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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防雷产品使用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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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gg****m
  • 文档编号:233990576
  • 上传时间:202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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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防雷产品使用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1、 《天津市防雷产品使用备案申请表》以及正式申请书(一式一份)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依据《企业经营范 围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2号 的相关规定,经营范围应具有防雷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内容)、法 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制造商的组织代码证复 印件3、申请人为销售商或者进口商时,需提交销售商或者进口商与制造 商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4、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5、 申请产品执行的现行标准文本和企业质量管理手册6、 与产品有关的资料:电涌保护器类产品(请参考《关于印发低压电涌保护器符合性评定规则(试行)的通知》httD:〃 ):(1)产品测试材料:符合性评定模式1:首次备案时提交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防雷产品质量检 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防雷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备案存 档用);延续备案时提交为该单元产品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防雷产品监督测试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备案存档 用);符合性评定模式2:首次备案时提交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防雷产品质量检 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防雷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初始工 厂检查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备案存档用)延续备案时提交工厂检查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为该单元产品出具 型式试验报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防雷产品抽样测试报 告原件或复印件;(备案存档用)(2)产品说明书,必要的产品总装图、电器原理图、线路图等(首 次备案时提交)。

      其它类产品:提交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防雷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 的在有效期内的防雷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备案存档用);7、 有效期内的防雷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合同复印件8、 外埠企业应提交驻津办(驻京办)或天津代理的相关材料9、 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关进口许可材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入境货物 通关单、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复印件)注:1)以上所提供的材料须加盖公章2)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单位不得申请防雷产品备案3)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装订成册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7: 00.天津市防雷产品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防御雷电灾害的管理,保证防雷工程 的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天 津市气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或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生 产或销售、安装和使用的防雷产品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防雷产品是指用于防御雷电灾害 所使用的防雷装置,应包括避雷针(接闪器八避雷器(电 涌保护器)等产品的总称。

      第四条天津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产品备案申请资 料的审查、备案、公告全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辖区内 防雷产品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第五条 防雷产品的备案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 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第六条 在市气象主管机构通过防雷产品备案的企业必 须遵守本市的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 督管理在本市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单位应依法使用经市 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的防雷产品第七条申请防雷产品备案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应 具备下列条件:(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 生产企业应有必要的生产条件和产品检测手段;(三) 具有健全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销售服务质量 保证制度;(四)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五) 销售代理商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八条申请备案的防雷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二) 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三)能正常批量生产,各项技术性能稳定;(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限制使用或即将淘汰的产品;(五)该型号产品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权属明确第九条申请防雷产品备案的生产企业或产品代理商, 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或填写下列资料:(一) 《天津市防雷产品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 表》);(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注册证》(或有关单位 已受理商标注册的文书)和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 申请备案产品执行的现行标准文本和产品质量技 术标准文本复印件;(四) 已使用申请备案产品的用户目录及用户意见(不 少于5份);(五) 具备防雷产品生产条件的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首次备案时提交);(六) 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七) 在有效期内的防雷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合同复印件;(A)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包括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售后服务制度等);(九)其它有关资料。

      境外企业或代理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应有中英文对照和 相关进口许可材料;外埠企业应提交驻津办(驻京办)或天 津代理的相关材料第十条备案程序(一) 企业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备齐备案申请材 料;(二) 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核查申请企业填写的《申请 表》和按照第九条提交的材料,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告 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十一条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决定 是否受理备案申请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说明理由第十二条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市气象主管机构应组织 人员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可指派 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的相关内容到申请企业进行现 场核查,也可对其备案的防雷产品随机抽样送检,并做出核 查意见第十三条备案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进行 现场核查、产品抽查或对某些申请材料需要进一步核查的, 备案时间延长10个工作日第十四条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申请企业,核发《天津市 防雷产品登记备案证明》经核查,不符合备案条件的申请 企业,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在5日内告知申请企业,并说明原 因第十五条《天津市防雷产品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为 一年如需继续在本市销售、安装和使用防雷产品的企业或 代理商,应及时向市气象主管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市气象主 管机构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或代理商,重新核发《天津市防雷 产品登记备案证明》第十六条备案超过有效期或因其它原因需要重新申请 备案的,其程序与初次申请程序相同第十七条防雷产品已获得备案的企业或代理商如有下 列情况之一的,市气象主管机构应立即取消其产品备案资 格:(一) 获得《天津市防雷产品登记备案证明》的企业或 代理商应做好防雷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当已备案的防雷产品 存在缺陷或达不到使用要求时,生产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负责产品改进或更换其防雷产品,造成损失的应做出相应 的经济损失赔偿,但其不予或拒绝执行的;(二) 涂改、滥用《天津市防雷产品登记备案证明》或 弄虚作假,伪造的;(三) 不再生产获得备案防雷产品或产品型号、规格发 生变更的;(四) 使用新的注册商标、产品名称或生产企业因自身 原因不再存在的第十八条 在本市销售.安装和使用的防雷产品应当接 受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并进行登记备案市气象主 管机构负责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及时向各区、县气象局通 报适时向社会公告,有关公告等费用由产品备案单位支付第十九条 各区、县气象主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防雷产 品使用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对 未经市气象主管机构登记备案的防雷产品要依法查处,并及 时上报。

      避免因防雷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防雷安全事故,确 保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和生产安全第二十条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的企业不能申请 防雷产品备案第二十一条 《天津市防雷产品使用备案证明》是防雷 产品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凭证,不作其他用途使用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天津市气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2003 年2月9日天津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天津市 防雷产品使用备案办法(试行)》同时废止附件:天津市防雷产品备案申请表天津市防雷产品备案申请表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填报人: 填表日期:一、 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仔细认真阅读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电涌保护器符合性评定规则(试行)》、《天津市防雷 产品备案管理办法》和本申请表,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 承担的义务二、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的复印件三、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等材料应当使用A4纸打 印或复印四、 需申请人人工填写的部分,应当使用蓝黑色钢笔或 签字笔填写五、 如遇国家标准换版,申请人应在中国气象局规定吋 间内提供电涌保护器类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的标准换版补差 报告。

      GB18801. 1-2011 已替代 GB18802. 1-2002,申请人应 于2013年12月1日前提交所涉及产品的标准换版补差报告六、 在发生单位信息、产品信息等变更吋,申请人有主 动、及时申报的责任和义务七、 具有防雷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或企业不得申请防雷 产品备案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人已仔细认真阅读过以上全部内容,并确知享有 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天津市防雷产品备案申请表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编号注册资金单位地址办公驻津(京)机构负责人办公驻津(京)机构地址经办人联系和申请备案单位概况单位(印章)法人代表(签字):年 月日备案单位意见单位(印章)年 月日防雷备案证编号:津防雷产品备〔 〕第号产品有效期:年 月 日起至备案目录注明的日期止备案核发记录领取人:领取日期;年 月曰防雷产品首次备案目录序 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防雷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防雷产品检测报告的有效期符合性评定模式备案申请单位(印章) 防雷产品延续备案目录序 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防雷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防雷产品检测报告的有效期符合性评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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