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政府办公室公文流转及处理程序.docx
4页县政府办公室公文流转及处理程序县政府办公室公文流转及处理程序为进一步做好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工作,提高公文流转效率,使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公文处理及时、准确、安全现就政府办公室公文流转及处理程序作如下规范:一、上级公文办理流程㈠文书室收文登记;㈡呈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副主任提出意见;㈢文书室填写《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单》 ;㈣呈县人民政府领导阅示;㈤分口秘书根据县领导批示办理,并督促落实;㈥传阅结束由文书室归档二、下级公文处理流程㈠乡镇场和各部门以正式公文红头形式呈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㈡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文书室收文登记,填写《XX 县人民政府请示处理单》 ;㈢呈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副主任提出意见;㈣呈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阅示;㈤呈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阅示;㈥呈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阅示;㈦对口秘书根据领导批示跟踪办理,重大事项提交县政府会议研究后按会议决定办理,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督促落实;㈧办结公文由文书室归档三、公文制发流程㈠乡镇场和各部门以正式公文红头形式上报,由对口秘书填写《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制发审批单》 ;㈡送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副主任审核;㈢公文审签;1.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文,由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后,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县长签发。
2.以县政府党组名义向县党委报告重要工作、请示重大事项的公文,由县政府党组书记签发3.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内容属政府工作的,由分管副县长签发,必要时报县长签发属办公室工作的,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签发属会议通知的,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签发㈣对口秘书按领导签发稿核稿;㈤送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副主任复核;㈥对口秘书校对文件清样后印制文件;㈦文书室校核后用印、分发、存档四、紧急公文处理㈠在处理上级公文时,办理时限紧或相关领导外出时,公文主办人员应请示相关领导,安排相关部门先行处理和上报㈡经费类、资产处置类等请示、报告性公文严格按照处理程序办理;办理时限紧的综合类请示、报告性公文,公文主办人员请示相关领导,并在事后送领导补签㈢急件公文制发审签中,如相关审签领导外出,公文主办人员应请示,在文稿原件上注明领导回复意见,并在事后由主办人员负责送领导补签五、公文报送要求㈠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各单位报送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请示、报告性公文时,要以乡镇政府、场管委或政府部门名义报县人民政府请示应当“一事一请” ,严禁越级请示和多头报送㈡请示、报告性公文须按规范的红头文件形式报送,并标注签发人和联系人签发人应为主要负责同志或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由签发人负总责;联系人应为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领导或具体工作人员,并清楚注明联系方式。
报送的红头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㈢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各单位请求县人民政府批复的问题,及需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上报、批转或印发的代拟文稿,要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以规范文件格式报县政府办公室,质量较差的一律退回重新拟稿;对发文时限有明确要求的,要及时报送并预留办理时间㈣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公文办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各单位上报公文如因质量问题被退文造成迟办、漏办等情况,实行责任倒查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