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类业务涉税分析ppt课件.ppt
47页投资类业务涉税分析东湖地税税政科投投资的分的分类投投资时股股权持有期持有期间〔合伙企〔合伙企业〕〕退出退出时投资业务的分类投资业务的分类v债务类:债券,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利息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v权益类:股权/股票v混合类:可转换债券,具有固定收益的股权投资等权益类投资•一、权益性投资的分类:•1、股权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2、股票投资:在公开市场买卖股票• 买卖性金融资产买卖•二、股权投资的方式:•企业普通将股权投资称为直接投资,方式常见的有两类•股权收买与增资投资时•1、股权收买:•新股东: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 0.05%•老股东:股权转让的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的,可以享用特殊性重组政策•2、增资•投资企业大量采取直接增资的方式投资于被投资企业,但•为稳定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构造,投资企业会商定持股比例,部分资金入实收资本,部分资金入资溢价•投资时,应交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直接投资案例•例一:宏明信息技术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资金1200万元股权构造:股东张三,出资900万,占75%股份;股东李四,出资300万,占25%股份。
2021年4月A投资管理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投资1000万于宏明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后宏明信息注册资金1600万元,增资后宏明信息股权构造为张三占股56.25%,李四占股18.75%,A公司占股25%• 张三 75%李四 25%张三 56.25%李四 18.75%A公司 25%宏明信息案例分析•A A投投资资管理公司的管理公司的账务处账务处置:置:•借:借:长长期股期股权权投投资资————宏明信息宏明信息 1000 1000• 贷贷::银银行存款行存款 1000 1000•宏明信息技宏明信息技术账务处术账务处置:置:•借:借:银银行存款行存款 1000 1000• 贷贷::实实收收资资本本 400 400• 资资本公本公积积————资资本溢价本溢价 600 600•本例中,本例中,A A公司公司应缴应缴0.05%0.05%产权转产权转移移书书据印花税,据印花税,• 1000*0.05%=0.5 1000*0.05%=0.5万元万元• 宏明信息交宏明信息交纳资纳资金金账账簿印花税簿印花税• 1000*0.05%=0.5 1000*0.05%=0.5万元万元转增股本•留意:•►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转增资本的。
•〔一〕投资人为法人的:被投资企业将股权〔股票〕溢价所构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添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根底•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视为对股东的分红,确以为股息红利所得,符合居民企业之间直接投资收益免税条件的,可以作为免税收入转增股本•〔二〕投资人为自然人的: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工程,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获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7】198〕•〔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构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获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该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转增股本案例•例二:宏明信息技例二:宏明信息技术术成立于成立于20212021年年1 1月,注册月,注册资资金金12001200万元股权权构构造:造:• 股股东张东张三,出三,出资资900900万,占万,占75%75%股份;股份;• 股股东东李四,出李四,出资资300300万,占万,占25%25%股份。
股份•20212021年年1212月月A A投投资资管理公司以增管理公司以增资资的方式投的方式投资资10001000万于宏明信息技万于宏明信息技术术有限有限责责任公司,投任公司,投资资后宏明信息注册后宏明信息注册资资金金16001600万元,增万元,增资资后宏明信息后宏明信息股股权权构造构造为为::• 张张三占股三占股56.25%56.25%,,• 李四占股李四占股18.75%18.75%,,• A A公司占股公司占股25%25%•20212021年年5 5月,宏明信息月,宏明信息资资本公本公积账户积账户余余额为额为900900万,其中万,其中资资本公本公积积————资资本溢价本溢价600600万,万,资资本公本公积积————其他其他资资本公本公积积300300万,万,5 5月股月股东东会决会决议议将将900900万万资资本公本公积积全部全部转转增股本转转增后增后实实收收资资本本为为25002500万,股万,股权权构构造不造不变变•请请分析分析转赠转赠股本股本过过程中各股程中各股东东的涉税的涉税问题问题转增股本案例•1、自然人股东:除股票溢价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均应按“股息、红利〞交纳个人所得税:•张三应纳个税:900×56.25%×20%=101.25•李四应纳个税:900×18.75%×20%=33.75•2、法人股东:资本溢价或股票溢价转增股本,不作为股息,红利,不缴税,同时也不添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本钱,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视同分红,应纳税。
•A公司确认投资收益:•〔900-600〕×25%〔按25%为股权比例〕=75•由于A公司2021年4月投资,12月分红,不符合免税收入的条件,该75万应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转增股本•投资人为合伙企业的:•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自然人合伙人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工程,交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按投资收益并入当期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转增股本案例•例三:宏明信息技术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资金1200万元股权构造:• 张三公司,出资900万,占75%股份;• 股东李四,出资300万,占25%股份•2021年12月,A投资管理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投资1000万于宏明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后宏明信息注册资金1600万元,增资后宏明信息股权构造为:• 张三 占股56.25%,• 李四 占股18.75%,• A公司 占股25%•2021年10月,宏明信息股改并胜利上市,2021年12月,宏明信息资本公积账户余额为900万,其中资本公积——资本溢价600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00万,12月股东会决议将600万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全部转增股本。
转增后实收资本为2200万,股权构造不变转赠股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80号公告: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转增股本〔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构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越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张三、李四于2021年增资时,持股期限已超越一年,故其股息红利所得600*〔56.25%+18.75%〕=450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赌条款•为降低投资风险,投资人有时会和被投资企业的股东签署对赌协议当被投资企业运营业绩达不到规范时,触发对赌条款,发生股权收买事项按股权转让规定计算交纳所得税奖励条款•<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方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7号•第九条 纳税人按照合同商定,在满足商定条件后获得的后续收入,该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例四、2021年8月投资人马立以2000万的价钱收买长江技术开发35%的股份,转让方为长江技术法人代表王全股权转让协议中商定,2021年8月支付转让价款的30%,假设2021年长江技术的营业收入到达2亿,那么2021年1月按原价款的1.1倍支付40%,假设未到达那么达原价款支付40%,假设2021年营业收入到达3亿,那么2021年1月按原价款的1.2倍支付40%,假设未到达那么达原价款支付40%。
2021年8月马立支付完第一笔价款后,已完成工商登记变卦奖励条款——案例•假定王全获得20%股权的本钱为1000万•2021年8月王全应缴财富转让个人所得税:•收入:2000*30%+2000*1.1*40%+2000*1.2*40%=2440•本钱:1000•印花税:2440*0.0005=1.22•个人所得税:〔2440-1000-1.22〕*20%=287.76投资时•总结:•以增资的方式投资的,投资时普通仅涉及到产权转移印花税•以收买的方式投资的,涉及到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转让方的个人所得税•以增资的方式投资的,被投资企业能够会涉及到资金账簿印花税股权持有期间•由于被投资企业普通是资金需求方,在股权持有期间,实践分红的企业很少•〔一〕被投资企业未分红的,投资人不涉税•〔二〕被投资企业分红的,•1、法人:居民企业之间的免税收入•2、自然人: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 20%•3、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合伙企业——原那么•一、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交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交纳企业所得税•二、合伙企业消费运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那么。
•三、前款所称消费运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一切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合伙企业——所得•所得分类:消费运营所得和股息、红利、利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工程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分配原那么•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以下原那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消费运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商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以全部消费运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议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消费运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消费运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商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亏损弥补•〔一〕合伙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消费运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缺乏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越5年。
•〔二〕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运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交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缺乏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所称满2年是指2021年10月1日起,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实缴投资满2年,同时,法人合伙人对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实缴出资也应满2年合伙企业——优惠案例•D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于M基金450万元占比50%已满2年,M基金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企业志高技术开发已满2年,2021年12月,M基金获得股息红利400万,消费运营所得500•D 有限责任公司从合伙企业应分得的所得为:•消费运营所得:500*50%=250万 •股息红利所得:400*50%=200•可抵扣的限额:450*70%=315•本期D公司可以抵扣315万•2021年D公司从合伙企业M基金分回所得共450万,其中315万享用减免税政策,万应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一、合伙企业纳税原那么:•1、纳税义务人为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企业所得税•2、先分后税•二、合伙企业的所得分类:•股息、红利、利息和消费运营所得•三、合伙企业所得分配原那么•四、合伙企业亏损弥补原那么•五、合伙企业税收优惠股权持有期间•股权持有期间,投资人为合伙企业,当被投资企业分红时,合伙人的涉税处置如下:•例五、鑫发基金为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月投资于志高技术开发2021年12月鑫发基金获得志高技术开发公司分回的股息红利400万,当年无其他所得为保证鑫发基金的长久开展,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商定,2021-2021年,鑫发基金不进展利润分配•问:2021年鑫发基金获得的400万股息如何纳税•鑫发基金合伙构造如以下图所示:鑫发基金合伙构造合伙人名称合伙人名称入伙类型入伙类型入伙比例入伙比例A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GP1%黄裳有限合伙人LP19%风清扬有限合伙人LP30%长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LP50%合伙企业•投资人为合伙企业,被投资企业分红时,合伙企业的涉税处置:•先分后税•合伙企业不纳税,合伙人应纳税•1、A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确认投资收益 •400*1%=4 计入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
•2、黄裳: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400*19%*20%=15.2 •3、风清扬: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400*30%*20%=24 •4、长江技术开发2021年确认投资收益• 400*50%=200• 合伙企业•投资人为合伙企业,被投资企业分红时•合伙企业不纳税•自然人合伙人:20%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按分配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消费运营所得•消费运营所得=收入-本钱-费用•此处的收入不包括股息、红利、利息•留意:普通合伙人普通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普通合伙人普通会向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1、假设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在计算合伙企业消费运营所得时,管理费不得扣除;•2、假设普通合伙人为法人的,管理费符合独立买卖原那么的可以扣除,不符合不得扣除合伙企业•鑫发基金的合伙协议商定,无论鑫发基金能否盈利每年给予合伙事务执行人A投资管理100万的管理费•该100万管理费,假设A公司与鑫发基金之间符合独立买卖原那么,A公司计入当年收入,同时向鑫发基金开具发票,鑫发基金在计算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否那么不能扣除。
合伙企业•例六、2021年12月,鑫发基金的报表显示,鑫发基金获得股权转让收入1000万,股息红利400万,本钱费用600万,包括支付给A公司管理费100万〔未开具发票〕,截止至12月底,鑫发基金未分红〔合伙人构造接上例〕•〔一〕股息红利400万单独计税•〔二〕消费运营所得:•1000-〔600-100〕=500股权持有期间•总结:•未分红,不涉税•分红:自然人:股息红利• 法人:股息红利,免税收入• 合伙企业:先分后税退出时•投资企业的目的不是控制被投资企业,而是实现资本的增值,故会选择在适宜的时机经过退出被投资企业的方式实现高收益或将损失降至最低•目前,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一〕初次公开上市退出(IPO) •〔二〕并购退出•上述两种方式退出时,均可以视同为“股权转让〞处置,•1、营业税:转让股权,暂免征收营业税•2、印花税:0.05% 产权转移书据退出时•3、所得税:•投资人为法人:交企业所得税:• 可供出卖金融资产转让所得〔持股比例低于20%〕• 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持股比例不低于20%〕• 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税所得一并交纳企业所得税•投资人为个人时:个人所得税:20% 财富转让所得•投资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退出时获得的所得并入合伙企业当期的消费运营所得按相关规定纳税。
退出时•并购退出•并购退出是指经过其他企业兼并或收买风险企业从而使风险资本退出由于股票上市及股票升值需求一定的时间,或者风险企业难以到达初次公开上市的规范,许多风险资本家就会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投资虽然并购的收益不及初次公开上市,但是风险资金可以很快从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中退出,进入下一轮投资因此并购也是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方式 退出时•〔三〕回购退出•回购退出是被投资企业回购风险资本家的股份,风险资本退出的方式•回购退出即投资人“取回投资〞,退出企业退出时•1、营业税:暂免征收营业税•2、投资人为法人•企业所得税: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获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以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以为股息所得;其他部分确以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退出时——案例•例七、宏明信息技术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资金1200万元股权构造:• 张三公司,出资900万,占75%股份;• 股东李四,出资300万,占25%股份•2021年12月,A投资管理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投资1000万于宏明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后宏明信息注册资金2000万元,增资后宏明信息股权构造为:• 张三 占股45%,• 李四 占股15%,• A公司 占股40%。
•2021年6月,宏明信息股改并胜利上市,2021年12月,宏明信息资本公积账户余额为700万,其中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00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0万,盈余公积420万,未分配利润170万12月,A公司恳求退出宏明信息技术〔40%股权全部退出〕,获得了股东会赞同后,获得退出价款1800万退出时一案例•解析:A公司退出宏明信息时,取回投资1800万,其中:•1、投资本钱:1000万•2、股息红利:〔420+170〕*40%=236•3、股权转让所得:1800-1000-236=564•借:银行存款 1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 投资收益 800•12月份,A公司投资收益800万中,236万作为免税收入,564万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退出时•投资人为自然人•个人所得税: 20% 财富转让所得•例八:接上例数据,假设12月份退出的为李四,退出获得的价款为800万•李四应纳财富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800-300〕*20%=100退出时•投资人为合伙企业•回购行为相当于股权由合伙企业转让给被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收益计入合伙企业的消费运营所得,按先分后税的原那么,由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交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退出时•〔四〕清算退出•清算退出是针对投资失败工程的一种退出方式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行为,失败率相当高•据统计,美国由风险投资支持的风险企业大约有20%~30% 完全失败,60%左右遭到波折,只需5%~10%的风险企业可以获得胜利•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运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虽然采用清算退出损失是不可防止的(普通只能收回原投资的64%),但是毕竟还能收回一部分投资,以用于下一个投资循环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防止深陷泥潭的最正确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直接股权投资投资时投资时股权持有期间股权持有期间退出时退出时自然人印花税分红,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可能涉及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法人印花税分红,免税收入可能涉及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合伙企业印花税分红,股息红利并入当期的生产经营所得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投资类业务涉税•投资的分类•投资时•股权持有期间〔合伙企业〕•股权退出谢谢东湖地税税政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