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合不同案例-谈谈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pptx
15页继承的法律适用主讲人:小组成员:目录1.法定继承1)基本概念2)适用原则3)案例2.遗嘱继承1)原则2)案例3.无人继承财产归属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的分配由法律予以规定的继承方式遗产管理:适用遗产所在地法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则:区别制和同一制区别制:也称分割制是指在涉外继承中,将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我国采用区别制同一制:也称单一制是指不管遗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继承关系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区别制与同一制之比较区别制:强调继承的财产法性质 优点:由于不动产与所在国关系密切,采取区别制有利于维护财产所在地国的公共利益 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既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又有利于判决的执行 缺点:当遗产分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遗产继承就要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法律支配,因此使继承关系复杂化同一制:强调继承的身份性质 优点:无论遗产分布在几个国家,也无论遗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遗产继承都是由被继承人属人法支配因此法律适用上简单方便 缺点:若死者属人法与财产所在地法不同,尤其当财产所在地法采用区别制时,根据属人法做出的判决有可能在不动产所在地国无法得到承认与执行。
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一、继承的开始二、继承人三、继承的财产四、继承份额和特留份五、继承的承认与放弃六、遗产管理七、遗嘱的执行经典案例中国人李某定居甲国,后移居乙国,数年后死于癌症,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乙国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正确的?A.李某动产的继承适用甲国法B.李某动产的继承适用乙国法C.李某动产的继承适用中国法D.李某所购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正确答案:BD遗嘱继承遗嘱方式的法律适用: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经典案例韩国公民A长期居住于中国,于2012年在上海病逝A生前在美国夏威夷有一套别墅,于2010年在上海订立遗嘱,将该公寓交由其中国养子B继承去世后,其女儿对B的继承权提出异议,遂向上海某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继承在A美国的别墅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A遗嘱效力的确认,法院可以适用哪国法律?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即案例中其经常居住地为中国,国籍国韩国。
无人继承财产的处理无人继承财产,指尽管继承已经开始,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人接受继承或受领遗赠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法律冲突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二是适用财产所在地法而我国法律规定无人继承财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我国有关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第三十二条: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第三十四条: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第三十五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陈甲定居美国的华侨,于2005年在日本订立一份遗嘱:2处在美国的房产有宋美美、陈小丙继承,1处中国房产由陈小乙继承2013年,陈甲在美国死亡,其遗产为:中国上海3处房产、美国3处房产;价值三千万的艺术收藏品陈甲(华籍)妻子:宋美美(华籍)儿子:陈小乙(美籍)儿子:陈小丙(美籍)陈甲的遗产的继承的法律适用?1.首先看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即本案例中判断遗嘱方式上适用经常居所地美国法或者国籍国中国法或者遗嘱行为地日本法律2.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本案中即为美国法律或者中国法律3.所以本案中按照遗嘱继承后,剩余遗产为:一处美国房产,两处中国房产,和价值三千万的艺术收藏品4.剩余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规则,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即美国房产适用美国法,中国房产适用中国法,艺术收藏品适用美国法 谢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