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酸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docx
7页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乙酸[含量〉80%]化学品英文名: acetic acid (more than 80%)化学品别名: 醋酸CAS No. : 64-19-7EC No. : 200-580-7分子式: C2H4O2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 工业及科研用途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 液体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会引起皮肤烧伤,有严重损 害眼睛的危险有严重损害眼睛的危险GHS 危险性类别:根据 GB30000-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 分类如下:易燃液体,类别 3;皮肤腐蚀 /刺激,类别 1A ;眼损伤 /眼刺激,类别 1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 危险危险信息: 易燃液体和蒸气,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造成严重眼损伤 预防措施: 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以及其它点火源禁止吸烟保持容器密 闭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和等势联接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采取措施,防止静电 放电不要吸入粉尘 /烟/气体 /烟雾/蒸气 /喷雾作业后彻底清洗戴防护手套 /穿防护 服/戴防护眼罩 /戴防护面具事故响应: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 / 医生。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如误吸 入:将受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体位如误吞咽:漱口不要诱导呕 吐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去除 / 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如进入眼睛: 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安全储存: 存放处须加锁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低温废弃处置: 按照地方 /区域/国家 /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 /容器物理化学危险 :易燃液体,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健康危害 :腐蚀物能引起呼吸道刺激,伴有咳嗽、呼吸道阻塞和粘膜损伤吸入该物 质可能会引起对健康有害的影响或呼吸道不适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对个体健康有害 皮肤直接接触造成严重皮肤灼伤通过割伤、擦伤或病变处进入血液,可能产生全身 损伤的有害作用眼睛直接接触本品能造成严重化学灼伤如果未得到及时、适当的 治疗,可能造成永久性失明眼睛直接接触本品可导致暂时不适环境危害: 请参阅 SDS 第十二部分第三部分 成分 /组成信息V物质混合物危险组分浓度或浓度范围CAS No.乙酸>80.064-19-7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一般性建议: 急救措施通常是需要的,请将本 SDS 出示给到达现场的医生。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如有不适,就医 眼睛接触: 用大量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如有不适,就医吸入: 立即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畅通如果呼吸困难,给吸氧如患者 食入或吸入本物质,不得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立即就医食入: 禁止催吐,切勿给失去知觉者从嘴里喂食任何东西立即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存储和使用区域应当有贮留池以便在排放和处理前调整 pH 值 并稀释泄漏液清除所有火源,增强通风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避免吸入蒸气使 用防护装备,包括呼吸面具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根据出现的症状进行针对性处理注意症状可能会出现延迟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危险特性: 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暴露于火中的容器可能会通过压力安全阀泄漏出内容物, 从而增加火势和 / 或蒸气的浓度蒸气可能会移动到着火源并回闪液体和蒸气易燃 遇火会产生刺激性、毒性或腐蚀性的气体加热时,容器可能爆炸暴露于火中的容 器可能会通过压力安全阀泄漏出内容物受热或接触火焰可能产生膨胀或爆炸性分解 灭火方法与灭火剂:合适的灭火介质:干粉、二氧化碳或耐醇泡沫 不合适的灭火介质:避免用太强烈的水汽灭火,因为它可能会使火苗蔓延分散。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灭火时,应佩戴呼吸面具并穿上全身防护服在安全距离处、有充足防护的情况下灭 火防止消防水污染地表和地下水系统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避免吸入蒸气、接触皮肤和眼睛谨防蒸气积累达到可爆炸的浓度蒸气能在低洼处 积聚建议应急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戴化学防渗透手套 保证充分的通风清除所有点火源迅速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远离泄漏区域并处 于上风方向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吸入蒸气、烟雾、气体或风尘 环境保护措施: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泄漏或溢出避免排放到周围环境中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处置材料: 少量泄漏时,可采用干砂或惰性吸附材料吸收泄漏物,大量泄漏时需筑堤控制附着 物或收集物应存放在合适的密闭容器中,并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废弃处置清除所 有点火源,并采用防火花工具和防暴设备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注意事项: 避免吸入蒸气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为防止静电释放引起的蒸气着火,设备 上所有金属部件都要接地使用防爆设备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穿戴合适的个人 防护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进入眼睛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采取措施防 止静电积累储存注意事项: 保持容器密闭储存在干燥、阴凉和通风处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存储 于远离不相容材料和食品容器的地方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 /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组分标准来源类型标准值备注乙酸GBZ2.1-2007PC-TWA10mg/m 3-PC-STEL20mg/m 3生物限值: 无资料监测方法: GBZ/T160.1~GBZ/T160.8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工程控制: 保持充分的通风,特别在封闭区内确保在工作场所附近有洗眼和淋浴设 施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等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呼吸系统防护: 如果蒸气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或发生刺激等症状时,请使用全面罩 式多功能防毒面具眼睛防护: 佩戴化学护目镜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阻燃防静电防护服和抗静电的防护靴手防护: 戴化学防护手套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 习惯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外观与性状:透明液体pH值(指明浓度):2.9气味:无资料沸点、初沸点和沸程(°C): 118熔点/凝固点(C): 16.7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2.1气味临界值:无资料饱和蒸气压(kPa) : 1.5 (20 °C)相对密度(水=1) : 1.05蒸发速率:无资料黏度(mm2/s):无资料闪点(C): 39n-辛醇/水分配系数:-0.17分解温度(°C):无资料引燃温度(C ): 485爆炸上限/下限[%(V/V)]:上限:17 ;下限:6溶解性:与水混溶易燃性:不适用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稳定性: 在正确的使用和存储条件下是稳定的。
不相容的物质: 金属烷氧化物、糠醇、乙醛、硝酸、硝酸盐、亚硝酸盐、卤素的含氧 酸盐和无机过氧化物应避免的条件: 不相容物质,热、火焰和火花危险反应: 具有可燃性,其蒸气(或粉末)与空气接触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分解产物: 在正常的储存和使用条件下,不会产生危险的分解产物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信息急性毒性:组分CAS NO.LD50(经口)LD50(经皮)LC50(吸入)乙酸64-19-73310mg/kg(大 鼠)无资料无资料致癌性:IDCAS NO・组分名称IARCNTP164-19-7乙酸未列入未列入皮肤刺激性或腐蚀性: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眼睛刺激或腐蚀: 造成严重眼损伤皮肤致敏: 无资料呼吸致敏: 无资料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资料生殖毒性: 无资料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 一次接触可能: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 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无资料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急性水生毒性:组分CASNO.鱼类甲壳纲动物藻类/水生植物乙酸64-19-7LC50 : 88mg/L(96h)(鱼)EC50 : 65mg/L(48h)无资料慢性水生毒性: 无资料持久性和降解性: 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无资料土壤中的迁移性: 无资料其他有害作用: 无资料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废弃处置方法: 产品:如需求医,随手携带产品容器或标签 不洁的包装:包装物清空后仍可能存在残留物危害,应远离热和火源,如有可能返还 给供应商循环使用废弃注意事项:请参阅“废弃物处理”部分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 UN) :2789联合国运输名称: 乙酸溶液,按重量含酸大于 80%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8+3包装类别:II包装标签:海洋污染物(是 /否): 否包装方法: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 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等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 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 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等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按照生产商 推荐的方法进行包装运输注意事项: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装卸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 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混装 混运。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 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工具上应 根据相关运输要求张贴危险标志、公告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中国化学品管理名录:组分ABCDEFGH乙酸列入未列入未列入未列入未列入未列入未列入未列入A 】《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 年版)》,安监总局 2015 年第 5 号公告【B】《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环保部办公厅 2014年第33号文【C】《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环保部 2013年第85号公告D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2013 年版)》,食药总局 2013 年第 230 号通 知【E】《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第 1和第2批)》,安监总局2011年第95号和 2013 年第 12 号通知F 】 《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 1 到 6 批)》,环保部 2000 年至2012 系列公告【G】《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公安部2011年11月25日公告H】 《高毒物品目录》 ,卫生部 2003 年第 142 号通知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最新修订版日期 :2016/07/01修改说明:本 SDS 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 GB/T16483-2008 )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2013 )等标准修订。
其中,化学品GHS 分类结果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 版)实施指南(试行) 》及《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GB30000.2-2013~GB30000.29-2013 )系列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