,而且“死国法”者众多总的来说对于明代初期,粮长盛行永充制,这使得粮长的权力可以得到充分展开反过 来,粮长权力愈得到充分发挥,就愈会削弱地方官员的权力展开和利益追逐于是地方官员 利用其对可以统摄提督之权开始沮设和刁难粮长,以达到紊乱该制度的目的同时粮长制是在不断变化的其一是粮长渐由永充制变为轮充制和明充制,即粮长新朋 可继充其职宣德以前基本实行永充制,一人或连任数载,乃至一家世代相传承,但职久弊 生,有的粮长借机盘剥粮户,而成巨富;有的粮长则因粮户拖欠,赔累破家,故此轮充制逐 渐推广。
在轮充制下,按粮区内丁户多寡排列,一般中小地主及上中农户均不能免其二粮 长人数逐渐增加,原来每一粮区只设粮长一人和副粮长一至三人,人少事繁,难以支应,为 便于催征税运,宣德以后,每一粮区粮长人数有的增加至十多人,至神宗万历年间有的增至 二三十人,有的地区粮长实行分工负责制明代后期,松江府有催办粮长,收兑粮长;上海 县除此两长外还增听解粮长其二是缩小粮区范围其四是粮长职能和性质发生变化,明初 粮长具有半官性质,永乐以后,粮长一职已成为单纯而封建的沉重徭役这中情况在洪武十八年复设粮长之时就已经展开了朱元璋在《大诰》中称:“其不才 有司官吏通同奸顽黃缘作弊故行零碎,先后设计留难,紊乱不劳心力之事(粮长制度)”(11) 所谓“零碎”就是梁方仲先生所言:“州县官又常与粮长为难……或将地方犬牙相错,使一区 为税粮不足一万石之数,以为沮设粮长之计”(⑵如常熟县令成天奇“沮设粮长以致秋粮不 足”,史称:“粮长之设本便干计民人自当尔成天奇交结无籍粮长沈粉等,违朕旨意,将地 方犬牙相制后(臣)者征收,细微蒙蔽,以致比常设粮长之数内缺一名,以致万石不足, 其间所在奇零数户,意在使朕艰知”(13)县司干计民人自当”这句话充分显示了地方政府与 粮长之间的矛盾焦点是权力上的争斗。
所以说粮长制度并没有向着朱元璋所想的方面发展其本意是想以此解决府州、县官员害民的问题所以他专门告诫粮长们说:“粮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