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研究生入学-法硕非法学考试全真模拟卷28(附答案带详解).docx
6页2022研究生入学-法硕非法学考试全真模拟卷(附答案带详解)1. 问答题: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12月20日得知相机下落甲丢包后,曾于2007年11月8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寻物启事,称:若有人将自己遗失的物品归还,酬金1000元2007年12月1日,丙依寻物启事找到甲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1)甲是否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中许诺的酬金?请说明理由2)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请说明理由3)甲是否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如果有,则要求返还的条件是什么?请说明理由答案: 本题解析:【分析】主要考查了悬赏广告和《物权法》第107条关于遗失物的规定难度一般,分别给出观点,再简单说明理由即可1)甲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中许诺的酬金1分)理由:甲发出的寻物启事作为悬赏广告的一种,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而丙依寻物启事找到甲,则是对应该要约的承诺,合同已经达成,并且根据《物权法》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因此,甲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中许诺的酬金3分)(2)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丙无权要求甲支付报酬2分)理由:我国法律未赋予拾得人报酬请求权此时,丙依寻物启事找到甲将甲丢失的笔记本电脑还于甲,是一种无因管理的行为,只能要求甲支付为还该笔记本所支出的必要的费用,而不能要求报酬3分)(3)2009年12月20日前,甲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此后甲无权要求丁返还相机3分)要求返还的条件是应当支付丁从旧货商店购得此相机时支付的对价1分)理由: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2分)2. 多选题: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包括( )A.不可抗力B.受害人的故意C.意外事件D.受害人同意答案:A、B、C、D 本题解析:抗辩事由是指被控侵权的一方在承认损害事实的情况下据以对抗他方诉讼请求的某种相反事实。
它必须是积极事实,并具有对抗性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同意、受害人的过错、意外事件、第三人过错等3. 问答题:请对“无行为即无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答案: 本题解析:【分析】本题是对刑法理念的本质的考查,“行为”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没有行为就不可能构成刑法上规定的罪名也即,“思想犯”不可能构成犯罪这一说法是正确的2分)(1)从犯罪的本质上来说,犯罪应具有社会危害性没有行为,就不可能对外界发生影响,也就不可能具有社会危害性2分)(2)行为具有可观察和可描述的特性凭借此特性,可从立法和司法上区分罪与非罪2分)(3)行为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素依照我国刑法总则之规定,犯罪是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从刑法分则各条规定来看,也都把犯罪归结为某种行为2分)4.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请分析:(1)该条所规定的“建设工程的价款”的范围是什么?(2)该条所规定的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是多长?从何时起算?(3)如建设工程抵押给银行,银行与承包人均主张优先受偿,如何处理?答案: 本题解析:【分析】本题考查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是民法典分则的重要内容题中主要涉及建设工程的价款、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知识点,需要考生理解记忆1)“建设工程的价款”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2)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是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故承包人优先受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先于银行享有的抵押权5. 多选题: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动产交付方式包括( )A.指示交付B.现实交付C.简易交付D.占有改定答案:A、B、C、D 本题解析:《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交付一般应采取现实交付的形式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即简易交付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这便是指示交付的规定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即是对占有改定的规定6. 问答题: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答案: 本题解析:【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多数犯罪行为方式为作为,少数犯罪行为方式为不作为;且大部分罪名是危险犯,不是结果犯它们的共同特征主要从犯罪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来分析考生在答题时,即使题目中未明确要求答出概念,考生也可先答出概念,再根据四要件答出相关内容1)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和威胁着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是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较大的一类犯罪,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二章,彰显出立法者对此类犯罪严重危害性的重视。
2)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其共同的特征包括以下四方面:①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以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财物为侵害对象是这类犯罪的突出特点2分)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方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包括已经造成实际损害结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实际损害结果,但足以造成严重后果,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2分)③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大多数犯罪,如放火罪、劫持航空器罪等,由一般主体构成;少数犯罪要求由从事特定业务或具有特定职务的人员构成,如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主体,为依法配备、配置枪支的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罪的主体为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1分)④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具体而言:一是只能由故意构成的犯罪出于故意的罪,有些只能是直接故意,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等,有些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都可以构成,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
二是只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如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等1分)7. 多选题:1930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典编目是( )A.债编B.继承编C.亲属编D.物权编答案:B、C 本题解析:【精解】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公布总则编;1930年11月公布债编和物权编;1930年12月公布亲属编和继承编8.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权力的机关有( )A.自治区人民政府B.自治州人大常委会C.自治县人大D.自治乡人大答案:A、B、D 本题解析:【精解】根据《宪法》第116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见,只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此外,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但不包括民族乡故选A、B、D项9. 多选题:《大明律》规定的罪名和刑罚有( )A.奸党罪B.上言大臣德政罪C.交接近侍官员罪D.凌迟刑答案:A、B、C、D 本题解析:【精解】《大明律》首创奸党罪,并罗列奸党罪的种种表现,包括上言大臣德政罪和交接近侍官员罪。
《大明律》使凌迟刑正式入律10.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应当由全国人大以基本法律的形式规定的有( )A.特别行政区的制度B.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C.仲裁制度D.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制度答案:A、B、C、D 本题解析:【精解】根据《立法法》第8条的规定,对于国家主权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等,都应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故备选项应全选。