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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问题及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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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析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问题及建议摘 要:住房公积金 会计核算 建议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不仅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同时,还是准确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重要措施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和营运日益壮大,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已经相对滞后,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亟需进?   自1991年我国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等相关政策和规定,对会计科目设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等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业务做了明确的规范,为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工作提供了依据通过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的有关数据,可以使建设、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正确、有效的分析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但是,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不断发展,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亟需在核算制度方面加以补充和完善   一、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归集提取方面   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科目的贷方核算收到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按规定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年度结息情况,借方核算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自住房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等各种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但是随着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的到位,其所属分支机构内部的资金(如职工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调动)转移在会计核算中不能与正常的归集和提取有所区别,不能准确真实反映当年的归集和提取情况   (二)业务收支方面   在现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规定,业务支出科目下设三个明细科目,分别为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要购买支票、办理电汇、支付网上银行等相关费用,使专户中产生了一些工本费这些费用产生后,财务人员要将银行已扣划的费用再用现金的方式缴入相应的专用存款账户,在账务处理上也要做相应的会计分录将这些扣划的款项进行冲减,需要财务人员时刻关注,造成工作上的不便   (三)应收应付利息方面   应收利息核算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应收未收利息,如委托贷款发生的应收利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管理中心可将沉淀资金转存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对定期存款和国债的应收利息没有涉及,一些管理中心根据年末的实际情况来计提应收利息,这样做不能真实反映当期收益情况,也不符合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应付利息核算住房公积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如计提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计算。

      住房公积金结算日为每年的6月30日,计息期间为上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于会计核算年度与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不一致,导致一些管理中心多提或少提以至于不提应付利息,造成当年的增值收益不准确   (四)贷款风险准备金方面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的比例,按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核定,或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分配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表述不清,有的管理中心按1%提取,有的按照2%提取,甚至有的按照3%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远远高于商业银行,但对如何使用和管理则缺乏相应的政策2006年,财政部制订了《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对住房公积金呆账做了详尽的规定,但没有规定呆账核销的会计处理程序,现行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也没有对呆账核销做具体规范   (五)增值收益分配方面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是指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的差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使用方向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住房公积金呆账、坏账的核销;上交财政的中心管理费用,按使用计划从财政专户拨回,用于管理中心正常运行所需要的经费;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上交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拨给廉租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按《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中心的管理费用是按规定测算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为增值收益分配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费用在增值收益前列支,提取时会计分录为借:增值收益分配,贷:专项应付款—应付管理经费该做法不符合会计核算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分类原则,管理经费在增值收益后分成,不能在增值收益表中体现管理经费的提取数,不符合一般财务报表的设计规则,容易使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产生误解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建议   1、针对住房公积金在内部转移时,借贷方不能准确反映归集和提取情况,建议在住房公积金科目下增设内部转移明细科目,借方反映内部转出款项,贷方反映内部转入款项年末,在统计数据时,就可以区分出内部转出和转入的款项,使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数据较为准确   2、由于住房公积金购买支票、办理电汇、使用网上银行等产生的费用金额较小,不会对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运作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建议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科目下增设银行结算工本费明细科目,用于核算管理中心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各受托银行收取的相关费用   3、定期存款和国家债券的应收利息的计提,应按照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于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已经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因此《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应明确规定,期末对于住房公积金存款和国家债券当年的应收利息应该计提并在应收利息科目下增设明细科目“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和“应收国家债券利息”年末计提时,借:应收利息-应收定期存款利息,贷:业务收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定期存款到期时,借:住房公积金存款,贷:应收利息-应收定期存款利息,贷:业务收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国家债券亦同   4、明确应付利息的预提方法针对应付利息提取的随意性,应该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明确规定,期末应计提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一阶段的应付利息,计提的利息分为定期利息和活期利息两部分,并列明分段计息的计算方式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提供一种预提利息方法,仅供参考:①上年结转应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月30日结转利息后住房公积金余额月利率6,②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应付利息=每月住房公积金净增加额计息月数月利率只有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予以强调,才能有效避免应付利息提取的随意性,同时当年的增值收益也会准确真实   5、金融业的呆坏账准备金有三部分,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投资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个人住房贷款,所以应参照金融业呆账准备金的提取方法,每年年末按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差额提取。

      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公式为:(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年初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提取比例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应对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方法、比例描述准确和明确规定,并列明提取方法   6、改变管理经费计提方法,以充分保证管理中心业务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的资金可增设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和增值收益净额两个科目,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核算中心本年度应提取的管理经费,增值收益净额为扣除提取管理经费后的净收益计提管理经费的会计分录为借: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经费,贷:专项应付款-应付管理经费;增值收益分配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增值收益分配,贷:风险准备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同时,借:增值收益,贷:增值收益分配   7、改变增值收益的分配方法和使用方向增设住房公积金发展资金和困难职工补助资金,并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住房公积金发展资金用于管理中心改善服务窗口硬件设施、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系统和安全防范措施所需要的资金;困难职工补助资金用于解决缴存住房公积金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为改善住房条件提供无息、贴减息贷款,特别是对一些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一定年限、家庭住房又十分困难的中低收入者,给他们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机会,充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马军.完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 .住房公积金决策参考,2009,4. 【2】 季资荷.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模式研究.财会月刊,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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