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诺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试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195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诺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试车间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诺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诺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试车间项目项目代码2207-370671-04-01-315783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又欣联系方式15552219750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 39 号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 6#楼 6F、7F地理坐标(121 度 29 分 34.548 秒,37 度 26 分 46.14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40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排放废气含有二氯甲烷,须进行大气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名称为 山东诺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试车间项目大气专项报告。
5规划情况文件名称: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胶州经济开发区等园区整合的通知审批文号:鲁政字200668 号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鲁环审2011194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始建于 1990 年(时称烟台市科技园),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东部,1992 年批准为省级高新区,审核面积 4.0km,2006 年,山东省政府以鲁政字200668 号文件将烟台高新区 APEC 产业园、APEC(莱山)产业园、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烟台卧龙经济园、APEC 芝罘科技工业园“一区四园”整合,统称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面积14.8km2009 年,烟台市政府关于调整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辖范围和管理体制的函(烟政函20095 号),从其管辖范围内划分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园区规划面积 48.8km,四至范围为:西起莱山区滨海街道办事处草埠村和解甲庄镇西泊子北沙子、望杆墩、曲家洼、刘家埠、新天堡、小山后等 8 个自然村西边界,东至新安河东侧 500m 绿化带,南起牟平区与莱山区交界处,北至海边。
2010 年 9 月 26 日,国务院下发 关于同意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10103 号),批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 39 号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6#楼 6F、7F根据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总体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研发用地;根据项目所在地土地证,项目用地性质为科教用地;根据项目所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均符合用地要求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图见附图三、项目所在地土地证见附件四、生物科技园规划许可证见附件五2.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11194 号),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东部,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和制药园区规划中将原产业定位进一步提升优化,规划主导发展生物技术和制药、机械、电子、新能源及新材料拟建项目为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属于优先进入行业,符合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产业定位。
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环保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 1-11-1 项目与园区环保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园区环保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序号准入条件项目情况符合性1企业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企业严格遵守“三同时”和环评制度,按法定程序报批本项目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法定程序报批符合2入区企业必须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要求企业不断改进工艺和产品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科、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水平、实施废物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物耗能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产生种类;已经获得产品环境标志的企业可获得优先入区权项目采用清洁、先进的工艺技术,从源头减少污染。
符合73对入区企业的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均需建设相关配套处理设施,落实治理工程,确保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容量和采用工艺必须与废水特性匹配,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项目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废水依托生物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气和废水均能够达标排放符合4对有废水排放的入区企业,其生产生活污水全部通过厂内预处理,并达到辛安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且污水管网做防渗漏处理,企业内污水处理设施铺设防渗层,定期检修污水处理设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本项目工艺废水经生物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满足辛安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且污水管网做防渗漏处理符合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 1-21-2 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序号准入条件项目情况符合性1所有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园区规划、园区准入条件、环保准入条件等相关要求入区项目须选用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废水、废气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区。
入区项目要做好厂区地面、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道的防渗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所有入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落实“三同时制度项目选址符合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功能区划要求,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园区准入和环保准入要求项目做好地面、污水管道防渗企业严格遵守“三同时”和环评制度符合2落实事故风险的防范和应急措施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园区及入区企业均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项目建成后及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符合3建立健全园区环境管理机构,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对园区及周边环境质量实施跟踪监控,并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及相关的环保对策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入区企业也应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若规划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企业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并按期监测符合综上,项目符合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产业定位,符合园区环保准入条件,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
8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不属于淘汰、限制类,不属于鼓励类,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也不属于引导优化调整产业根据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2、与环发与环发201277 号文及环发号文及环发201298 号文符合性分析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相关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相关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本次环评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相关内容分析,项目方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本项目建设符合上述环保政策要求3、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主要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 号)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9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到 2025 年,烟台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1478.59 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3551.57 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 1983.02 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各类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城、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烟台市高新区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参考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发2016176 号),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39号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 6#楼6F、7F,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烟台莱山-牟平沿海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 SD-06-B3-07,距离约 6km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关系见附图七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具体见本报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章节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为: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