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鲜苹果标准.doc
6页欧盟鲜苹果标准欧盟2004年1刀15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丄以N0 85/2004法规公布了苹果销售标准苹果是欧盟列入必须采用标准的产品, 并用于所有营销阶段以前,欧盟对苹果和梨两种水果实施的是同-•个标准,H前已分别制定苹果标准和•梨标准,原欧盟N0I6I9/ 2oOI法规规定的《苹果和梨标准》已被废止欧盟苹果标准分以下六个部分:1产殆定义该标准适用以鲜果供给消费者的苹果(Malusdomestica Borkh.)各甜种(栽培种),用于工业加工的苹果除外2质量规定该标准规定了经整理和包装后的苹果质量要求,即基本要求和质量等级基本要求是:在符合每-•等级特殊要求和允许偏差的条件下,所有等级的苹果必须完整,外观完好,未腐烂变质,适用于消费;干净, 基本无可见异物;基本无害虫.基本无害虫造成的损伤;外部无异常潮湿;无异常气昧和滋昧苹果必须小心采摘,其发育状 态和条件必须能保证苹果成熟.达到苹果品种特征所需的成熟度,达到满意的可溶性同形物含量和硬度,但富士品种及其变种采收时 的成熟特征允许每个果实维管束内有放射状水心;必须经得起运输和搬动,在令人满意的条件下到达H的地欧盟苹果分为三个等级:特等特等苹果必须优质,在形状、大小、着色上必须具有其品种特征,红色品种红色达全果表面积的3/4,混合红色詁种达1/2。
条 纹红色品种达I/3,其他詁种无红色着色要求果梗完整,果肉完好无缺陷,但在不影响产晶总体外观、质量、保鲜、包装展示等情况 下,可带有极轻微的表而缺陷一等一等苹果必须质量好,在形状、大小、着色上必须有殆种特征.红色殆种红色达全果表面积的1/2,混合红色晶种达1/3,条纹 红色品种达1/10,其他殆种无红色着色要求果肉必须完好在不影响产品总体外观、质量、保鲜、包装展示等情况下,允许存在轻 微的形状、发育、着色和表皮缺陷,但轻微的表皮缺陷长度不超过2cm,其他缺陷总面积不超过1cm2,苹果黑星病fVenturia inaequalisl 病斑总面积不超过O.25cm2 ,轻微擦伤并无退色的总面积不超过果梗可以缺失,但断口干净,相邻的果皮没有损伤二等二等苹果不符合以上较高的等级要求,但应符合基本要求着色要求,红色品种红色达全果表而积的1/4,混合红色品种红色达1/10,其他品种无红色着色要求果肉必须无主要缺陷在果实保持质量、保鲜和展示等基本特征的条件下,可以允许存在形状缺陷、 发育缺陷、色泽缺陷及果皮缺陷,但果皮缺陷长度不超过4crm其他缺陷总面积不超过25CR12,苹果黑星fe(Venturia inaequalis)病斑总面积不超过1cm2,轻微擦伤并可有轻微退色 总面积不超过1.5cm2o3大小规定大小用果实中部横切面最大直径或重量测定。
为大小用直径测定时,每一等级要求的最小直径见表1;半大小用重量测定吋,每一等 级要求的最低重量见表2表1欧盟备等级鲜苹果横切血最小直径种类特等/mm一等/mm二等/mm目前将来目前将来目前将来大果型品种657060656065其他品种606055555055★ “将来”表示2008年5月31日后调整后的指标表2同 表2欧盟各等级鲜苹果最小单果重种类特等/g等/g二等/g冃前将来冃前将来冃前将来大果型品种1001409011090110其他品种909080807080为了保证一个包装内果实大小有整齐度,按直径划分大小的,在同一个包装内果实之间直径差异应限制为:按排和按层包装的,特等、 …等、二等果为5mm:散装或销售包装的,一等果为10mmo按重量划分大小的果实在同一包装中重量差界应限制为:按排和按层包 装的,特级、一级、二级果为平均单果重的20%;散装或销售包装的,一等果为平均单果重的25%:散装或销售包装的二等果无 大小整齐度的限制4偏差规定在质量和大小上每一包装中允许产殆有不符合所示等级的偏差质量偏差为:特等果允许5%的苹果达不到特等耍求.但符合一等要求,或在一等偏差以内的除外;一等果允许10%的苹果达不到一 等要求,但符合二等要求.或在二等偏差以内的除外;二等果允许10%的苹果达不到二等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但没有出现腐烂或其他不适于消费的 变质,在此偏差中,最大允许数量或重量2%的苹果有严重木栓化或水心病、轻微的损伤或未愈合的裂口、很轻微的腐烂痕迹、出现 果蛀虫或害虫造成的果肉损伤等缺陷。
大小偏差为:所有等级的果实允许10%的苹果略大丁•或略小于包装所标的规格大小:最小级别的分级果实允许的最大差异为,以直径 定大小的果实小于最小直径5mm,以重量定大小的果实低于最小重量IOg5展示规定整齐度展示要求为:每一包装中的内含物必须整齐.仅含同一产地、品种、质量和大小规格(如果划分大小)以及同一成熟度的苹果, 特等品还要求色泽一致净重不超过5kg的销售包装可以含有不同的品种,但质量一致:每一晶种的产地、大小和成熟度一致但按 欧盟委员会法规(EQ48/2003⑴制定的不同类型的新鲜水果和蔬菜标准,净重3kg或少于3kg的销售包装,本法规涵盖的产晶可以 混合透过包装可见部分鲜苹果必须能代表全部苹果品质和规格包装要求为:苹果必须以适半保护产品的形式包装,尤其是净重超过3kg的销售包装应十分严格的包装以保护产品质量所用的内包 装材料必须新、干净.不能导致内包装产品(苹果)内外损伤包装材料的使用,尤其是有贸易规格的包装,其印刷和标记必须使用尢 毒油墨和胶水包装内必须无任何异物特等果必须按层包装6标记规定每一包装必须标有以下详细内容文字必须集小在同一侧字迹清晰,无法擦去,从外部可以看见1) 身份证明:包装商或发送商的姓名和地址或官方发给或认可的代码。
在使用代码吋,“包装商或发送商”字样(或其缩写)必须与代 码紧密相连显示2) 产品性质:如内含物从外部看不见,必须标明“苹果”;适当场合标明该品种名称或多个品种名称;不同品种苹果混合销售包装的 情况,标明包装111的每一*品种3) 产品产地:原产国或生产区或国家名、地区名或所在地名在不同产地苹果品种混合包装的情况下,原产国应紧靠相关品种名称显 示4) 商业规格:等级,大小或按层包装的果实单位数量如果以大小标示,应按以下方式表示:(a)遵循整齐度规则的产站.以最大和最 小直径或最大和最小重量表示;(b)不遵循整齐度规则的产品,以包装中最小果实的直径或重量加丄“以丄”或“+”表示或者相应 命名.适当吋加上最大果实的直径或重量5) 官方检验印记(非强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