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吊篮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
19页R-4802(1/2) 编号:xxxxxx工程 吊篮作业安全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项目监理部2016年7月R-4802(2/2) 监理实施细则审批表 工程名称:xxxxxx 编号:根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完成了吊篮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请予以审批附:吊篮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目录1 工程概况 12 编制依据 23 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 34 吊篮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45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各种制度 55.1 安全会议制度 55.2 安全报审制度 55.3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55.4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55.5 巡视检查制度 55.6 检查验收制度 55.7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55.8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65.9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 65.10 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65.11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76 吊篮进场安装前监理单位应审核的资料 87 吊篮进场验收 98 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 109 吊篮安全操作监理 1210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141 工程概况xxxxxx项目位于xx市黄兴镇梯塘路交太平路东南角紧邻地铁光达站。
建筑总面积31468m2,地上23层,地下2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593 m2,地下建筑面积9875 m2建筑最高点90.70m,其外围幕墙系统,幕墙面积17800 m2,大面为单元体幕墙本工程幕墙施工打胶需要采用吊篮施工,在屋顶顶部架设24部吊篮,分部为4部2米宽和20部6米宽的吊篮2 编制依据(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373号 (3)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2008)166号(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2011(5) 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2013(6) 高处作业吊篮 GB 19155-2003(7)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01(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9)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 JB/T 11699-2013(10)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1) 产权单位(包括吊篮租赁单位和自有吊篮的使用单位)编制的吊篮安装拆除专项方案(12) 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方案3 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1) 电动吊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安全人员在场监护,电动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吊篮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3) 使用前要对行程、限位、急停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4) 吊篮安装完毕后,应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5) 操作人佩戴的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设置的生命绳上6) 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严禁集中堆载、偏载、超载7) 电动吊篮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8) 吊篮内物料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长料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吊篮9) 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10) 作业结束后,吊篮应与建筑物固定,并切断电源,锁好电器控制箱4 吊篮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1)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吊篮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2)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1) 电动吊篮安、拆报审验收程序:电动吊篮安装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中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 电动吊篮安装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其验收程序进行核查,并在施工单位报送的《高处作业吊篮验收表》上签署意见3) 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1) 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及时启动安全救援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部2)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3) 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并在《复工令》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4) 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部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5)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收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5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各种制度5.1 安全会议制度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例会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结,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每月中旬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施工方项目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参加会议对前月安全工作进行点评,对下月安全工作进行布置并形成纪要供各方执行5.2 安全报审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5.3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5.4 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5.5 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
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5.6 检查验收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签署意见5.7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5.8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1) 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该计划应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同意。
(2)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类型有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3)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安全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明确参与检查的人员 (4) 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5)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式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通报5.9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1) 重大施工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有针对性的巡视监理方案,明确本工程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2)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安全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排施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理的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3) 安全巡视监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应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旁站监理情况填写巡视旁站监理记录表 (4) 各专业工程的安全巡视、旁站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事先做好方案 5.10 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审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方案;突发事故时按程序及时上报5.11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教育、交底制度(1) 对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施工单位安全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前期的安全情况,布置后一阶段的安全工作3) 要求施工单位各专业施工队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4) 要求施工单位在吊篮安装、移位、拆除作业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有交底签字记录6 吊篮进场安装前监理单位应审核的资料1) 吊篮在进场安装前,吊篮产权单位(包括吊篮租赁单位和自有吊篮的使用单位)首先应向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使用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当向当地的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办理产权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本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